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神邏輯!法務部籲港方續押嫌犯追訴殺人罪 中共黨媒竟批我卸責
這不就是恢復到當初陳同佳沒逃回香港的狀態嗎
香港還是一樣不甩你,除了多一個出入境記錄外差別在哪?
好啦,簡單問一句如果當初陳同佳沒逃回香港,在台被抓香港也不司法互助的話台灣審不審?
今天法務部想政治化就說啊,硬要扯主權法律,
你現在法律有把香港當外國嗎?
說有的請解釋港澳地區關係條例是什麼鬼?
※ 引述《s9414h (烏拉拉老公兼一號粉絲)》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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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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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政峰
: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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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邏輯!法務部籲港方續押嫌犯追訴殺人罪 中共黨媒竟批我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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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男陳同佳去年2月來台殺害有孕在身的女友潘曉穎,潛逃回港,被依洗黑錢罪判刑29月,
: 縮刑後將於近日出獄,還表明要來台灣投案,我方則呼籲港府應以殺人罪繼續羈押,未料
: 中共黨媒環球網竟神邏輯批台灣「卸責」,讓平日低調的法務部也吞不下去,19日反轟中
: 媒「顛倒是非」、「喪失新聞道德」,捍衛名譽。
: 事實上,港女命案發生後,我方二度向香港請求司法互助、一次請求移交人犯,均遭港府
: 已讀不回,我方見其態度消極,則表明台灣亦可提供香港相關犯罪證據,供其偵辦殺人罪
: ,惟林鄭政府視而不見,還把手伸向「逃犯條例」,試圖訂定可把港人或外國人移交給中
: 國的「送中條例」。
: 法務部日前得知陳同佳即將縮刑出獄,趕緊公開呼籲港府應以殺人罪續押,以維護公平正
: 義,沒想到中媒竟然神邏輯歪樓,批台灣「此次表態是一種巧妙的卸責行為,不動聲色、
: 故作姿態」、「案件畢竟是在台灣發生,為防止無法向民眾正常交代,只能搶先把責任推
: 卸掉,減輕法律和道義責任」。
: 港男跑來台灣殺人,台灣已是受害者,中媒還模糊焦點,讓法務部很不滿,19日發表聲明
: ,嚴詞譴責中媒顛倒是非,罔顧犯罪訴追者是港方,汙衊我國政府,以排山倒海的錯誤報
: 導,淹沒事實及飾卸港方責任,喪失新聞道德,顯不足取,呼籲中媒勿再文過飾非,罔顧
: 司法人權。
: 法務部指出,殺人屬於萬國公罪,港方應續押追訴,且港方手中掌握我方許多沒有的證據
: ,為了實現正義,台灣願意在公平、互惠、平等、尊嚴的基礎上,提供香港我方所蒐集到
: 的證據,協助犯罪偵查;法務部強調,台灣嚴懲犯罪的立場絕不動搖,若港府再次漠視我
: 方呼籲,顯見已放棄司法主權,非我方不願偵辦。
: 法務部解釋,我方從未推卸責任,港女命案仍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但是至今香港從未提
: 供我方本案的在港證據,港府一再以消極態度面對,甚至漠視應以殺人罪追訴的執法立場
: ,除了造成被害人家屬二度傷害外,也讓司法正義難以伸張,再度呼籲港方應正視陳同佳
: 的殺人罪追訴,切勿迴避責任。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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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51133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不是很愛送中怎不送去支那審判就算了 還批評我們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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