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傻眼!造謠綠營丟棄國旗遭傳喚…當事人怒:還是民主國家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ayumi)時間6年前 (2019/10/17 15:16), 6年前編輯推噓79(911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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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iro0000 (jami)》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傻眼!造謠綠營丟棄國旗遭傳喚…當事人 : 時間: Thu Oct 17 11:34:26 2019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22.39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283268.A.F54.html : 推 b00668880: 我四處跟人說樓下強姦了一頭母豬,樓下 42.77.19.234 10/17 11:57 : → b00668880: 還不能告我,這是我的言論自由 42.77.19.234 10/17 11:57 可以告 刑事有誹謗 民事有妨礙名譽 現在還有非常萬用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可以用 第 6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但是 請你自己想想看 你散播樓下的謠言 樓下不告你 由刑事局、調查局、各分局可以主動偵辦 約你來喝咖啡 送你三天假,或者一張罰單 我就問 你跟你樓下的事情到底關乎公共個屁事? 有趣的是 這條法律的界定是自由心證 基本上警調想動用這條 沒有任何的執行細則 說高雄登革熱大流行→社維法送辦 好,流行疾病引起公眾恐慌 說某地有人會亂擄走小孩→社維法送辦 好,隨機擄人的消息引起公眾恐慌 那 說總統府裝修金額不對→社維法送辦 說蔡英文介入DPP總統初選→社維法送辦 說國防部採購是盤子→社維法送辦(法院判無罪,但重要的是送辦這個行為) 以上三個引起了甚麼恐慌? 高雄登革熱,與隨機擄人 都沒有一個明確的單一個體(自然人或法人)權益受損 引起了公眾恐慌 用社維法送辦,合理 但裝修金額、介入初選、採購案正確與否 都有一個明確的單一個體(總統府、蔡英文與國防部)權益受損 而這些消息 能引起公眾甚麼樣的恐慌? 當事人與單位不進行刑民事告訴(總統府與國防部還可以已侮辱公署處理) 結果卻是以社違法送辦 且是警調單位的主動偵辦 我就問這真的沒有妨礙言論自由的可能嗎? 沒錯 言論自由不等於可以隨便造謠 但我就不懂 明明刑民事都有既有法律可以處理 而這兩條都是告訴乃論 自己的權益自己不去爭取 想要省訴訟成本 那有必要政府這麼多事的幫你出頭? 那要不要把誹謗與妨礙名譽改成公訴罪算了? 反正這樣檢察官就可以免費用了 因為你講了某些話 譬如b00大所提的例子 造謠他家樓下鄰居強姦了母豬 也只是在自己人數少的可憐的臉書上發布 馬上就有警察按你家門鈴 要求你到警察局說明 這不會讓人心生恐懼? 警察、調查局因為你無關公眾利益的言論 到你家來,把你請回局內 這件事情的本身 我就認為非常非常的敏感了 要用警調來對付謠言 我也不是認為不行 但判斷標準應該要明確 到底甚麼是謠言? 有無明確的判斷標準? 在進行調查之前 誰知道b00大樓下鄰居到底有沒有強姦母豬? 若他真有 那不就是陳述事實 那裡的散布謠言? 目前我看新聞的內容 都是以當事人反駁作為事實判斷的標準 但是當事人的反駁就一定是事實嗎? 再來 其實誹謗或者是妨礙名譽 都有這些事情是否是可受公評之事 或者是善盡查證義務等種種配套的處理方式 譬如佛地魔在政論節目上 說韓國瑜北農董座時期中午就喝醉 說他一年三百天都有喝酒 韓國瑜否認 北農前董事(國民黨的民代)也幫忙否認 好了 我今天引用佛地魔這位民意代表的言論 說韓國瑜在北農時幾乎每天都喝酒,常常中午就喝醉 請問 我算不算散播謠言? 不算?但明明當事人與北農前董事都否認 算?但這謠言我已善盡查證義務是引用佛地魔言論 而且 到底是轉貼散播的人有罪 還是製造這個謠言的人有罪? 再來 所謂公共或公眾的範圍也是一個問題 中國這種專制國家都有轉貼五百次的次數 可以明確的知道他們所謂公共之範圍 我在我那少的可憐追蹤的臉書上貼文轉貼 或者在人數僅有數十的LINE群組貼文轉貼 這真的也能算是公眾嗎? 很抱歉 現在還真的就算 再來 謠言的時效性呢? 柯文哲一年前說任內不組黨不入黨 梁文傑一年前說柯會組黨或入黨 一年後柯果然組黨也入黨了 請問 梁文哲算精準的政治情勢判斷 還是算散播謠言? 拿之前的案子看 若蔡英文明年選上,真的裝修花了一億 請問現在已經被開罰的那個人 政府是要還他三天,還是賠他錢? b00的樓下後來真的強姦了母豬了? 蕭峰現在還沒賣國,以後就會賣了? 一般來想當下以前沒有發生,就算是謠言 那麼政策評論 譬如我說非核家園政策是失敗政策 現在還沒失敗,算不算我造謠? 譬如我說工輔法新修絕對不可能成功輔導 現在還沒失敗,或者已經有一到兩家的成功案例,算不算我造謠? 如果時間可以延長 到底要延長多少? 所以警調,或者是政府想要用社維法六十三條來嚇阻謠言 就應該說明以下事情 1.謠言如何認定? 2.謠言內容影響的是公益?還是單一個體的利益? 3.公共安寧的定義? 4.時效需要有明確規範 否則你隨便在網路上寫個 韓國瑜是酒空草包 馬金巧克力、馬死亡之握 國民黨賣台 蔡空心 柯賴兒 這類在八卦版上隨便都能看到的言論 發言者隨時都有可能被警調約談 也許現在蔡英文沒有箝制言論自由的想法 但執法標準沒有明確定義 哪日上來一個有這樣想法的人 該怎麼辦? 我們是要一個法治社會(有明確執法標準) 還是一個如中國的人治社會?講錯話就有可能被查水表歡樂送? 對執政者人民應該永遠保持戒心 這條法令現在明顯就被濫用了 (我講這句話,警調看不順眼,照樣可以用社維法六十三條把我送辦) 關於個人利益的謠言 應該由個人自行去提告 這應該是大家都能接受的標準吧 個人的事,也無妨礙生命的立即危機 還要警察與調查局出手 怎麼想怎麼怪 -- 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02.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296564.A.035.html

