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同佳案爭議 法務部3原則2方案:港人港審優先

看板Gossiping作者 (neverfly)時間6年前 (2019/10/22 10:32), 編輯推噓-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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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wiwi0526》 之銘言: : 標題:Re: [新聞] 陳同佳案爭議 法務部3原則2方案 : 時間: Tue Oct 22 10:12:03 2019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77.228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710325.A.561.html : 噓 gogobar: 證據都在台灣,殺人罪要怎麼辦 你教我 218.161.67.33 10/22 10:12 : → okgod: 司法互助一樓不懂 223.138.200.112 10/22 10:13 來來來,看看這個例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109004202-260402?chdtv 台商在中國殺台灣人, 在中國被通緝, 在中國抓到兩個嫌犯,一中一台。 部份共犯溜回台灣, 回台灣後被警察抓到後移送法辦。 跟港男殺女友幾乎一樣, 只是立場相反。 第一,中國抓到的台灣嫌犯, 有引渡回來嗎?沒有。 第二,在台灣抓到的, 我們有兩手一攤說無法可管, 關一關讓他回中國"被自首"嗎?沒有。 當初港男殺人後,警方發通緝要抓, 只是給他跑了。 跟香港說要司法互助跟引渡都相應不理。 現在一樣不司法互助也不引渡, 偏偏要讓他來"被自首"。 你說沒證據香港不能辦, 一定要送中或送台, 奇怪那為什麼台商的例子台灣就能辦? 香港說好的一國兩制呢? 香港有自己的政府自己的法律, 無法可辦你就修法來辦, 送去中國或送來台灣是什麼道理? 很多時候這種事本來就這樣啊, 王又曾在台灣被通緝, 跑去美國還不是繼續爽爽過。 這一類的例子還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12.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711565.A.AD5.html

10/22 10:33, 6年前 , 1F
送過來統戰一國兩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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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小英 有小英在就是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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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35, 6年前 , 3F
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用發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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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35, 6年前 , 4F
香港法律跟中國還是不同,香港沒有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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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36, 6年前 , 5F
沒有法條可以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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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但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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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自己的政府自己的法律,無法可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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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修,修法送中本來就是很奇怪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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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39, 6年前 , 9F
問題是現在香港反送中還沒落幕,不太可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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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40, 6年前 , 10F
反送中起因就是香港修了條奇怪的送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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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43, 6年前 , 11F
你要港府無視香港是中國的領地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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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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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中條例是政治語言,其實是逃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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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律漏洞的陸台澳三地補上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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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44, 6年前 , 15F
這樣才有法源可以與台灣牽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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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45, 6年前 , 16F
沒知識也要看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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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自由之身,台灣警方沒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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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46, 6年前 , 18F
可以把你押解出境給他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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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是屬地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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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去又只需法院形式批准,被反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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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47, 6年前 , 21F
賭神都播多久了,巴拿馬總統都換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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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落日條款針對個案,林鄭又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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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47, 6年前 , 23F
你的第二,請看一下刑法第七條,不然就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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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48, 6年前 , 24F
下刑法專長的律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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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52, 6年前 , 25F
mortleo,你以為香港法院審核很隨便嗎
10/22 10:52, 25F

10/22 10:52, 6年前 , 26F
10/22 10:52, 26F

10/22 11:00, 6年前 , 27F
這次陳嫌就是因為香港法院形式審核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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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1:00, 6年前 , 28F
謹,發現殺人罪與洗錢沒牽連關係,才認
10/22 11:00, 28F

10/22 11:00, 6年前 , 29F
定無管轄權,港警本來想控殺人罪控不
10/22 11:00, 29F

10/22 11:00, 6年前 ,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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