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神邏輯!法務部籲港方續押嫌犯追訴殺人罪 中共黨媒竟批我卸責已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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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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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邏輯!法務部籲港方續押嫌犯追訴殺人罪 中共黨媒竟批我卸責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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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陳同佳去年2月來台殺害有孕在身的女友潘曉穎,潛逃回港,被依洗黑錢罪判刑29月,
縮刑後將於近日出獄,還表明要來台灣投案,我方則呼籲港府應以殺人罪繼續羈押,未料
中共黨媒環球網竟神邏輯批台灣「卸責」,讓平日低調的法務部也吞不下去,19日反轟中
媒「顛倒是非」、「喪失新聞道德」,捍衛名譽。
事實上,港女命案發生後,我方二度向香港請求司法互助、一次請求移交人犯,均遭港府
已讀不回,我方見其態度消極,則表明台灣亦可提供香港相關犯罪證據,供其偵辦殺人罪
,惟林鄭政府視而不見,還把手伸向「逃犯條例」,試圖訂定可把港人或外國人移交給中
國的「送中條例」。
法務部日前得知陳同佳即將縮刑出獄,趕緊公開呼籲港府應以殺人罪續押,以維護公平正
義,沒想到中媒竟然神邏輯歪樓,批台灣「此次表態是一種巧妙的卸責行為,不動聲色、
故作姿態」、「案件畢竟是在台灣發生,為防止無法向民眾正常交代,只能搶先把責任推
卸掉,減輕法律和道義責任」。
港男跑來台灣殺人,台灣已是受害者,中媒還模糊焦點,讓法務部很不滿,19日發表聲明
,嚴詞譴責中媒顛倒是非,罔顧犯罪訴追者是港方,汙衊我國政府,以排山倒海的錯誤報
導,淹沒事實及飾卸港方責任,喪失新聞道德,顯不足取,呼籲中媒勿再文過飾非,罔顧
司法人權。
法務部指出,殺人屬於萬國公罪,港方應續押追訴,且港方手中掌握我方許多沒有的證據
,為了實現正義,台灣願意在公平、互惠、平等、尊嚴的基礎上,提供香港我方所蒐集到
的證據,協助犯罪偵查;法務部強調,台灣嚴懲犯罪的立場絕不動搖,若港府再次漠視我
方呼籲,顯見已放棄司法主權,非我方不願偵辦。
法務部解釋,我方從未推卸責任,港女命案仍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但是至今香港從未提
供我方本案的在港證據,港府一再以消極態度面對,甚至漠視應以殺人罪追訴的執法立場
,除了造成被害人家屬二度傷害外,也讓司法正義難以伸張,再度呼籲港方應正視陳同佳
的殺人罪追訴,切勿迴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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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愛送中怎不送去支那審判就算了 還批評我們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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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人的原則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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