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發怒嗆花敬群為那樁?

看板Gossiping作者 (ulycess)時間5年前 (2019/04/25 21:13), 5年前編輯推噓-6(174)
留言12則, 10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據了解,今年1月底公告的《都更條例》修正案第13條規定, : 各級機關公告徵求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申請,應組成評選會依 : 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審核,「公開評選之公告申請與審核 : 程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在這項新規定上路以前,公 : 辦都更實施者之遴選辦法,原本係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 : 台北市政府去年完成的「信義三興」等2件都更案,也是按 : 照《台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遴選興富發擔任實施 : 者。 唉,我以前就發過一篇文了= = https://moptt.tw/p/Gossiping.M.1555748562.A.C66 新修正的都更條例有沒有一定要經過評選會才能動??? 沒有阿 人家新修正的條文是「縣市政府自辦都更」,「縣市政府同意都更」和「公開評選都更事 業機構」都可以辦理都更 柯文哲今天一直說沒有A這條路可以走,所以我沒有辦法辦動工 都是民進黨在卡我啦 灨你還有B,C兩條路可以走 結果你不走來用民進黨故意不讓我走A路來煽動柯糞 要不要續行都更,就柯文哲一句話,明天就可以繼續都更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25.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6198030.A.0FD.html

04/25 21:15, 5年前 , 1F
他現在案子通通都是走評選 案子跑到一半
04/25 21:15, 1F

04/25 21:15, 5年前 , 2F
你突然就說我要改辦理方式從頭來 啊不就好棒棒
04/25 21:15, 2F
你稍微有點行政法常識就知道台北市政府內部的什麼辦法是「行政規則」 由內部審議會通過後不會發生都更條例的法效力 必須由台北市政府做出同意才會發生都更條例的法效 換句話說內部審議會可以繼續開 開完之後由台北市政府依內部審議會的結果同意/反對都更 就可以發生都更條例12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的效力 這樣還需不需要重跑流程? 我就不信台北市政府法務不會這樣講

04/25 21:16, 5年前 , 3F
法條理解力很差
04/25 21:16, 3F
※ 編輯: ulycess (111.82.125.128), 04/25/2019 21:28:24

04/25 21:18, 5年前 , 4F
廠公為了黑柯,智力都要放下啊
04/25 21:18, 4F
麻煩自己看法條好嗎? 這是小學生中文就能理解的程度 雖然立法委員常常立很奇怪的法 但是立委立的法是建商/都更團體/立法院法制局看過 有一定的水準 我就不信建商看到法律條文害我不能都更不會跳腳 不用腦袋,用常識想也知道

04/25 21:23, 5年前 , 5F
狀況外的是你= =
04/25 21:23, 5F
※ 編輯: ulycess (111.82.125.128), 04/25/2019 21:29:15 ※ 編輯: ulycess (111.82.125.128), 04/25/2019 21:33:04

04/25 21:31, 5年前 , 6F
廠公要多加油了
04/25 21:31, 6F
※ 編輯: ulycess (111.82.125.128), 04/25/2019 21:35:27

04/25 22:01, 5年前 , 7F
以你的說法 你會被都發局員工白眼到後腦勺
04/25 22:01, 7F

04/25 22:01, 5年前 , 8F
市府應該沒人力自辦了
04/25 22:01, 8F

04/25 22:04, 5年前 , 9F
廠廠
04/25 22:04, 9F

04/25 22:53, 5年前 , 10F
什麼邏輯
04/25 22:53, 10F

04/25 23:13, 5年前 , 11F
騎穩宮償
04/25 23:13, 11F

04/26 02:03, 5年前 , 12F
法令是要看前因後果的,不是讓你這樣亂凹
04/26 02:03, 12F
文章代碼(AID): #1SmRAE3z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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