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搭台鐵情況,該吉下去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永遠現在式)時間5年前 (2019/04/19 15:11), 編輯推噓9(909)
留言18則, 1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2/12 (看更多)
首先感謝所有站內信給我提供建議的鄉民,謝謝你們寶貴的時間 因為我很少發文,不太會在原版上回應留言, 怕自己白木點進去亂回,把留言搞亂或誤刪,就直接回文了。 先講大多數人想知道的答案。後續的部份是個人想法,不想看就可以馬上左鍵了。 昨天下午已經和當地派出所聯絡,剛好當天到現場的員警也在當班。 和員警進一步的討論內容之後,約了一個在接下來幾天員警比較不忙,有空的時候 再去請他幫忙做筆錄。 為什麼不當天馬上衝去告一告? 既定的事實已經不變了, 我想就讓員警也方便,畢竟他們可能在我不知道的時間也有很多事情要忙。 我爬過文,知道有部份鄉民會把後續三聯單或是起訴書,判決書之類的貼上來。 但我想這一件事情,一次的發文加一次回文,已經佔用網路資源很多了。 如果真的很關心很好奇後續的發展,就站內信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不想多看的朋友到這邊可以左轉休息喔 ) 不論支持告或不告的鄉民,論點都有道理,也都有深度思考的空間。 有一部分的人覺得,要告就告,上來發文浪費大家的時間和資源。 雖然我不算是資深鄉民,我以前看到別人發文,我也是覺得,廢話不多說, 要是我,一定馬上吉,大吉大利,吉死他,沒什麼好客氣。 但是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才知道其實事情沒那麼簡單,我還太嫰。 我覺得,不論告人或被告,都是心累。希望所有的鄉民,以後都不需要經歷這樣的事情。 當天的晚上,唯一把影片傳給了一位檢查官朋友 (當然他也知道影片不能 外流,而且我也說了我只有把影片傳給他看,連我的家人朋友都沒看過)。 補充 : 為什麼連家人朋友都不能看,因為他們看了會難過,我也不想他們難過。 影片分4段,總共大約6分鐘,讓她說,讓她罵,一句話也沒回。 連我自己後續在重看影片,打文字檔的時候,心情都很複雜。 他簡單表明是可以告,也告的成,但是應該到檢查官那一邊的時候就會叫雙方去和解了 不太會動用到法官,畢竟這是小案件,真的成案,刑度也很小,基本上都罰金, 罰金也不高。真正會辛苦到的是警察和地檢署的行政人員,調解委員會, 還有你自己,你自己,你自己 (他是這麼說的)。 補充 : 事先就告知他,如果他有空幫我看一下,我會付專業諮詢費。 畢竟這樣的朋友不是每天閒閒給你問爽的。 大部份支持不告的鄉民,論點大致上是,會浪費社會資源, 只為了出一口氣,辛苦到更多人,自己也累。這我當然也懂, 那為什麼還要去告呢? 大部份支持告的鄉民,是希望可以讓社會風氣慢慢改變。 因為家長帶小孩出門,兩個不同人告訴她 : 「不好意思,可以請妳們小聲一點嗎?」 得到的反應 : 「我又沒吵到人,我是吵到誰了? 在場就只有你們兩個在「該」。 你們沒小孩,你沒帶過小孩,你們沒有同理心,你們自私, 你們欺負我,你有神經病,你不准我的小孩說話,小孩只是聊天也不行, 你叫警察來我沒在怕,我弟也是警察,你太驕貴,你太自私,你要打我是嗎? 你要打我的小孩是嗎?」 我想這兩者之間,有很大的落差和誤解。我相信大部份支持提告的人, 是不認同「自己被對方誤解成這樣」。 也不希望,社會是二元對立,有小孩的人,遇到沒小孩的, 就一律把別人視為上述的「分類」。 我相信台灣的社會,不是「仇視小孩」,或是「仇視有小孩的家長」。 今天我相信帶小孩是很辛苦的,自己在帶當然知道,但我們到底要給小孩怎樣的教育? 對於那些有把小孩教好的家長,難道他們是天生神力,都不用努力, 不用陪伴,不用傾聽,不用思考,不用一次又一次的教育, 小孩就自動成為知書達理的人嗎? 就自動成為懂得體諒他人互相包容的人嗎? 自動成為懂得如何和社會上的人相處? 而對於那些沒有小孩的人就一律解讀為,像事件中,她所表達的那樣。 我想,這種種的情緒和經驗,才是大家加入文章討論的主因, 我和有小孩的朋友討論,大部份的父母。也是會怕自己帶小孩出門, 可能造成別人的不便,他們當然會管,但心裡也希望,大家可以體諒一下。 我和沒有小孩的朋友討論,大部份的人也是覺得,如果有被影響到,就講一下, 如果父母有講了,小孩還是沒辦法,那就真的換個地方,或是忍耐一下。 其實我發現,雙方都是可以在某種程度上理解對方。 那提告就可以改變這個現象嗎? 當然不可能,全台灣人口這麼多。 那提告就可以改變這個媽媽? 我想也非常困難。畢竟她從小到大受的教育, 養成的觀念,習慣的行為,怎麼可能因為一個陌生人就改變了。 那我還去告我是吃飽太閒沒事找事嗎? 如果我們都是「有用嗎?」來決定「要不要做什麼事。」 那我們都躺著等死就好,反正不論做什麼事情,到最後都要死。 重點是我們在掛掉之前,我們可以做什麼事情,我們創造了怎樣的生活。 只是希望透過訴訟的過程,到警局,到地檢署,調解會或是法院的過程, 讓她可以好好思考,冷靜下來面對她曾經做過的事情。 處罰,不是為了使人害怕,而是為了使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處罰,無法改變既定的事實,但是可以某種程度上避免它再發生。 希望下一次她再遇到相似的情況,她可以想起曾經發生過的事情, 對自己的言行,再多想一想。 也希望遇到相同情況的人,可以愈來愈少,甚至可以不再發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61.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5657882.A.630.html

