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神邏輯!法務部籲港方續押嫌犯追訴殺人罪 中共黨媒竟批我卸責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烏拉拉老公兼一號粉絲)時間6年前 (2019/10/19 14:29), 編輯推噓8(10213)
留言25則, 1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7 (看更多)
※發文無1~6小標格式或未依順序任意刪除者會被刪文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自由 2.記者署名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編輯非記者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記者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神邏輯!法務部籲港方續押嫌犯追訴殺人罪 中共黨媒竟批我卸責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港男陳同佳去年2月來台殺害有孕在身的女友潘曉穎,潛逃回港,被依洗黑錢罪判刑29月, 縮刑後將於近日出獄,還表明要來台灣投案,我方則呼籲港府應以殺人罪繼續羈押,未料 中共黨媒環球網竟神邏輯批台灣「卸責」,讓平日低調的法務部也吞不下去,19日反轟中 媒「顛倒是非」、「喪失新聞道德」,捍衛名譽。 事實上,港女命案發生後,我方二度向香港請求司法互助、一次請求移交人犯,均遭港府 已讀不回,我方見其態度消極,則表明台灣亦可提供香港相關犯罪證據,供其偵辦殺人罪 ,惟林鄭政府視而不見,還把手伸向「逃犯條例」,試圖訂定可把港人或外國人移交給中 國的「送中條例」。 法務部日前得知陳同佳即將縮刑出獄,趕緊公開呼籲港府應以殺人罪續押,以維護公平正 義,沒想到中媒竟然神邏輯歪樓,批台灣「此次表態是一種巧妙的卸責行為,不動聲色、 故作姿態」、「案件畢竟是在台灣發生,為防止無法向民眾正常交代,只能搶先把責任推 卸掉,減輕法律和道義責任」。 港男跑來台灣殺人,台灣已是受害者,中媒還模糊焦點,讓法務部很不滿,19日發表聲明 ,嚴詞譴責中媒顛倒是非,罔顧犯罪訴追者是港方,汙衊我國政府,以排山倒海的錯誤報 導,淹沒事實及飾卸港方責任,喪失新聞道德,顯不足取,呼籲中媒勿再文過飾非,罔顧 司法人權。 法務部指出,殺人屬於萬國公罪,港方應續押追訴,且港方手中掌握我方許多沒有的證據 ,為了實現正義,台灣願意在公平、互惠、平等、尊嚴的基礎上,提供香港我方所蒐集到 的證據,協助犯罪偵查;法務部強調,台灣嚴懲犯罪的立場絕不動搖,若港府再次漠視我 方呼籲,顯見已放棄司法主權,非我方不願偵辦。 法務部解釋,我方從未推卸責任,港女命案仍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但是至今香港從未提 供我方本案的在港證據,港府一再以消極態度面對,甚至漠視應以殺人罪追訴的執法立場 ,除了造成被害人家屬二度傷害外,也讓司法正義難以伸張,再度呼籲港方應正視陳同佳 的殺人罪追訴,切勿迴避責任。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51133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不是很愛送中怎不送去支那審判就算了 還批評我們卸責 -- 我這個人的原則很簡單 https://i.imgur.com/LkxE8SA.p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17.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466569.A.B02.html

10/19 14:30, 6年前 , 1F
洗錢比殺人大 恩恩
10/19 14:30, 1F

10/19 14:30, 6年前 , 2F
垃圾包子
10/19 14:30, 2F

10/19 14:31, 6年前 , 3F
中共真的噁心,又要轉移焦點
10/19 14:31, 3F

10/19 14:31, 6年前 , 4F
共仔:不准收 管你用什麼理由
10/19 14:31, 4F

10/19 14:31, 6年前 , 5F
那邊連人權都不能談了 還妄想甚麼
10/19 14:31, 5F

10/19 14:34, 6年前 , 6F
中華民國又管不了香港 香港就關完了
10/19 14:34, 6F

10/19 14:35, 6年前 , 7F
請祖國派人到台灣整治司法
10/19 14:35, 7F

10/19 14:35, 6年前 , 8F
港人跑到台灣殺港人後逃回香港,叫香港引
10/19 14:35, 8F

10/19 14:35, 6年前 , 9F
渡過來不要,然後要台灣負責醬子
10/19 14:35, 9F

10/19 14:36, 6年前 , 10F
中共的土匪邏輯 不意外
10/19 14:36, 10F

10/19 14:46, 6年前 , 11F
菸粉引渡還不簡單政府談一談就好不用管法律
10/19 14:46, 11F

10/19 14:47, 6年前 , 12F
中國人沒邏輯很常見
10/19 14:47, 12F

10/19 14:50, 6年前 , 13F
送台條例
10/19 14:50, 13F

10/19 14:59, 6年前 , 14F
還在跳啊 XD
10/19 14:59, 14F

10/19 15:00, 6年前 , 15F
法律 XD 講得好像中國是法治國家一樣 XDD
10/19 15:00, 15F

10/19 15:00, 6年前 , 16F
法律說港警可以亂打人啦 呵呵
10/19 15:00, 16F

10/19 16:05, 6年前 , 17F
法務部指出,殺人屬於萬國公罪 (?)
10/19 16:05, 17F

10/21 19:16, 6年前 , 18F
前幾樓到底是不是民進黨派來的打手啊
10/21 19:16, 18F

10/21 19:17, 6年前 , 19F
?每次爭議新聞出來馬上好幾個先帶風
10/21 19:17, 19F

10/21 19:18, 6年前 , 20F
向...如果你是港女家人看到各方踢皮球
10/21 19:18, 20F

10/21 19:18, 6年前 , 21F
覺得?
10/21 19:18, 21F

10/21 19:19, 6年前 , 22F
殺人案發生在台灣為什麼要由香港辦?
10/21 19:19, 22F

10/21 19:49, 6年前 , 23F
五星旗世上最爛嘔嘔嘔嘔嘔
10/21 19:49, 23F

10/22 01:07, 6年前 , 24F
香港不是法治地區的話還反啥送中不用鳥法律
10/22 01:07, 24F

10/22 01:08, 6年前 , 25F
按菸粉邏輯要送中根本不用管逃犯條例限制XDD
10/22 01:08, 25F
文章代碼(AID): #1Tggr9i2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7 篇):
文章代碼(AID): #1Tggr9i2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