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6點回擊港府聲明 陸委會:縱放陳嫌香港成犯罪天堂

看板Gossiping作者 (航海之家)時間4年前 (2019/10/23 11:40), 4年前編輯推噓7(11415)
留言30則, 19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4/13 (看更多)
※ 引述《koei5566 (光榮56)》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2.記者署名 : 2019-10-23 09:46聯合報 記者許依晨/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6點回擊港府聲明 陸委會:縱放陳嫌香港成犯罪天堂 其實都是相對的 對於台灣來說,中港澳是罪犯潛逃的天堂 => 力霸掏空案,731億-王又曾香港轉機後逃美、慶富案....各種經濟、殺人犯 對中國來說,台灣是罪犯潛逃的天堂 =>呂樂 (五億探長就是參考這位)、馬惜珍(馬氏兄弟 也是港劇參考對象) 荃灣灰窰角街工廈水泥藏屍案 - 此案的四名疑犯於香港涉嫌殺人潛逃至台灣,儘管台港 之間沒引渡協議,但因台灣警方將疑犯們以逾期滯台的理由進行強制遣返,因而成功讓香 港警方把疑犯拘捕歸案 (這個很有趣,台灣知道是殺人嫌,但最後用滯台逾期才遣返) 首先幾點整理 1.香港已經是中國的一個區(97 中英白紙黑字) 2."中國從以前到現在就是一中政策打壓台灣,不管換誰執政都一樣" 3.港台就是沒有"司法互助" Q:今天香港政府是靠甚麼關押陳嫌? A:盜刷信用卡(涉洗錢) Q:今天殺人案發生在哪 A:台灣 Q:所以香港能不能用殺人案審陳嫌? A:不行 Q:所以台灣能送資料給港,港人港審? A:也不行,港台沒有"司法互助" (首先複習一下,香港已經是中國的一個區,你覺得香港有可能自己和台灣談司法互助?) Q:那台灣派人去港押人回來? A:更不行,台灣警察去中國押人? 你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那其實蔡政府一開始如果冷處理、簡單正常處理,陳嫌來台就是逮捕歸案 事情早就結束,也沒甚麼好吵的 但是好死不死剛好選舉到了,於是炸開鍋 開始從 1."拒絕台灣通緝的陳嫌入境" (喊很大聲) =>2."入境就抓人" (突然發現前面矛盾,開始補充) =>3."台灣派人去港押人取證" (為了面子提出不可能的事情:拿明朝劍斬清朝的官) 這就像私菸案一樣,本來正常處理走私就走私,硬要一開始那邊喊"超買" 首先本來一開始"2."的方式就好了 你管陳嫌是自願、非自願,搭飛機、搭UFO、政協秘密陪伴來台 下飛機就是抓人送審就好 卻先大喊"拒絕入境"(通緝發爽的?) 發現自己的矛盾又補充"落地就抓人但拒絕入境" (移民署:黑人問號???) (司法院:黑人問號???) 到後面又說台灣警察去中國押人回來,阿你們中國香港要提供物證給台灣喔~ (0.<) =>敢提供、敢讓台灣警察去中國香港抓人,我看第二天香港那相關人士就抓去處理了 (香港是中國一個區,香港是有膽敢自己和台灣司法互助? :D ) 其實這就是中港澳和台灣長久以來因為互相不承認的主權問題(面子) 導致罪犯可以潛逃(裡子)的一個範例而已(前面已講述一些案例) 所以..........本來就很簡單的嫌犯來台就逮捕送審 搞得複雜政治化~ 今天管你是誰來台,我就用他國罪犯來台的名義逮捕送審 對內對外喊著:今天中國陳嫌自願來台,我們用台灣(中華民國)法律開始送審 畢竟現實上就是這樣 中國照樣否定台灣,台灣照樣捍衛自己 你喊你的中國,我喊我的中華民國(台灣) 你搞你的統一打壓,我搞我的捍衛主權 是說其實我們也不承認中國是一個國家 (夠神奇吧!? 因為我們過時的憲法) 早點修憲把過時的憲法修改掉,才是讓"中華民國台灣"捍衛主權的其中一步 (中華民國台灣,某人新發明的單字 XD) (把中國大陸區領土放棄掉,承認對面也是中國) (只是為了區分,我們自己就 中華民國 和 台灣 都通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70.2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802059.A.4E5.html