10/17 15:17, 6年前 , 1F
所以樓下真的有強姦母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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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親眼見到阿發進了妓院~~~

10/17 15:17, 6年前 , 2F
國家機器動得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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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18, 6年前 , 3F
馬時期好像比較少這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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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18, 6年前 , 4F
推 期待你昨天的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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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網頁寫說檢舉不等同於報案 說真的 會不會有後續我也不知道 也不知道刑事局檢舉是否跟首長信箱一樣 保證一定會回信

10/17 15:18, 6年前 , 5F
認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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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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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19, 6年前 , 7F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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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102.90 臺灣), 10/17/2019 15:21:20

10/17 15:20, 6年前 , 8F
10/17 15:20, 8F

10/17 15:21, 6年前 , 9F
中共也是對造謠者這麼做啊嘻嘻
10/17 15:21, 9F

10/17 15:23, 6年前 , 10F
你批評算造謠 DPP人員造謠算口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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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23, 6年前 , 11F
記錯 這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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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24, 6年前 , 12F
四個字送你,台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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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26, 6年前 , 13F
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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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26, 6年前 , 14F
同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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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29, 6年前 , 15F
一頭姆豬引起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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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29, 6年前 , 16F
影響國家安全阿,意圖破壞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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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乾脆用內亂外患罪處理好了 事實上警調送了15人 只有4人被罰錢 法官大概也覺得這堆鳥案子浪費時間吧

10/17 15:30, 6年前 , 17F
說核電廠會爆炸怎麼都沒人被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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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30, 6年前 , 18F
說總統母豬算是事實還是造謠?
10/17 15:30, 18F

10/17 15:31, 6年前 , 19F
說核電廠會爆炸當然是對的啊,這句話有
10/17 15:31, 19F

10/17 15:31, 6年前 , 20F
台灣價值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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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32, 6年前 , 21F
昨天那件不知道哪時候可以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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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32, 6年前 , 22F
10/17 15:32, 22F

10/17 15:33, 6年前 , 23F
啊要告就告啊 覺得有問題不會上街頭要
10/17 15:33, 23F

10/17 15:33, 6年前 , 24F
修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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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先在網路上累積人氣不行嗎? 先造成輿論 才有人陪我上街 要不然我自己上街那個叫做踏青旅遊好嘛 = =

