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檢警主動赴港押陳同佳!港府打臉回應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遊民)時間4年前 (2019/10/22 21:41), 編輯推噓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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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ashonU (crazy)》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東森新聞 : 2.記者署名 : 林偉帆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檢警主動赴港押陳同佳!港府打臉回應了 : 4.完整新聞內文: :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宣布,已致函要求港府同意我方檢警前往香港,押解港女命案 : 嫌陳同佳,同時帶回陳嫌在港筆錄等相關卷證。他並強調,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絕不 : 責。香港律政司今(22日)晚間打臉回應,任何人在香港因犯罪服刑完畢後都會獲釋,政 : 並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將釋囚任意繼續拘留。 : 引發香港「反送中」風波的陳同佳,明天將出獄。港府日前公開宣布,陳同佳出獄後願 : 台灣「自首」,全案再度引發台港司法管轄權爭論。大陸委員會下午會同內政部、法務 : 舉行臨時記者會。邱垂正在會中表示,本案犯嫌涉及重罪,為免逃亡滅證之虞,政府今 : 已透過既有管道正式致函、致電港方,希望港府協助我方赴港人員確認犯嫌身分及帶回 : 勿使重案犯嫌逍遙法外。 : 對此,香港律政司表示,有意見指出「本案加害者被害者均為香港居民,且預謀犯罪地 : 香港,港方應有司法管轄權」,但香港是奉行「屬地原則」,一般只會在全部或部分犯 : 行為發生在香港境內,才會有司法管轄權,「已經對案件謹慎和全面地考慮警方的調查 : 所得的證據,在香港只有足夠證據控告疑犯清洗黑錢的罪名,並沒有足夠證據就其他罪 : 向他在香港法院提出刑事檢控。」律政司並打臉台灣,任何人在香港因犯罪服刑完畢後 : 會獲釋,政府並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將釋囚任意繼續拘留。「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政府 : 門都必須依法執行職務,不能隨意行使職權。」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ebc.net.tw/News/Article/182956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打誰的臉 是打林鄭支那的臉吧 放個殺人犯在路上趴趴造 台灣要去抓人還不給抓 港人真悲哀 就嗆你他媽的港府是垃圾拉 港人在匪區就是命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35.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751717.A.02F.html

10/22 21:43, 4年前 , 1F
好了拉~ 反串也釣不到蟑螂上鉤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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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1:45, 4年前 , 2F
元朗白衣人會執行私法正義再交出小弟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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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香港電影都這樣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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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統戰3把刀五毛網軍、鷹犬爪牙和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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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就是賤種 死光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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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二樓講的,又不是第一次放暴力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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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粉都消失了 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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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1:53, 4年前 , 10F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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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2:06, 4年前 , 11F
難怪人家要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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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2:06, 4年前 , 12F
10/22 22:06, 12F

10/22 22:48, 4年前 , 13F
這新聞的記者水準 科科
10/22 22:48,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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