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同佳案爭議 法務部3原則2方案:港人港審優先

看板Gossiping作者 (地中嗨嗨派大星)時間6年前 (2019/10/22 06:45), 編輯推噓-2(11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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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jipuji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新頭殼 : 2.記者署名: 林序家 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陳同佳案爭議 法務部3原則2方案:港人港審優先 : 4.完整新聞內文: : 港府聲稱願助「港女命案」主嫌陳同佳來台受審,被我國政府拒絕,引起港台 : 兩地執政當局司法較勁。法務部長蔡清祥今(21)日晚間表示,處理陳同佳案司 : 法互助事宜,中華民國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港府有無管轄權應由香港法院作 : 出正式裁定,但考量到港人港審與審判的優先性與便利性,應由香港政府優先 : 審理。 : 法務部長蔡清祥與陸委會副主任委員邱垂正今天晚間在法務部簡報室召開記者 : 會,說明陳同佳案,並接受國內外媒體提問。 : 蔡清祥指出,針對香港人陳同佳在台灣境內涉嫌殺害同行女性友人一事,法務 : 部認為處理本案應符合三項原則,第一,台港雙方均擁有此案司法管轄權,基 : 於加害人與被害人均為港籍,且陳同佳目前仍在香港羈押中,在羈押期滿前, : 港府應本於職權追訴殺人犯行,以維正義,考量到港人港審與審判的優先性與 : 便利性,應由香港政府優先審理。 : 第二,司法沒有空窗期,無論是中華民國政府或香港特區政府,均應負起責 : 任。香港政府更不應讓犯罪嫌疑人任意遊走,以免產生串供或湮滅證據之虞。 : 中華民國政府會透過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處理本案,絕對不會私了,更不會有 : 拒收問題。 : 第三,中華民國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絕不卸責。過去法務部跟陸委會多次去 : 函港府,索取本案相關事證,但遭港府置之不理。中華民國政府願在司法互助 : 的前提下,全力提供相關資訊,並派員協助。 : 蔡清祥指出,基於三項原則,行政院責成法務部與陸委會組成專案小組與港方 : 接洽,處理本案的司法互助事宜,並提出兩項方案。首先,考量到港人港審與 : 審判的優先性與便利性,以及家屬心情,香港政府應優先審理本案,中華民國 : 政府司法單位願意提供相關事證,以供審理。 : 再者,香港政府有無管轄權一事,應由香港法院作出正式裁定。若本案經香港 : 法院裁定無管轄權,中華民國政府願意針對本案與香港政府共同討論後續處 : 理。但要強調的是,在司法互助的前提下,陳同佳因涉及殺人重罪,不應縱 : 放,港府應於他另案執行期滿時立即逮捕,以伸張正義。 : 另對港媒提問,陳同佳案疑遭政治操作爭取選票,蔡清祥強調,本案處理完全 : 按照法律規定,以政治凌駕司法者,應是香港政府,並強調司法正義不能私 : 了,不容許殺人犯逍遙法外。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10-21/314984 : 6.備註: 內容看起來就只有一個重點 最佳方式是不要過來 人在台灣被殺.殺人證據在台灣 但最好是由香港處理 我們自己有管轄權,但還是給香港處理 要證據給你 兇手不要過來 口徑完全和DDP.特定新聞立場.1450一樣 完美的一致對外 以後其他外籍人士殺人也比照辦理好了,驅逐出境給當事國審判我們提供證據 zzzzzz 政治>>>>>>>>>>>>>>>>>>>>>>法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37.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697935.A.E9B.html

10/22 06:46, 6年前 , 1F
你風向不對,會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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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啊,要司法互助港方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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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已經提高到政治位階 當然就來談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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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這個詞不是這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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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談政治 走司法互助 香港又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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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當台灣自助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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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司法互助,要依什麼法治來移交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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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台灣價值 先幫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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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司法互助,依制度走,才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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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6:51, 6年前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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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互助機制,送回台灣審判就沒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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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理解力是不是有問題,還是在故意混淆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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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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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提的司法互助就是送中 綠粉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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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互助可以不用綁送中阿,台灣中國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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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中條例是港方自己立法,互助是要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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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法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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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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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又不把台灣當成獨立國家 所以永遠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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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很多人不理解/故意忽略政府為何也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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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現實會導致走司法互助這條選項直接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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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不給互助,和他在台犯罪無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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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 不如叫北院撤銷通緝 結案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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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請香港依司法互助的方式處理,不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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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把他們手上的人送過來,香港政府想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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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嫌疑犯了、再請嫌疑犯自己坐飛機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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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6:59, 6年前 , 28F
來自首。多此一舉、莫名其妙,聽過被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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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被跳樓,現在發現還可以有被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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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有問題 含粉柯糞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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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可撥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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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還是中國香港的一天 就是只有送中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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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香港跟台灣簽司法互助是不可能的 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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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忽視現實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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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對了 在台灣殺人 香港完全不會審 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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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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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什麼,是中國想要的就要讓它成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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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吧。就像香港人不想要送中條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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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林鄭就可以漠視一百多萬人上街表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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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民意,硬要跟民意對著幹,讓情況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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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越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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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的嘴臉:互助機制!?你他媽台巴子是老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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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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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跟台灣無法司法互助,是林鄭跟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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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國不願意,不是本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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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司法互助制度 按制度走才是正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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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不收陳同佳 香港也是一樣會送中的 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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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裡叫中國香港 / 送台等於送中? 要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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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政府會覺得台灣收了個通緝犯就變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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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 那也滿厲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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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知道中國會擋 那麼就永遠不會簽 務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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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情處理掉 還是要通緝36年失效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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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是明年蔡英文當選 沒有選票壓力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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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進來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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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少混淆視聽,一直轉話題,扭曲別人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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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意思。重點就是香港應依正常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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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香港政府現在想先把殺人嫌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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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讓他在香港街頭趴趴走、然後期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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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自己花錢買機票、嫌犯還可以自己搭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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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出境到台灣、沒人拘束的殺人嫌疑犯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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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警局自首。實在是太荒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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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反正太多國家沒跟台灣互助,若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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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移送回他的國家審判,他國要證據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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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就丟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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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證據給香港審理吧,直接承認一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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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由香港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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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他們都會講一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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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在香港就已經關完洗黑錢出來了 當然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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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把嫌疑犯放出來?而不是像現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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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的啊 怎麼會去抓一個無罪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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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歸罵 記得票投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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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想整你的人回頭走正常程序不也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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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好好羈押,跟台灣走司法互助程序,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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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資料證據給香港,就地就可以處理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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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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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巴,長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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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堆發言 不就不希望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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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香港會回答為什麼還會聽話 早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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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屬地主義 不會審在台灣發生的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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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沒有司法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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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屬於香港一部分,中國香港台灣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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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理台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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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就不會跟你正常玩 想要正常玩這件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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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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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正常處理,因為犯罪案件各式各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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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今天陳同佳這樣被投案,以後人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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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7:45, 6年前 , 87F
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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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解這種回答,港府自己去和港民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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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證據給香港,也是透過司法互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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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個中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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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7:56, 6年前 , 91F
悲,台灣的法治遇到政治就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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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在路上亂殺人的香港,區區一個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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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8:06, 6年前 , 93F
偏要送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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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8:40, 6年前 , 94F
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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