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違規超車撞癱27歲女 月薪3萬 判賠1440萬
好貴
要賠1440萬
現在保第三人任意險1千萬元 好像還太少
若像此案法院判決 再扣掉強制險賠的100多萬的部分
你自己還要再賠快300萬元
看來保第三人任意險時 加保超額 已經是趨勢
還有此案法院判賠1440萬元 被告應該賠不起
法官判決完 原告若拿到債權憑證
要注意債權憑證有時效性 好像13年的樣子
這邊不是指拖超過13年不還錢就不用還
而是指債權憑證會過期 一但過期 對方就沒欠你錢了
但債權憑證可以更新 只要在過期前半年或1年 到法院執行處 申請更新債權憑證即可
一更新完債權憑證 等於對方又欠你另外一個13年可追討
只要知道對方在哪裡工作 馬上到法院執行處去扣對方的每月的薪資戶頭錢
此案被告要賠1440萬元 業務薪水3萬 肯定賠不起 他應該也不想賠
看來要一輩子玩 你換工作 拎北追的遊戲
※ 引述《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之銘言:
: 違規超車撞癱27歲女 月薪3萬 判賠1440萬
: 自由 http://bit.ly/2M8GjY6
: 宜蘭縣一名吳姓男子從右側違規超車,追撞前方騎乘機車的王女,致王女胸骨多處骨折,
: 餘生無法行走。吳男多次逃避不到庭,高院改判他7個月徒刑須入監;民事部分,吳被判
: 賠償1440萬元,若依吳當業務員月薪3萬元計,不吃不喝40年才能還完。
: 不吃不喝 40年才能還完
: 判決書指出,吳男前年2月駕駛汽車行經宜蘭市建蘭北路口,突從右側超車,從後追撞前
: 方騎機車的王女,造成她胸骨多處骨折、脊髓損傷,重傷癱倒在地。
: 吳男向警方坦承肇事,但事後除強制險理賠,吳男僅支付9萬餘元,且多次傳喚未到庭,3
: 度發布通緝才到案審結。地院判吳5個月徒刑,檢方不滿量刑過輕,讓吳易科罰金躲過刑
: 期,上訴至高院。
: 高院認為吳不理會交通規則超車,且不願面對司法,多次逃避不到庭,讓王女在訴訟過程
: 奔波,盼望正義無期,雙方無從商談和解,認為一審量刑過輕並改判。
: 受重傷的王女,事發時僅27歲,和丈夫育有一女,卻被吳男違規追撞致雙下肢癱瘓,不僅
: 需倚靠輪椅代步,還有尿路與腸管失能等後遺症伴隨後半輩子。
: 王女在家人支持下,包含往後看護費用、交通費、精神慰撫金、勞動力減損,向吳男合計
: 求償1841萬元;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扣除強制險理賠181萬元、吳男9萬元賠償金,並依
: 基本工資重新計算勞動力減損金額,判吳須賠償1440萬元。
: https://i.imgur.com/iaF1Y7R.jpg
![](https://i.imgur.com/iaF1Y7R.jpg)
: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
: 6.備註:
: 開車的沒事卻避不面對
: 獨剩騎車的半癱過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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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skingts (114.69.71.20), 05/28/2019 14: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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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5年 你越講越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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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不懂裝懂 誰跟你講酒駕不賠 亂扯一通
不管是第三人任意險 還是強制險
酒駕的部分 保險公司還是會賠
但這是保險公司取得代位求償的地位
法律規定:保險公司必須要先賠被害人 取得債權後 再跟被保險人代位求償
※ 編輯: askingts (114.69.71.20), 05/28/2019 14: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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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沒那麼便宜了
撞死人最近幾年已經漲到550~650萬元的價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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