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殉職鐵路警察李承翰警專第1名畢業 12日過25歲生日
※ 引述《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之銘言:
: 我說老實話拉
: 最近被殺者
: 鄭杰殺的是社會中堅
: 為了生活奔波勞碌的人
: 這些人都是必須承擔責任的人
: 養育子女 照顧父老 對公司有貢獻 對社會有價值
上面寫得還不錯
: 你可以看到的案例都可以找出這種影子
: 廢物 人類中的渣滓 殺害了人類社會中有貢獻 有價值的那一群人
: 然後這些渣滓 殺了人之後馬上被司法人權團體武裝起來了
: 無所不用其極地幫他們開脫 最後如何? 這些渣滓笑到了最後
不不不,其實你也是會讓我擔心的那種人
從你的用字,激動的程度
應該這麼說,心理學上舉出很多例證
受害者常會轉成加害者
你所謂的渣滓,他們經常也是受害者
然後走不出去,最後爆發,就變成下一個加害者
而我們恨的其實是他'無差別式的攻擊'
別人對不起你,你為什麼要隨便找一個無辜的人攻擊?
善會傳播,惡也會
而這就變成惡的傳播,社會防護網是這麼破的
那難道受害者就只能受害不能反擊?
也不是,但不要無差別的亂找人啊!
還有手段要正當
被狗咬了,當然不是咬回去
這樣別人會說咬你的是瘋狗;也會說你是瘋狗
但如果是拿棍子打狗,就不會說你是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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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大的問題是,身心症殺人有沒有罪
很多人對於身心症無罪,反應很大
但這是法律用字
就好像通姦除罪化,指的是免掉'刑法'上的罪
不是說就沒有了民事的問題
但我看很多人看到'除罪'就跳腳,就不用談了吧..
同理,身心症如果裁定必需住院治療
那也是沒有自由
但名義不是'罪'
不應該以為裝病就可以免罪,所以犯法都不用代價
(事實上現在監獄不夠,聽說輕罪是關在療養院咧
我家附近的草屯療養院,有人就說那是監獄
我本來以為他意思是身心症也是要關起來,等同監獄
他說:不不不,就是真的關犯人,當監獄用)
我們該檢討的是監獄會不夠,療養院會不夠,要怎麼解決
(其實之前假釋門檻降低,就是因為監獄不夠,只好放了輕罪)
而不是以為把病人改名叫做犯人就可以解決
比如鞭刑要拿來討論,我可以接受
輕罪打一打就可以放了
這樣不用一直關,而且鞭下去那麼痛
應該也不會有人以為'好爽,因為監獄不夠只好放我,賺到了'
又比如大家很愛唸的'可教化'
如果是用鞭刑教化,也無不可
結論就是:除了不能殺之外,其他都可以討論
該關的該打的都可以做,
只不過叫做'教化'而不叫做'受刑'
叫做'病人'而不叫做'犯人'
有那個必要再義憤填膺的爭下去嗎?
為什麼要有這個區隔?反正都是關,都是打
那就請高手來解釋了
但區隔就是區隔
不然也不用分民法刑法了,統稱'法'不就好了
刑度,比例原則,總還是會有的
如果所有罪所有錯都是唯一死刑
那反正犯小錯是死,犯大錯也是死
會有其他的問題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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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246.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2306824.A.C4B.html
※ 編輯: HuangJC (223.141.246.208 臺灣), 07/05/2019 14:07:51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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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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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看到我用這種詞?
與惡我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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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這樣說的嗎?
1。砍我要無罪,必需他是身心症
而不是說他曾是被害者就能無罪
2。即使他是身心症,那也只是無'罪'
不代表不必教化;而教化如果是關療養院,那也是得關
相反的,如果他不是身心症,確定能用傷害罪或殺人罪起訴
他也未必會死刑啊
3。如果我都被砍死了,那我也就無法報復了
但如果我沒死,你希望我無差別級的找路人報復嗎?
還是說誰砍我,我就找誰報復回去?
你覺得哪個比較正常?
你的閱讀能力在哪?
然後你看看我回應你的這段,用字有你那麼粗魯?
冤有頭債有主,誰砍我我就去砍誰
有必要衝著不認識的網友生氣,滿口髒話?
天啊,你不會是下一個隨機傷人的吧?!
這就是我擔心你的原因
※ 編輯: HuangJC (223.141.246.208 臺灣), 07/05/2019 14:46:47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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