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陸委會回應香港政府有關臺灣殺人案之聲明

看板Gossiping作者 (信念是經過考驗的 點)時間6年前 (2019/10/22 00:10), 6年前編輯推噓8(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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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1028 (CC1028)》之銘言: :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92號 : 針對香港政府有關臺灣殺人案的聲明,本會嚴正回應如下: : (二) 我方早已一再說明,針對殺人案雙方應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機制,方能根本解決問題 : 。但港方根本就不回應我方多次司法請求,更於去年11月拒絕我法務部等機關共同參與溝通 : 。至於港方所提來信,我方明確回復希將議題聚焦在司法互助, 惟港方從不正面回應,僅 : 想利用雙方協商,為其逃犯條例修訂背書。因此,本會在今年5月2日例行記者會已公開表示 : ,倘協商是在逃犯條例下進行,我方持保留態度,當日更透過既有管道告知港方此一立場。 : 所謂我方不回覆,完全背離事實,意圖混淆視聽,我方非常遺憾。 建立 司法互助合作機制 的困難點 就在於「政治意識形態」 因為香港政府「不可能」承認中華民國是個國家 蔡英文政府願意在這個前提下與香港政府 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嗎? 顯然也「不可能」 蔡英文為什麼說逃犯條例侵犯我國主權? https://udn.com/news/story/120538/3869916?from=udnamp_storysns_line 因為逃犯條例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個國家 「逃犯條例」就是「港版的司法互助合作機制」 香港政府:不可能(承認中華民國是個國家) 蔡 政 府:不可能(接受我國不是個國家) 兩個不可能 就是一條死路: 1.香港政府知道這是一條死路 因此想繞道而行 在不碰觸政治意識型態的情況下 把陳同佳送過來台灣 2.陸委會明知這是一條死路 在幹什麼? 沒幹什麼 直接禁止陳同佳入境我國 陳同佳案 陸委會:我方有必要先管制相關人員入境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4114969 這邏輯挺妙的: a.就是因為有政治意識型態問題,台港才無法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機制 b.現在香港避開了政治意識型態,開個小門把陳同佳送過來 >>我國陸委會卻繼續炒政治意識型態問題 同時又妨礙台北士林地檢署偵辦此案 真不愧是陸委會 : (三) 據港方表示,如我方在處理陳自首中提出有關證據的請求,港方會積極依法配合, : 卻又稱沒有法律與我進行刑事司法協作。我方擬請教港府,依據此一自相矛盾的說法,港方 : 究要如何提供我方協助?或又只是再一次卸責的託詞? 陸委會與法務部先前呼籲香港續辦此案時 不是聲明 「台灣會在 對等、尊嚴及互惠 之基礎,提供證據給香港依法追究嫌犯刑責。」 嗎? 這項聲明就證明了:即使沒有建立正式的互助機制,一樣可以提供證據 既然台灣都可以提供證據給香港了 為什麼香港不能提供給台灣呢? (當然,前提是香港有證據,沒有也無法) : (四) 殺人案的被告與受害者都是香港居民,若為負責任的政府,理應儘全力伸張公義, : 以撫慰受害家屬。港府不思解決之途,漠視我方司法請求在先,藉機推動遭各方反對的逃犯 : 條例在後,現竟意圖規避自身應有的司法管轄權,其輕視港人遇害的程度,令人驚愕! 實在懶得講了...... https://reurl.cc/lL7Lrj https://reurl.cc/oD5DEV : (五) 港府在本案上的政治操作,根本處心積慮地凸顯港人在香港以外的中國大陸地區犯 : 罪,港府沒有任何管轄權,所以必須送回中國大陸審理;同時港府也用相同的邏輯,企圖將 : 臺灣納入所謂的「一個中國」的政治框架下,強調陳同佳案只有臺灣才有管轄權,因為把臺 : 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所以臺港之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 香港採屬地主義 對發生在香港地區以外「所有地區」 的犯罪案件 沒有管轄權 如果陳同佳是在冰島殺人 也只能送去冰島呀 難道冰島也因此被納入「一個中國」的政治框架之下了嗎? : 事實上港府與澳大利亞等30個 : 國家都簽有「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為什麼不能跟臺灣洽簽司法互助協議?陸委會認為 : ,這樣的政治操作無疑是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實踐,矮化臺灣主權,也破壞司法正義與 : 人權,臺灣絕對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配合操作! 因為澳大利亞等30個國家是「國家」呀 中華民國是不是國家?是,但兩岸之間有政治意識型態問題 港府現在就是企圖避開這個問題 : (六) 本會重申,針對殺人案只要港府提出請求,我方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 : 積極迅速提供相關證據,配合後續追訴,也希望港府迅速務實面對我方的請求,共同實現司 : 法正義,還給被害人公道。 這第(六)項與第(三)項根本互相矛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12.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674251.A.FDF.html

