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鄭文燦痛批︰檢舉達人把政府當工具 簡直是地下市長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4年前 (2019/10/30 16:42), 4年前編輯推噓6(9310)
留言22則, 17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59 (看更多)
※ 引述《Waitaha (哈囉哈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鄭文燦痛批︰檢舉達人把政府當工具 簡直是地下市長 : 4.完整新聞內文: :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主持市政會議時批評,檢舉達人簡直是地下市長,以往有人檢舉某路 : 段1號到1000號都是違章,市府同仁竟然還去清查,事實上,針對大量、重複、匿名的檢 : 舉案件,市府訂定處理辦法,相關單位可以不處理。 : 鄭文燦說,針對大量、重複、匿名的檢舉案件,市府訂定處理辦法,以往以違章建築案件 : 最多,如今警察局處理交通違規也深受檢舉之害,未來警方處理檢舉事件,也可以參考該 : 辦法。 : 鄭文燦說,警察值勤有特殊性、要處理勤務問題,但也要權衡違規程度,假設有民眾檢舉 : 介壽路一到三段有違停,即使這條路從頭到尾有300輛車違停,但也應該不處理,政府單 : 位不應該隨著檢舉達人動作而起舞,這是檢舉達人把政府當成工具或下游,變成地下局長 : 、甚至地下市長。 : 鄭文燦表示,針對違建、1999不正常的檢舉案件,相關單位都建立執行準則,對於交通違 : 規部分,會責成副市長游建華督導警察局根據影響交通高低程度,建立作業準則。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961953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https://taotalk.tycg.gov.tw/ 可是桃園市的市政建議的網站裡寫的須知: 二、 請您提供正確的個人基本資料(包含姓名、住址、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位址等),如未提 供上述資料將不予處理,本案件資料僅提供承辦機關參考。 三、 經查證所留姓名、住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位址或陳情內容為偽冒、虛報或不實者,將 不予處理。因而引發之法律責任,當事人應負全責。 本來就沒辦法匿名檢舉 要寫下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和地址才行 亂寫資料本來就可以不處理 為什麼還要再訂定處理辦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59.2.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2424954.A.446.html

10/30 16:43, 4年前 , 1F
痾 樓下幫護航
10/30 16:43, 1F

10/30 16:44, 4年前 , 2F
我還有羞恥心 樓下幫
10/30 16:44, 2F

10/30 16:44, 4年前 , 3F
澎湖小三通都十年了 還在講!
10/30 16:44, 3F

10/30 16:44, 4年前 , 4F
來痛罵柯文哲好了
10/30 16:44, 4F

10/30 16:45, 4年前 , 5F
就單純噓胖周瑜啦!
10/30 16:45, 5F

10/30 16:46, 4年前 , 6F
呼叫燦粉生逐智稿
10/30 16:46, 6F

10/30 16:47, 4年前 , 7F
回文扯柯P,你帶什麼風向!
10/30 16:47, 7F

10/30 16:48, 4年前 , 8F
那我扯誰好....?
10/30 16:48, 8F

10/30 16:48, 4年前 , 9F
2024綠粉的新神鄭文燦你敢嘴XD
10/30 16:48, 9F

10/30 16:48, 4年前 , 10F
繼續檢討柯屁失言
10/30 16:48, 10F

10/30 16:49, 4年前 , 11F
違規達人跟本就把自己當皇帝
10/30 16:49, 11F

10/30 16:50, 4年前 , 12F
我也覺得這篇裡面柯嚴重失言
10/30 16:50, 12F

10/30 16:50, 4年前 , 13F
有看內文就是該噓啊 還有人護航
10/30 16:50, 13F

10/30 16:55, 4年前 , 14F
當然要扯柯 如果這些話是柯說的 早就xx
10/30 16:55, 14F

10/30 17:05, 4年前 , 15F
就有人留假資料啊,白癡這都不懂
10/30 17:05, 15F

10/30 17:06, 4年前 , 16F
沒出過社會
10/30 17:06, 16F
你不知道政府有辦法直接比對你的名字和身分證字號嗎 身分證字號亂寫根本過不了 而如果你直接冒用別人資料 那是刑事責任耶 ※ 編輯: paiopapa (210.59.2.141 臺灣), 10/30/2019 17:09:29

10/30 17:08, 4年前 , 17F
會留假資料還不是政府沒保障檢舉人個
10/30 17:08, 17F

10/30 17:08, 4年前 , 18F
10/30 17:08, 18F

10/30 17:28, 4年前 , 19F
柯糞吃屎
10/30 17:28, 19F

10/30 19:32, 4年前 , 20F
所以他是建議警察參考桃園的作法啊
10/30 19:32, 20F

10/30 22:27, 4年前 , 21F
就算留真實資料 被大灑幣胖市長盯上後
10/30 22:27, 21F

10/30 22:27, 4年前 , 22F
一概不用處理
10/30 22:27, 22F
文章代碼(AID): #1TkKpwH6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59 篇):
文章代碼(AID): #1TkKpwH6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