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比特犬迎面撲來!懷孕母為救兒與惡犬搏鬥
政府也沒正視這個問題 立個猛犬飼養條例
只要屬於兇猛犬種都必須強制戴上電擊項圈
且猛犬每半年需到醫院檢查電擊項圈功能是否正常
而且飼主必須繳交一筆高額保證金在狗沒死前都不能拿回
用來賠償給受傷民眾
只要飼主沒有配戴電擊項圈出門或發生傷人時電擊項圈失效
經民眾檢舉或警員盤查後立即將猛犬收押列案準備做熱狗 ˊ.ˋ
阿..是保證金沒收國庫並且需再重繳同額保證金才可以領狗
並強制處以社會勞動 到收容所幫忙清狗舍
居住大樓飼主必須在大眾必經通行之場所將狗的相片等資料
及電擊項圈啟動開關使用方法詳細告之
並取得5成以上住戶同意由管委會發給同意證明
就是要給猛犬主人很麻煩 麻煩到他不想養自然就不會養了
如果連上述幾點被動保護其他人都做不到
那也別說養啥猛犬了 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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