Re: [新聞] 快訊/謝和弦持有大麻被捕! 警方「接到
※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訊/謝和弦持有大麻被捕! 警方「接到民眾檢舉」上門逮人
: 4.完整新聞內文:
: 歌手謝和弦涉嫌持有大麻,在5日晚間遭到警方逮捕。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接到民眾檢舉有
: 人吸毒,到華江一路某間民宅查看,竟發現當事人就是謝和弦,現場同時發現10餘克的大
: 麻,現在已經把人帶回偵訊,目前仍在派出所做筆錄。
: 謝和弦10月剛和華納音樂解約,表示「我想聽自己心裡的話」,恢復自由身。他常透過In
: stagram分享生活,5日一整天也頻繁更新,不斷在限時動態分享照片、影片,甚至4個小
: 時前還在健身房打卡,未料晚間9點多就因涉嫌吸毒被捕。
: 謝和弦在2012年曾在臉書上自爆染毒,直言《於是長大了以後》就是吸食大麻製作出來的
: 作品,之後自己到案,藥檢結果呈現陽性反應。他因此跟當時的經紀公司亞神音樂解約,
: 後來也公開道歉,表示已得到教訓。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595435?redirect=1
: 6.備註:
: 無
沒有要洗白
只是單純想討論適法性跟罰則輕重程度
如果以後台灣像美國或荷蘭一樣大麻合法化
那現在或以前在台灣因為大麻被捕的人不就像坐冤獄一樣?
就像以前言論自由管制而被抓去關的人
或是以後外遇除罪化
那現在或以前在台灣因為外遇被上刑的人不就很衰
明朝的劍無法斬清朝的官
清朝的法律也無法還明朝的罪犯清白
所以這類法律的適法性的根基立論是不是沒這麼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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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65.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5600273.A.D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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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