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發怒嗆花敬群為那樁?
: 據了解,今年1月底公告的《都更條例》修正案第13條規定,
: 各級機關公告徵求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申請,應組成評選會依
: 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審核,「公開評選之公告申請與審核
: 程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在這項新規定上路以前,公
: 辦都更實施者之遴選辦法,原本係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
: 台北市政府去年完成的「信義三興」等2件都更案,也是按
: 照《台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遴選興富發擔任實施
: 者。
唉,我以前就發過一篇文了= =
https://moptt.tw/p/Gossiping.M.1555748562.A.C66
新修正的都更條例有沒有一定要經過評選會才能動???
沒有阿
人家新修正的條文是「縣市政府自辦都更」,「縣市政府同意都更」和「公開評選都更事
業機構」都可以辦理都更
柯文哲今天一直說沒有A這條路可以走,所以我沒有辦法辦動工
都是民進黨在卡我啦
灨你還有B,C兩條路可以走
結果你不走來用民進黨故意不讓我走A路來煽動柯糞
要不要續行都更,就柯文哲一句話,明天就可以繼續都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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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25.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6198030.A.0FD.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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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稍微有點行政法常識就知道台北市政府內部的什麼辦法是「行政規則」
由內部審議會通過後不會發生都更條例的法效力
必須由台北市政府做出同意才會發生都更條例的法效
換句話說內部審議會可以繼續開
開完之後由台北市政府依內部審議會的結果同意/反對都更
就可以發生都更條例12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的效力
這樣還需不需要重跑流程?
我就不信台北市政府法務不會這樣講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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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lycess (111.82.125.128), 04/25/2019 21:28:24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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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自己看法條好嗎?
這是小學生中文就能理解的程度
雖然立法委員常常立很奇怪的法
但是立委立的法是建商/都更團體/立法院法制局看過
有一定的水準
我就不信建商看到法律條文害我不能都更不會跳腳
不用腦袋,用常識想也知道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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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lycess (111.82.125.128), 04/25/2019 21:29:15
※ 編輯: ulycess (111.82.125.128), 04/25/2019 21:33:04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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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lycess (111.82.125.128), 04/25/2019 21:35:27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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