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8金釵偷跑罷工合法? 實際數據打臉

看板Gossiping作者 (みづなれい)時間6年前 (2019/07/02 09:20), 6年前編輯推噓6(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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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llchocho (smallchocho)》之銘言: : 1.不是說4點後報到才算罷工? : 4點後報到罷工是工會發給會員簡訊, : 僅為工會對會員的通知手段,實際上罷工權的認定要由工會通報勞動部為準。 : 工會發動罷工後,時間跟符合罷工資格的會員名單均是由工會通報給勞動部。 : 不管通報方式是什麼,絕對不會是那封簡訊。也就是不管你是打電話也好,傳Line也好, : 甚至Facebook也好,勞動部只會認工會代表的正式通報。 : 你想想,你什麼時候跟公家機關打交道是用簡訊? : 肯定是公文,所以要拿簡訊來證明是張飛打岳飛,完全搞錯重點,基本上只能說是帶風向 : 。 是罷工權 和 實際罷工行動吧? 實際上的罷工時間? 我只記得實際罷工時間 就是6/20下午兩點第一條都沒談完 工會回來馬上一句「兩小時後我們罷工」 取得合法罷工權 不代表這次合法罷工 甚至連罷工資格會員資格的合法性搞不好都有問題 這是蔡瑞麟律師的觀點 可不是反對酸酸的觀點 「取得合法罷工權」所以目前全部都合法? 比較像是支持者 先自行做出擴充解釋吧? 通知的部分 一個是對會員 一個是對官方 你一下子扯對會員通報方式 後面又扯對公家機關打交道 兩碼子完全不同的事情 卻好像硬要扯成只有對勞動部的公文 我看這才是張飛打岳飛吧? 如果實際罷工時間是已通報勞動部為準 那為何通知會員簡訊要寫「四點以後報到」? 這不就有工會誤導會員的嫌疑? 那如果 既然是工會出的包 又怪長榮起初認定錯誤? 到底是誰在玩兩面手法? : 2.18位空服員是否違反航空法? : 罷工發生當時飛機上並無乘客,也不是起飛狀態,完全沒有違反航空法的客觀條件,說難 : 聽點,關航空法屁事 : : 3.18+7位空服員是否算是曠職? : 先說參加訓練的那7位,是在”上班時間”參加由長榮舉辦的”員工訓練”, : 當然屬於正常上班無誤,這點沒什麼好爭議。 : 再來是18位空服員有無曠職要從16點之前18位空服員有無出現在工作場所跟執行勤務為準 : 。 : 首先18名空服員的確有出現在工作場所,這沒有問題。 : 至於是否有執行勤務則應當建立在管理者有無明確指示空服員執行該勤務。而空服員無正 : 當理由且明確拒絕,則可認定為曠職。目前看起來尚無證據能判定這件事情。 : 以上如有疑義,歡迎討論賜教 你有出現在上班場所 但是沒有在工作 嚴格要講 當然不算曠職 這個叫「不依約提供勞務」 或是「違反工作守則」 所以目前不就是暫列曠職 等候後續調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27.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2030423.A.FBC.html

07/02 09:23, 6年前 , 1F
工會:我們說了算好嘛
07/02 09:23, 1F

07/02 09:24, 6年前 , 2F
倫+4女森 姊說了算
07/02 09:24, 2F
王浩宇對於長榮目前的事件也說了 只是說出事實 就會被說成是袒護長榮

07/02 09:27, 6年前 , 3F
倫家素尼森捏
07/02 09:27, 3F

07/02 09:27, 6年前 , 4F
長榮:你們要依法罷工不給面子,那我們
07/02 09:27, 4F

07/02 09:27, 6年前 , 5F
按法律走
07/02 09:27, 5F
對啊 你也只是陳述事實而已 大家要照法來玩 那就一起玩吧 但這樣說也會被說是資方打手

07/02 09:28, 6年前 , 6F
講半天有講等於沒講…
07/02 09:28, 6F

07/02 09:29, 6年前 , 7F
權利可以不主張無法被剝奪…
07/02 09:29, 7F
這句話才是有講等於沒講 那請問個人的權利可以無限擴張嗎? 就是因為很多時候不能 所以法律才有擴張解釋和限縮解釋 目前的風向 林佳龍 民航局 都主張再修法 做法是重新定義罷工預告的細項 但路線上就是走所謂的「限縮」