10/23 11:41, 4年前 , 1F
因為他在台灣沒犯法阿要怎麼逮捕- -
10/23 11:41, 1F

10/23 11:43, 4年前 , 2F
英糞吃午餐囉
10/23 11:43, 2F

10/23 11:44, 4年前 , 3F
誰在台灣沒犯法?
10/23 11:44, 3F

10/23 11:44, 4年前 , 4F
帶風向?
10/23 11:44, 4F

10/23 11:45, 4年前 , 5F
其實香港那邊已判決的部分應該是有審殺人
10/23 11:45, 5F

10/23 11:45, 4年前 , 6F
行為的 但是既遂部分無卷證 預備行為可能
10/23 11:45, 6F

10/23 11:45, 4年前 , 7F
根本不存在 反正某大律師說有就有 科科
10/23 11:45, 7F

10/23 11:46, 4年前 , 8F
在台灣有殺人怎麼會沒犯法 紅酒哥你講啥
10/23 11:46, 8F

10/23 11:48, 4年前 , 9F
呂樂 跟 藏屍案兇手阿
10/23 11:48, 9F

10/23 11:49, 4年前 , 10F
那臺灣人去香港犯罪回臺後會有罪責嗎
10/23 11:49, 10F

10/23 11:49, 4年前 , 11F
他說這個很有趣知道是殺人嫌只能用
10/23 11:49, 11F

10/23 11:49, 4年前 , 12F
ghostdx看犯啥法 通姦沒問題 殺人就有
10/23 11:49, 12F

10/23 11:50, 4年前 , 13F
對於部分犯罪台灣有屬人主義的管轄權
10/23 11:50, 13F

10/23 11:52, 4年前 , 14F
阿靠北 是在講呂樂哦
10/23 11:52, 14F

10/23 11:54, 4年前 , 15F
被綠圾越弄越悲哀~菸
10/23 11:54, 15F

10/23 11:56, 4年前 , 16F
10/23 11:56, 16F

10/23 11:59, 4年前 , 17F
問題在於港府既然都想要送別國審殺人犯
10/23 11:59, 17F

10/23 12:00, 4年前 , 18F
為何還要讓犯人假釋出獄
10/23 12:00, 18F
因為屬地主義 + 港台沒司法互助 殺人案是在台灣發生 盜刷信用卡是在香港發生 所以香港當初是用盜刷信用卡這條關人,時間到就得放人(法律)

10/23 12:03, 4年前 , 19F
台警為什麼不能去中國押人犯?
10/23 12:03, 19F
兄弟~這如果能實現,一堆潛逃中國的經濟犯早就抓回來了 XDDD 台灣警察不能去中國抓人 中國公安也不能來台灣抓人 ※ 編輯: s0930194 (1.160.70.227 臺灣), 10/23/2019 12:04:29

10/23 12:07, 4年前 , 20F
清楚明白
10/23 12:07, 20F

10/23 12:16, 4年前 , 21F
感謝整理
10/23 12:16, 21F

10/23 12:19, 4年前 , 22F
同意你分析 而且顯示司法可以被政治操控
10/23 12:19, 22F

10/23 12:26, 4年前 , 23F
帶什麼風向
10/23 12:26, 23F

10/23 12:39, 4年前 , 24F
蟑螂上班湧入中
10/23 12:39, 24F

10/23 12:44, 4年前 , 25F
在台灣沒犯法????你真的不去驗一下腦嗎?
10/23 12:44, 25F

10/23 12:45, 4年前 , 26F
難道那個女屍是在地獄找到的?
10/23 12:45, 26F

10/23 13:28, 4年前 , 27F
通緝令可以抓到偷渡的陳嫌呀
10/23 13:28, 27F

10/23 16:14, 4年前 , 28F
謝整理,但這不能解釋假釋一個殺人通緝犯
10/23 16:14, 28F

10/23 16:15, 4年前 , 29F
現在的香港根本是人治,已非熟悉的港英
10/23 16:15, 29F

10/24 06:54, 4年前 , 30F
帶風向
10/24 06:54, 30F
文章代碼(AID): #1ThylBJb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13 篇):
文章代碼(AID): #1ThylBJb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