04/19 15:13, 5年前 , 1F
吉死牠
04/19 15:13, 1F

04/19 15:14, 5年前 , 2F
鄉民其實就是看熱鬧心態,有告有戲看,累的是你
04/19 15:14, 2F

04/19 15:15, 5年前 , 3F
但你願意這樣做,你的動機 是蠻崇高的。我敬佩你
04/19 15:15, 3F

04/19 15:20, 5年前 , 4F
支持你
04/19 15:20, 4F

04/19 15:23, 5年前 , 5F
其實我只想說 你文章好流暢噢 超厲害= =
04/19 15:23, 5F

04/19 15:24, 5年前 , 6F
04/19 15:24, 6F

04/19 15:36, 5年前 , 7F
這個社會越來越冷漠,不分是非。覺得你很有勇氣,打從心
04/19 15:36, 7F

04/19 15:37, 5年前 , 8F
理佩服你
04/19 15:37, 8F

04/19 15:46, 5年前 , 9F
就告下去啊查某沒理都這麼橫了有理還得了
04/19 15:46, 9F

04/19 15:48, 5年前 , 10F
信不信今天如果是你在火車不小心踩到她或她小孩的腳
04/19 15:48, 10F

04/19 15:49, 5年前 , 11F
她絕對不怕浪費司法資源告給你死結果今天你有理
04/19 15:49, 11F

04/19 15:49, 5年前 , 12F
反而是你在覺得浪費司法資源
04/19 15:49, 12F

04/19 15:50, 5年前 , 13F
告吧大人也許教不好了至少可以讓小孩不會被教成8+9
04/19 15:50, 13F

04/19 15:58, 5年前 , 14F
樓上跟原po的論點都有理
04/19 15:58, 14F

04/19 16:01, 5年前 , 15F
微罪不舉 所以浪不浪費司法資源你不用決定 檢察官自有他
04/19 16:01, 15F

04/19 16:01, 5年前 , 16F
的心證去決定 告下去就對了
04/19 16:01, 16F

04/19 17:14, 5年前 , 17F
小心點就好~~ 記得作保護個資的動作
04/19 17:14, 17F

04/19 22:48, 5年前 , 18F
棒棒(⊙v⊙)
04/19 22:48,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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