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她遭「扯髮+巴頭」扔出博愛座!大媽拿「粉紅小卡」3度重拳怒嗆:給我滾
※ 引述《newhan (((((((())))))))》之銘言:
: ※ 引述《todao (心裡有數)》之銘言:
: : 這種捷運博愛座糾紛的新聞已經不只一件了
: : 一堆人也在板上討論、呼籲廢除博愛座好久了
: : 結果還是一樣
: : 捷運博愛座還是好好在那
: 你知道為什麼嗎? 現實就是,呼籲廢除的只是少數激進分子
: 贊成的人根本沒機會說,因為沒有媒體會報導博愛座的"正面功效"
: 媒體只會報這種負面糾紛,你如果因為看新聞而認為博愛座很爛沒效果
: 這叫做「倖存者偏差」 (不明白的自己去google查)
: : 然後繼續產生糾紛
: : 你要就直接強制規定
: : 說只有特定人能坐
: : 違反者重罰
: : 這樣大家反而有明確方向可遵循
: : 現在不是
: : 搞這種道德座
: : 讓大家坐也不是
: : 站又浪費空位
: : 根本是讓民眾無所適從而已
: : 廢掉博愛座就對了
: : 捷運空間有限
: : 拜託不要在這種大家必然要爭坐的地方搞道德勒索了
: : --
: 我用一個粗淺的舉例:紅綠燈閃黃燈的時候,少數駕駛會加速搶黃燈,
: 如果造成車禍被媒體報出來,一篇、兩篇、十年下來幾十篇
: 然後有人跳出來說:黃燈好爛!應該廢除黃燈直接變紅燈,
: 沒超過白線的駕駛通通給我煞車,這樣不就好了!
: 你不去討論如何改善黃燈例如增加秒數,而是直接廢除,這論點ok嗎?
不好意思,讓我拿日本的交通規則嘴一下
一來台灣人在日本事故太多,希望能夠順便利用這機會讓台灣人來日本開車時注意一下燈
號
二來台灣其實很多法律跟日本類似
紅綠燈
紅燈:必須停下,禁止通過
黃燈:如果是在超過停止線(白線)情況下必須快速通過,未超過停止線的情況下(白線)必
須「停止」也就是煞車
綠燈:可以通行,但是必須注意前方路況,如果前方堵車,就算是綠燈你也不能前進,不
然你卡在路口遇到紅燈被撞..再沒有行車記錄器的佐證下,也可能被算闖紅燈,就算有,
你還是會有過失。
這邊希望台灣人來日本開車時,注意一下
至於你說黃燈增加幾秒,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就算增加100秒還是一堆人闖
看到黃燈本來就是該減速,而不是加速,當然過白線前就必須煞車,就是有像你這樣的用
路人,日本的台灣人自駕事故才這麼高
: 再說到道德,常搭捷運的應該看過很多了,許多老人家和小朋友上了車
: 直接找博愛座坐下,大家覺得很正常本來就該讓他們坐。
: 假如今天沒有博愛座,請問誰該讓座? 大家轉頭左右看一看是不是我最年輕?
: 是否我最身強力壯?假如有兩位老人兩個小孩,哪四個人要起來讓座?
: 或者是觀察一下老人家身體似乎很健朗、小孩活蹦亂跳,不需要特地讓他們坐?
: 一樣是考驗道德的時刻,這根本是逃避不了的問題!
: 法律本來就無法規範所有事情,如果要為了那極少數的案例把法律定得又多又死
: 那叫做警察國家,喜歡的人可以移民去北韓體驗一下。
: 如果要為了極少數鑽灰色地帶的人而廢除規定,那全台灣福利政策都要檢討了
: 因為你總是可以找出幾個
: 「某某人明明就不窮/身體健康,為什麼他可以領補貼」這種例子
: 啊他就是達到標準,就可以領補貼,這種人只佔1%,再怎麼修改規則
: 就是會有1%的人比較有利,那你要廢掉所有福利嗎?
: 常常感嘆,鍵盤專家在網路上嚷嚷:事情應該這樣、那樣照我說的做
: 但是問他敢保證改了之後會更好?否則你去坐牢。諒他也不敢
: 鄉民需要更多元、更深度的思考,而不是簡單作法、簡單結論
至於道德問題,說實在的,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沒義務就是沒義務,法律沒規定
就是沒規定,遵守法律就是我最基本的道德,其他的道德,你愛遵守去遵守,跟我們沒關
係,我們有守法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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