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內政部對於鏡周刊流出事件的回覆

看板Gossiping作者 (haiang)時間4年前 (2019/08/03 02:58), 編輯推噓5(614)
留言11則, 9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5/16 (看更多)
幫忙接力 已寄給 行政院長(找不到政風處的信箱) https://eyemail.ey.gov.tw/WWW/MailToPremier.aspx 法務部 https://www.moj.gov.tw/sp-boma-mailform-001.html 監察院 https://www.cy.gov.tw/sp.asp?xdUrl=./CyBsBox/CyBsS1.asp&mp=13&ctNode=1350 下星期等回應 看看鄉民覺得還有哪些可以檢舉的? =========================== 檢舉內政部政黨團體資訊管理系統截圖遭週刊流出 院長您好: 日前在鏡週刊上看到一張圖 https://i.imgur.com/yfxkYij.jpg
圖上是內政部資訊管理系統截圖 左上角顯示操作者為簡鈺津 1.想請問是否申請組黨後 申請人資訊 (如: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地址、email)是 否為政府公開資訊? 2.如圖檔所示,該項資訊有經相關公務員依其職務之便,洩漏政府相關資訊予媒體之虞。 前開事由是否涉及公務員洩密以及個資法呢? 3.另,煩請貴院相關單位提供民主進步黨之組黨申請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地址 、email供參考 4.再煩請附知行政院政風處或提供政風處之email 謝謝~ ※ 引述《zxcelephant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TH1lDEK ] : 作者: dcard56 (清新優質的狄卡使用者<3) 看板: HatePolitics : 標題: [討論] 內政部對於鏡周刊流出事件的回覆 : 時間: Fri Aug 2 19:17:31 2019 : 如題 : 小弟昨天寄了一封檢舉信到內政部部長的信箱 : 內容是有關於鏡周刊流出組黨申請人的個資一事 : 信件內容如下: : 內政部政黨團體資訊管理系統截圖遭週刊流出 : 部長您好: : 日前在鏡週刊上看到一張圖 : 圖上是內政部資訊管理系統截圖(左上角有操作者之姓名) : 想請問是否申請組黨後 : 申請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地址、email : 都會經由貴單位流出給媒體呢? : 這樣是否違反個資保護法呢? : 還請您幫忙解惑 : 謝謝 : 並附上一張圖片 : https://i.imgur.com/ngn4vKn.png
: 結果得到的回覆長這樣: : X先生您好: : 您於108年8月1日寄給部長的電子郵件,提及本部政黨團體資訊管理系統截圖遭週刊 : 流出1案,茲答復如下: : 政黨召開創黨成立大會是公開事項,會議通知並非機密公文。又本部經媒體詢問,必須依 : 據事實回答,惟本部會持續加強資訊系統安全及相關法制觀念。 :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 : 信。 : 聯絡電話:1996 : 敬祝 :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 敬啟 : https://i.imgur.com/UVUJeAV.png
: - : 在此恭喜浴巾安全下莊 : 原來必須依據事實回答就可以把申請人的身分證字號、電話、地址 : 都拍給媒體 : 讚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66.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4772294.A.D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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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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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依法行政謝謝指教。我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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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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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信政風處收,紙本只有留住址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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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郵他就要回你文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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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內政布 明天要換法務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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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才懶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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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依法行政還是依黨行政呢 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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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03:14, 4年前 , 9F
不要跟民進黨作對不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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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03:25, 4年前 , 10F
我猜這些地方,都已是民進黨自己人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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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16:20, 4年前 , 11F
地檢署 違反個資法第16條 提起公訴
08/04 16:20,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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