10/17 15:34, 6年前 , 25F
沒身份玩法就是乖乖閉嘴.不要酸太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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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34, 6年前 , 26F
推獨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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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34, 6年前 , 27F
邊推邊感慨樓上說的上街頭力量被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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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37, 6年前 , 28F
你造謠你的鄰居強姦母豬跟國家沒關係
10/17 15:37, 28F
蔡英文是否有介入民進黨總統初選 也跟國家沒關係啊

10/17 15:38, 6年前 , 29F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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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38, 6年前 , 30F
下面那三個很明顯就是在對整個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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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38, 6年前 , 31F
抹黑 這種邏輯也能支持 八卦版左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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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38, 6年前 , 32F
10/17 15:38, 32F
所以是侮辱公署 跟社維法有甚麼關係?
還有 201 則推文
還有 40 段內文
10/17 17:54, 6年前 , 234F
圍就要有明確的規範 而不是由執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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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7:55, 6年前 , 235F
關的自由心證
10/17 17:55, 235F

10/17 17:57, 6年前 , 236F
10/17 17:57, 236F

10/17 17:59, 6年前 , 237F
當年國民黨沒一直告綠畜真的太好心XD
10/17 17:59, 237F

10/17 18:15, 6年前 , 238F
民進黨改成民退黨比較符合事實
10/17 18:15, 238F

10/17 18:17, 6年前 , 239F
沒這條要廠公怎麼活?
10/17 18:17, 239F

10/17 18:26, 6年前 , 240F
認同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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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8:41, 6年前 , 241F
結論就是警察想送就送,看你有沒有"關係"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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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8:48, 6年前 , 242F
評斷標準與台灣價值呈高度正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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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8:49, 6年前 , 243F
10/17 18:49, 243F

10/17 19:09, 6年前 , 244F
什麼叫若他真有啊,你在講他強姦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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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09, 6年前 , 245F
豬的同時就該附上證據了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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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11, 6年前 , 246F
還什麼反駁者說的一定是事實嗎勒?
10/17 19:11, 246F

10/17 19:11, 6年前 , 247F
你這就有罪推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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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12, 6年前 , 248F
idcc抓不到 抓其他的倒很會抓 另外小英
10/17 19:12, 248F

10/17 19:12, 6年前 , 249F
最棒 不要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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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13, 6年前 , 250F
你要指控不提證據出來,還嘴說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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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13, 6年前 , 251F
者說的一定是事實嗎?啊?
10/17 19:13, 251F

10/17 19:16, 6年前 , 252F
你你提出你沒強姦母豬的證據來啊,
10/17 19:16, 252F

10/17 19:16, 6年前 , 253F
不是這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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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17, 6年前 , 254F
樓上提不出你沒強姦母豬的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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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18, 6年前 , 255F
會引發大菊恐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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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20, 6年前 , 256F
大部分同意你的觀點,不過法律若明訂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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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20, 6年前 , 257F
常詳細則必有疏漏,反而會陷入不停的註解
10/17 19:20, 257F

10/17 19:20, 6年前 , 258F
和說明的迴圈,但不可否認的目前法律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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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21, 6年前 , 259F
糊地帶確實被少數人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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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33, 6年前 , 260F
4
10/17 19:33, 260F

10/17 19:48, 6年前 , 261F
dpp跟kmt一樣垃圾 真小人跟真婊子
10/17 19:48, 261F

10/17 20:25, 6年前 , 262F
高調
10/17 20:25, 262F

10/17 20:49, 6年前 , 263F
10/17 20:49, 263F

10/17 21:14, 6年前 , 264F
可以把這個寄給黃國昌等有做事的民代
10/17 21:14, 264F

10/17 21:14, 6年前 , 265F
看看嗎 好奇他們的解讀
10/17 21:14, 265F

10/17 21:27, 6年前 , 266F
合理
10/17 21:27, 266F

10/17 22:16, 6年前 , 267F
寫的有道理!
10/17 22:16, 267F

10/17 23:46, 6年前 , 268F
認真文
10/17 23:46, 268F

10/18 01:52, 6年前 , 269F
有道理 但是很容易被支那賤畜斷章取義亂
10/18 01:52, 269F

10/18 01:52, 6年前 , 270F
10/18 01:52, 270F

10/18 09:17, 6年前 , 271F
end 造謠就不可取
10/18 09:17, 271F

10/19 10:19, 6年前 , 272F
10/19 10:19, 272F

10/19 10:28, 6年前 , 273F
10/19 10:28, 27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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