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同佳案爭議 法務部3原則2方案:港人港審優先

看板Gossiping作者 (白河)時間4年前 (2019/10/22 08:38), 4年前編輯推噓-2(024)
留言6則, 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4/21 (看更多)
※ 引述《yamori ()》之銘言: : 阿肥我不懂法律 : 我只想問 : 陳同佳那麼想投案,為什麼不能在香港投案就好 : 一定要跑來台灣? : 在那邊投案還可以保證不會死刑 : 他真的很想被判死刑的話 : 從香港那邊出獄之後也可以自己去中國自首吧? google 搜尋 命案 可教化 你就能發現新天地 隨便截幾張圖 https://i.imgur.com/1HBpcoc.png
https://i.imgur.com/zkAG0fn.png
有這個法院認證的"可教化"比什麼因為屬地主義法律關係逍遙法外好上幾百倍. 什麼叫做台灣有死刑?有啦 撞死律師的時候才叫做"太兇殘,死刑" https://i.imgur.com/BANstPB.p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45.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704693.A.DED.html

10/22 08:41, 4年前 , 1F
能不能教化是醫師認定的
10/22 08:41, 1F

10/22 08:49, 4年前 , 2F
樓上?,那換醫生來審判?笑死
10/22 08:49, 2F

10/22 08:51, 4年前 , 3F
但是依照香港法律 他沒有犯殺人罪
10/22 08:51, 3F

10/22 08:51, 4年前 , 4F
只有犯偷竊潘女財物等等法律
10/22 08:51, 4F
我後面有講啦"因為屬地主義法律關係" 現在他在香港受審就是因為這原因無法辦他殺人罪. ※ 編輯: hotaru3456 (118.166.45.135 臺灣), 10/22/2019 08:52:49

10/22 08:52, 4年前 , 5F
因為香港法律體系管不到外地的港人
10/22 08:52, 5F

10/22 08:52, 4年前 , 6F
一回去他就等於是逃掉了殺人判刑哦
10/22 08:52,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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