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我媽媽早發性阿茲海默 最近變植物人已刪文
先在這邊澄清,我並非醫療/護理/法律背景
我只是個有修長期照顧學程的社工系學生,
然後剛好在醫院跟弘道基金會實習過
如果有任何疑問或錯誤都歡迎指教
在開始之前,
傅達仁不是安樂死
傅達仁不是安樂死
傅達仁不是安樂死
太多人被媒體誤導,一定要澄清一下
我這邊僅先回覆原PO對於安樂死的疑問
安寧緩和醫療或是預立醫囑(簽DNR等)有需要我可以再整理
一、 死亡方式
1. 安樂死(euthanasia)
A為了讓B免受折磨,進而主動採取行動結束B的生命
安樂死又可以分為自願、非自願或無意願的
媒體跟輿論最愛討論的,就是人生走到最後484該直接安樂死結束這回合
2. 協助病人自殺(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由醫師提供專業知識、建議以及自殺方式,協助病人自殺
醫生評估→病人/家屬討論後同意→由病人自行結束生命
這才是傅達仁在瑞士結束生命的方式(拜託別再誤傳QQ)
3. 差異
(1) 執行者是否為本人(安樂死VS協助自殺):
在醫療場域中,由誰來行使這項權力是很重要的,因為在醫療決策過程中,不可避免會有
很多狀況,醫師也不想被告,所以後者會是最保護醫師,同時也最能反應病人跟家屬直接
想法的方式(最穩的那種)
(2) 法律權力與主觀意識的拿捏
自願安樂死:
這個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國家到底有沒有權力透過法律,去合理化剝奪他人生命這件事,
法律必須同時允許並且賦予由醫師來行使這項權力,而同時賦予病人被安樂死的權利,而
當這件事牽涉到病人跟家庭成員(比如說病人想自殺,但家人不同意)的時候,醫師是處
在很尷尬的立場的。
非自願與無意願安樂死:
這兩項目前在學界,無庸置疑是被完全否決的。舉例來說,非自願的情況是,我覺得你癌
末,生活品質極差,過得很不像人,所以我想幫妳解脫,但病人明確表達不想被安樂死,
我仍然決定要幫你安樂死,而無意願的情況則是,像是病人是植物人,醫師同樣覺得病人
過得很痛苦,所以他決定要幫病人安樂死。這兩項的「主觀性」太過強烈,因為這些決定
是你透過「觀察」得出的結論,
前者沒啥好討論的,後者則是你是否能代替病患本人去思考這件事。
臺灣政府對於這兩種情況,都還是持保留態度,目前主要是以能夠表達意見的預立醫為改
革方向,這也是年初通過的「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核心價值,在你還有能力表達意願時,
及時把握個人未來的醫療決策權
只要到醫院的社工室索取「放棄急救同意書(DNR)」,你也可以提早結束這回合,總之大
家請好好把握自己的權利,因為這是遲早都要面對的
而原po母親的狀況,我也覺得很遺憾,但依照現行法律,是不能安樂死的,即便到國外也
是如此,只希望您母親能得到好的護理照顧,並在臨終時不要走得不順利。
如果鄉民對於長期照顧、安養機構、居家服務、社區據點、醫療倫理等等概念有興趣,也
可以再提出來討論
希望大家是能嘗試去體諒,瞭解醫師,病人跟家屬的情況下討論,政府也確實有所作為(
先別給我扯政黨),只是一味批評政府空轉沒做事,你捫心自問看看,你他媽有瞭解過這
個議題嗎?批評誰都會,但請你先想想,光是要把議題推出來讓民眾就很困難了,何況是
要去解決這個問題==拜託理性勿戰別抹黑
我相信只要你是人,都想好好善終
祝大家期末歐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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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頭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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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6 之 3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