10/22 00:13, 6年前 , 1F
QQ 這個是現實的..
10/22 00:13, 1F

10/22 00:14, 6年前 , 2F
DPP就是在亂搞啊 整天抹黑帶風向
10/22 00:14, 2F

10/22 00:16, 6年前 , 3F
飛機坐過來還是可以入境 只是會直接被逮
10/22 00:16, 3F

10/22 00:16, 6年前 , 4F
10/22 00:16, 4F
能這樣最好 問題是陸委會現在聲明禁止陳同佳入境 我也很好奇 如果陳同佳硬是飛過來 會否真的無法入境? ※ 編輯: cloudlydot (36.228.212.78 臺灣), 10/22/2019 00:19:09

10/22 00:20, 6年前 , 5F
香港殺人 檢討台灣三小
10/22 00:20, 5F

10/22 00:21, 6年前 , 6F
由陸委會說話就是同意兩岸是一國兩區了
10/22 00:21, 6F
是啊 人家港府低調避談這到底是「送中」還是「送台」 只強調殺人犯願意主動來台投案 結果陸委會不打自招 全自動聲稱是「送中」 ※ 編輯: cloudlydot (36.228.212.78 臺灣), 10/22/2019 00:23:45

10/22 00:22, 6年前 , 7F
會在通關那邊直接帶走 不符合主動投案條
10/22 00:22, 7F
多謝回應!

10/22 00:22, 6年前 , 8F
支持香港修例 台灣才有安全
10/22 00:22, 8F

10/22 00:22, 6年前 , 9F
10/22 00:22, 9F

10/22 00:23, 6年前 , 10F
支那狗 不要出來推文
10/22 00:23, 10F

10/22 00:23, 6年前 , 11F
逃犯條例修訂可以提供司法互助法源,
10/22 00:23, 11F

10/22 00:23, 6年前 , 12F
跟要不要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沒甚
10/22 00:23, 12F

10/22 00:23, 6年前 , 13F
麼關係吧,兩岸互不承認,還不是簽了
10/22 00:23, 13F

10/22 00:23, 6年前 , 14F
不少協議
10/22 00:23, 14F
這要看怎麼簽 但顯然蔡英文簽不了 我們也不用指望她 蔡英文現在連九二共識都不承認了 直接將九二共識等同一國兩制 我們不同意她的邏輯 卻無法改變她 ※ 編輯: cloudlydot (36.228.212.78 臺灣), 10/22/2019 00:27:44

10/22 00:25, 6年前 , 15F
想想當時白狼投案
10/22 00:25, 15F

10/22 00:27, 6年前 , 16F
還在逃犯條例 XD
10/22 00:27, 16F

10/22 00:27, 6年前 , 17F
中國特區+1997立的逃犯條例 沒有北京同意是
10/22 00:27, 17F

10/22 00:28, 6年前 , 18F
不可能引渡犯人的....
10/22 00:28, 18F

10/22 00:28, 6年前 , 19F
這個是事實
10/22 00:28, 19F

10/22 00:29, 6年前 , 20F
菸粉就無視人家的法律,叫行政機關硬闖XDDDD
10/22 00:29, 20F
※ 編輯: cloudlydot (36.228.212.78 臺灣), 10/22/2019 00:30:50

10/22 00:41, 6年前 , 21F
逃犯條例早就廢除不立法了
10/22 00:41, 21F
我在講政治意識型態的問題 請閱讀陸委會新聞稿的說明(二)

10/22 00:42, 6年前 , 22F
無視他國法律 他們有視我國的法律嗎
10/22 00:42, 22F

10/22 00:42, 6年前 , 23F
不要送來
10/22 00:42, 23F

10/22 00:43, 6年前 , 24F
通緝犯主動投案可以拒絕?
10/22 00:43, 24F
※ 編輯: cloudlydot (36.228.212.78 臺灣), 10/22/2019 00:46:22

10/22 02:02, 6年前 , 25F
目前政府的作法應該是在支持送中吧?
10/22 02:02, 25F

10/22 15:07, 6年前 , 26F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10/22 15:07, 26F

10/22 15:09, 6年前 , 27F
可以送中的話用這個就可以了
10/22 15:09,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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