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差點被鐵棍毆打的港警 應該做什麼才對

看板Gossiping作者 (ayumi)時間4年前 (2019/10/02 10:46), 4年前編輯推噓18(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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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z5566 (夏洛克。福爾摩斯)》之銘言: : 如題 : 昨天有個港警 : 差點被暴民用鐵棍毆打 : 情急之下開槍回擊 : 假如你是港警 : 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 1.打了就打了 大不了一死 : 2.開槍回擊 : 3.台灣特別版 奪下鐵棒 教化暴民 : 4.用愛與和平說服暴民 : 5.用吋勁擊飛暴民 : 我推薦3啦 : 保證沒問題 其實當時配的是橡膠子彈 應該現在就不太需要討論甚麼了 但是這是實彈 是致命的武器 那就沒有這麼簡單 我記得以前當兵的時候有背過用槍時機與用槍要領 應該稍微可以作為判斷的標準 用槍時機: 1.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扺抗或自衛時。 2.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3.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 4.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 止時。 5.要犯脫逃,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用槍要領: 1.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2.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3.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 4.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5.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 (現在已經忘光了,上網找的) (退伍多年也不確定還符不符合時宜,但這是多數人唯一接觸過的相關規定) 以時機來看 2.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 應該算是符合 所以此用槍,員警應該沒有甚麼問題 但以要領來看 1.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已有員警被群毆在地 算不算情事異常急迫? 雖然支援警力馬上就跟上了 2.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這個民眾很明顯沒有 警方拿出槍後 民眾還進行攻擊行為 4.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盡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這邊就值得討論了 目前的結果是民眾胸部中彈送醫急救 那麼當時的情勢 員警是不是有必要瞄準胸部這種有重要臟器的地方射擊? 以雙方的距離來看 瞄準腿部射擊是否有可能? 我覺得許多的討論串都已經流於意氣用事 支持港警的 就一直拿著其他流血抗議事件說嘴 說在歐美被打死時有所聞 反對港警的 就一直說開槍打人就是不對 我認為討論之中 應該有一個標準存在 要不然只是各講各的,各不服各的 我僅能想到過去當兵的用槍時機與用槍要領 實在也不知道這麼久的東西 還符合時宜與否 但畢竟是台灣絕大多數男性唯一接觸過的相關規定 好壞也算一個標準 或者板友有其他更心更符合人權的用槍準則可以提供 那是更好 -- 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94.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9984407.A.980.html

10/02 10:48, 4年前 , 1F
這種時機的標準不可能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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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0:49, 4年前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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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0:49, 4年前 , 3F
鎮暴配實槍. 這己經不用討論開槍時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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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前面已經說 如果是橡膠子彈或其他殺傷性弱的武器 那就沒啥好討論 這是前提 但畢竟最後還是開槍了 那接著應該是討論警方處理是否適當 但這必須要有一個標準存在 而鎮暴配實彈這點 以上面用槍時機來看 2.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以這個文字表面意思來看 鎮暴配槍應該算是合理的事情 這也就是我所說的有同一標準的問題

10/02 10:50, 4年前 , 4F
早點撤回送中一切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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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僅僅是送中問題 而是之前處理上黑警察,黑道介入 民眾在和平抗議中被鎮暴弄到重傷 諸如此類 加上議題的擴展 可不是送中條款撤回就會結束的

10/02 10:50, 4年前 , 5F
距離太近了 我也會第一時間有瞄到就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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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可以討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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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要好自為之 中國態度很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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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0:51, 4年前 , 7F
放煙火的怎變鐵棍? 且該警另一手握布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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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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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坦坦克開出來輾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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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這是用槍時機 而不是用坦克時機 名字都寫得很清楚 是怎麼飄到坦克車的?

10/02 10:53, 4年前 , 10F
臺灣的鎮暴警察真的太落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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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的其實就是台灣的用槍時機與要領

10/02 10:53, 4年前 , 11F
要不是早撤回送中條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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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0:58, 4年前 , 12F
鎮暴配實槍就是要開槍了 討論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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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才不跟你討論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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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討論也有問題 使用的時機理論上都有相關規定 且要說不管不顧就是要開槍 那早就死一堆人了好嗎

10/02 11:08, 4年前 , 14F
配實槍(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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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1:13, 4年前 , 15F
我覺得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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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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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實彈就是準備要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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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就是解放軍裝甲車進場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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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1:19, 4年前 , 19F
滾啦,最好是他這樣符合你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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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如此激動 你可以分享看看為什麼不符合?

10/02 11:19, 4年前 , 20F
隨著衝突漸漸升高 中共手段也越發激烈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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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1:20, 4年前 , 21F
之後一定還有數次衝突跑不了 不過中共亂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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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1:20, 4年前 , 22F
更容易得利 尤其目前中美貿易戰沒有停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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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1:21, 4年前 , 23F
中共現在就是用封鎖消息的方式讓人民無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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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本心來看 希望衝突更烈 美國介入與中國對抗 不過香港人看了一定很肚爛 就不進行更細部的論述了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94.104 臺灣), 10/02/2019 11:24:36

10/02 11:22, 4年前 , 24F
除了豬瘟減少肉類供給以外 秋行軍蟲的影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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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1:23, 4年前 , 25F
會逐漸跨大 到時候如果食物價格攀升太快 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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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戲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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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五大訴求就沒這麼多事情,裡面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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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香港獨立,在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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陣暴從一開始就不該拿實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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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搞錯了老美也不會鎮暴拿實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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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拔槍指人時就已經被靠背過會造成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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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問題 啊他媽問題更大了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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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警察殺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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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小撮去示威群眾那是要挑釁?被打剛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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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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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1:51, 4年前 , 36F
樓上一堆看不懂原po重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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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1:52, 4年前 , 37F
不過西方列強介入並不會讓事情更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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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1:53, 4年前 , 38F
準備第三次世界大戰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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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2:02, 4年前 , 39F
要跟美國比先開放民間槍枝再來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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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2:15, 4年前 , 40F
最跟本是港府不願答應五大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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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跟警察雖然兩職都可用槍,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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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機跟要領還是有些差異,不宜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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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開槍者為港警,我們拿職業性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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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的台警《警械使用條例》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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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6條寫明:「警察人員應基於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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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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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程度」,本件情形看似可以用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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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開槍者在影片中自小隊中衝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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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同事時,已配有非致命布袋彈的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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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槍(左手),但卻使用實彈進行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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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基於警察受制於最小武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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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舉動顯不符合合理使用槍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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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t.ly/2olme5y 港警影片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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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等你小鬧就有理由被實彈89如此30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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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研究時機是西方民主國家的治國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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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國有自己特色的治國法則不屑學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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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戰爭不至於發生世界大戰,至少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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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中東多數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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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1:26, 4年前 , 63F
我也覺得襲警情況用槍很正常,只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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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他可以打下盤嚇阻就好。感覺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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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1:26, 4年前 , 65F
被圍住覺得情況緊急或是殺紅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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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Tb0-Nc0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Tb0-Nc0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