07/02 09:32, 6年前 , 8F
還是乖乖簽團體協約,講一些543無法改
07/02 09:32, 8F

07/02 09:32, 6年前 , 9F
變事實…
07/02 09:32, 9F

07/02 09:33, 6年前 , 10F
欺善怕惡,軟土深掘…
07/02 09:33, 10F

07/02 09:34, 6年前 , 11F
工會送頭,搞得勞權要限縮,還不知道
07/02 09:34, 11F

07/02 09:34, 6年前 , 12F
會怎麼縮法呢,呵呵
07/02 09:34, 12F

07/02 09:45, 6年前 , 13F
我覺得你說的很好....
07/02 09:45, 13F
謝謝你啊 支持的永遠把「有條件支持」的打成反對 我只覺得很奇怪 提出質疑的就會被說是反對 久了就...反對吧.........

07/02 09:57, 6年前 , 14F
擅離職守就算曠職了
07/02 09:57, 14F
法規上的定義? 現在算嗎? 等於是說 曠職的定義 也有這個?

07/02 10:01, 6年前 , 15F
好像沒有針對一般勞工的解釋
07/02 10:01, 15F

07/02 10:01, 6年前 , 16F
這個應該是公務員的定義
07/02 10:01, 16F

07/02 10:09, 6年前 , 17F
工會最大,你敢嘴
07/02 10:09, 17F
哪敢啊? 工會律師劉冠廷都說再有不實指控會協助提告了

07/02 10:27, 6年前 , 18F
就是有條件支持一直被說全盤反對才不爽
07/02 10:27, 18F

07/02 10:28, 6年前 , 19F
工作區域應該是民航局定義 不是工會定義
07/02 10:28, 19F

07/02 10:29, 6年前 , 20F
就跟刷了卡 整個廠區都說是我工作區域
07/02 10:29, 20F

07/02 10:29, 6年前 , 21F

07/02 10:30, 6年前 , 22F
如果當時空姐在空橋上就應該解釋 機長
07/02 10:30, 22F

07/02 10:30, 6年前 , 23F
都上機了 為什麼空姐還不上機安檢
07/02 10:30, 23F

07/02 10:33, 6年前 , 24F
那篇錯誤這麼多,還想力戰群雄,不知道
07/02 10:33, 24F

07/02 10:33, 6年前 , 25F
哪來的自信(樓下接梁靜茹)
07/02 10:33, 25F

07/02 10:34, 6年前 , 26F
(我等等補推=_=)
07/02 10:34, 26F

07/02 10:35, 6年前 , 27F
一直提「以工會向勞動部發函為準」 重
07/02 10:35, 27F

07/02 10:35, 6年前 , 28F
點是幹嘛要不一樣的時間,以增加違法罷
07/02 10:35, 28F

07/02 10:36, 6年前 , 29F
工的可能性ㄏ
07/02 10:36, 29F

07/02 10:36, 6年前 , 30F
我在他下面留一堆,希望他能逐一回覆ㄏ
07/02 10:36, 30F

07/02 11:08, 6年前 , 31F
小心....法律保障不到的..統統被追究
07/02 11:08, 31F

07/02 11:09, 6年前 , 32F
另外,小心長榮故意搞到虧損..順勢裁員
07/02 11:09, 32F

07/02 11:10, 6年前 , 33F
不是因為罷工...是用公司虧損理由...
07/02 11:10, 33F

07/02 11:10, 6年前 , 34F
剛好裁員名單含工會幹部和一般員工
07/02 11:10, 34F

07/02 11:10, 6年前 , 35F
你很難說差別待遇
07/02 11:10, 35F
合法啊 公司是營利性質的財團法人 又不是社福事業 我很好奇支持的腦袋到底裝啥?

07/02 11:19, 6年前 , 36F
長榮之前就因為911事件"預計會虧損",資
07/02 11:19, 36F

07/02 11:20, 6年前 , 37F
遣掉一堆空服員後,調降薪資,重新招新人
07/02 11:20, 37F
資本主義就是這樣 開公司的本來就可以因為虧損裁員 又不是公務員或國營企業 ※ 編輯: MizunaRei (111.241.121.146 臺灣), 07/02/2019 1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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