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婚專法通過 跨國婚姻非全部適用

看板Gossiping作者 (殿下)時間5年前 (2019/05/17 23:19), 5年前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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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y93 (silence)》之銘言: : 中央社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5170279.aspx : 同婚專法通過 跨國婚姻非全部適用 : 2019/05/17 :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同婚專法,法務部官員說,若台灣民眾與同性別外國人要在台辦理 : 結婚登記,只要外國人本國也開放同婚即可登記,但若外國人本國並未開放同婚,則無 : 登記。 : 法務部官員說,與香港、澳門及其他國家人士跨國婚姻適用的法律是「涉外民事法律適 : 法」,大陸人民則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官員解釋,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婚姻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 : ,也就是必須符合雙方法律規範,婚姻才能成立;例如,台灣民眾與開放同婚的澳洲人 : ,因雙方的國家都同意同婚,因此可以在台辦理同性結婚登記。 : 官員說,例如台灣民眾若想要與同性別的日本人士在台辦理結婚登記,因日本同婚並未 : 法化,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無法在台辦理結婚登記,香港、澳門人士要與 : 台灣民眾同婚,也因香港、澳門並未開放同性婚姻而無法在台登記。 : 此外,官員表示,中國大陸目前未通過同性婚姻,相關法規也不允許中國大陸人士以辦 : 結婚為由來台,因此,中國大陸民眾目前也無法來台與台人辦理同性結婚登記。 : (編輯:張銘坤) 這點真的很奇怪! 以澳洲為例,開放同婚之前其實澳洲居民/國民早就可以幫同性伴侶註記或者辦簽證居留 了,同婚開放以後更是直接給登記,雙方都是外國人也不影響。 異性婚姻也一直是如此,通常多半的國家都不管另一方是外國人與否,甚至雙方都是外國 人,要去結婚也是給登記,所以我們才會一直聽到某某藝人已經在國外秘婚,其實多半國 家你要去結婚登記根本不需要任何當地身份。更沒聽說過你要在當地結婚還必須看你母國 法規的。 美國自從釋憲以後也是開放非公民同性戀在美結婚,我們法務部這個說法整個就是背離世 界主流。 我是不熟民法婚姻啦,這題到底是因為我國對同性婚差別待遇;還是本來就沒在給外國人 搞結婚登記我就不知道了。不過網上已經查到有香港籍夫妻在台登記結婚的例子,所以法 務部現在等於是說,不歡迎國際同志來台灣結婚。 何況我們既然都已經是了,還不好好把握這個商機,簡直白痴! 你光是香港跟日韓這些鄰近國家的同婚商機就不知道幾個億了,更不用說那些保守國家的 同志,新南向就靠這波了,政府還在幌神什麼? 開個戶政窗口給他們登記又沒什麼大成本,是在計較啥小?!不想發大財了嗎? 外國人來台灣登記完開開心心就回國了,觀光財國際聲譽雙GET,你也不用管他們怎麼叫 爸爸媽媽,也不用管他們怎麼分財產還是收養,那為何不一步做到位? 至於有外國伴侶的就更荒謬,啊你開放登記≠外籍配偶取得永久居留啊! 尤其台灣不允許雙重國籍,你根本不用杞人憂天覺得人家要過來佔便宜,畢竟要拿台灣身 份證比拿美國護照還難~ 何況多一些像瑞莎這樣對台灣高度認同的新住民不是很好嗎?比那些9.2吸血老人好太多 了吧! 還是呼籲相關單位跟上世界潮流,不要什麼都只做一半,跛腳法律丟臉的只有自己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237.79.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8106344.A.46B.html

05/17 23:21, 5年前 , 1F
結婚之後願意入籍台灣~就不用管原國了呀~還有健保可以用!
05/17 23:21, 1F
所以呢?多一個善甲郎來繳稅改善人口老化不好嗎? ※ 編輯: elwyn (220.237.79.185), 05/17/2019 23:31:47

05/18 00:00, 5年前 , 2F
這樣也有個好處,少了不少中國甲假結婚來台
05/18 00:00, 2F

05/23 12:50, 5年前 , 3F
兩個外籍在台登記異性婚手續其實很繁瑣
05/23 12:50, 3F

05/23 12:52, 5年前 , 4F
申請原國籍單身證明,再經台灣辦事處認證,才能來台登記
05/23 12:52,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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