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郭台銘是好人嗎?已回收
作者: yhwh (雅威)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臧家宜談郭台銘 (文長慎入)
時間: Tue May 13 17:02:28 2014
http://goo.gl/yD2D4u
一審時發生一段插曲,由於當時媒體只對腥羶色有興趣,因此我的媒體朋友幫我出招,要我
講郭台銘和陳崇美的陳年風流事,沒想到刊出後第二天開庭,當年幫陳崇美的徵信社業者徐
先生跑來大爆料,他的料實在太讓我驚訝,他說,其實當年陳崇美是幫鴻海上市打通關的,他
除了是老郭的婚外情對象,也是鴻海上市推手,但後來老郭要分手,先是答應給她500張股票
,後來又改口說500萬,還找自己的老婆林淑如去殺價,陳崇美只好使出殺手鐧,把裸照寄到
郭台銘家,因此郭台銘出了一個計劃.致電陳崇美謊稱說,我要跟你復合,把陳騙到餐廳,陳
當天還刻意打扮一番,結果到了現場,郭台銘把一包錢往桌上一擺,警察就衝進來把陳崇美
給抓了,罪名是"恐嚇取財".....我聽了當場驚呆,這不是跟我的情節一樣......至於為什
麼郭要給陳'500張股票這個數字,因為老郭當年和小姨子的外遇事情,也是用500張股票擺
平.....(這些是在當年的卷宗裡都有)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421/3413409/
根據當年高院的判決書內容,郭台銘與陳崇美確有同居事實,而不是「一夜情」、「仙人
跳」。法官甚至還也認定,郭台銘為了終止和陳崇美的不正常關係,自願承諾給陳女分手
費
郭台銘與陳崇美相約在台北市敦化北路的御書園餐廳見面,郭攜帶一百萬現金到現場並事
先報警,警察當場以恐嚇取財罪嫌帶走陳,並至她位於萬華住處搜索,查扣郭台銘裸照兩
張及兩人性愛錄影帶一捲,事後在警局製作筆錄時,郭台銘又自行拿出四張自己的裸照,
聲稱是陳寄給他的。
「想開些找個好歸宿」
高院認為郭台銘聲稱遭恐嚇兩千萬元,但始終沒有提出證據,反而是陳崇美提出的電話錄
音帶顯示,郭曾勸陳「想開一些,找個好歸宿,會給陳一筆錢。」郭同時還建議陳找一間
五百萬元左右的房屋,而郭說自己要兩年時間來湊出這筆錢。高院審理認為,如果郭是恐
嚇取財的被害人,為何在電話中對此隻字未提裸照、錄影帶?
高院最後認定,當時是郭台銘為了要「終止兩人不正常關係」,所以承諾要給陳崇美五百
萬元,而陳在收到其中三百萬元的匯款之後,為了逼郭再付剩下的兩百萬元,才使出前述
手段,高院最後認定這些錢本來就是郭自己承諾要給的,並非遭恐嚇受害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423/3416963
郭台銘昨否認與陳崇美同居五年,還主動爆料說當年他是在台北市「紫禁城」酒廊認識
陳崇美,陳崇美是酒廊上班小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424/3420076
台灣首富郭台銘前天否認與陳崇美同居五年,還自爆陳女是酒廊上班小姐;但太平洋證券
總經理仝家駿昨卻證實,陳崇美從一九八八年九月到一九九一年五月曾在公司擔任承銷部
專員,另外,當年幫陳女辯護的兩名律師,甚至是起訴陳女的台北地檢署,也都證實案發
時陳女是從事證券業。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426/3425447/
陳崇美坦承與郭台銘斷斷續續同居四年,陳還哭訴這十九年來最想問郭先生一句話:「你
這樣對待我、設計我,難道不感到愧疚嗎?」
她否認曾在酒廊上班,並強調她認識郭時的確任職太平洋證券。
陳崇美表示:「當年為了辦妥鴻海的上市案常與郭台銘聯繫,這段感情我是被動的。」她
還說,郭台銘當時常抱怨天天應酬吃大餐很累,所以常常晚上處理完公事大約七時以後,
就會找她吃飯,郭喜歡吃小吃,他們常去士林光華戲院附近吃臭豆腐,還會去南昌街吃米
粉湯。
陳崇美也提到郭台銘雖然說話很大方,可是出手很小氣,在一起四年幾乎沒送過什麼禮物
給她,唯一的禮物就是一條CD頸鍊,至今她仍保存著。她還告訴《壹週刊》,兩人剛約
會時,郭說自己是有身分地位的人,不能隨便到旅館,所以晚餐約會後,兩人會到她位於
北市青年路的單身宿舍做愛後,郭才返家。
http://news.ltn.com.tw/news/entertainment/paper/126638
陳崇美當年曾經告訴他,「她跟郭台銘同居5年,懷孕3次,她很想生下來,但都在郭台銘
強烈要求之下把孩子拿掉!」
陳崇美曾告訴徐靖崴,她跟「銘哥」在一起5年,曾懷孕3次,她很想生下來,但郭台銘要
求她一定要拿掉,甚至給她吃成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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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時只給吃小吃,四年只送一條項鍊,不花錢去旅館
做愛不戴套,懷孕不負責,還要女方吃成藥
要分手假裝給錢再栽贓對方是恐嚇取財
還說沒同居,逢場作戲,對方是酒店小姐(明明是證券營業員)
記者做出負面報導
開出三個條件
第一是花兩百萬請黑道幹掉記者
第二是請黑道對記者斷手斷腳,這要花費五十萬
第三是買下記者書的版權,並且要記者退出媒體圈
我想任何人都只敢選賣版權,然後又變成恐嚇取財
郭董:哪家公司只付薪22K 我買下再調薪
http://goo.gl/pCwqUm
郭台銘在記者會中表示,集團調查並沒有梁小花這個人,如果有,請她把薪資單寄給他,
他一定嚴辦到底。他強調,鴻海沒有22K,如果有,歡迎馬上來申訴。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8667119.shtml
郭台銘說,大學畢業員工月薪拿22K,應探討「高成低就」的產業結構問題。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405100129-1.aspx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10日表示,如果大學畢業生屈就作業員,月薪只拿22K,這是產業結構
性的問題,代表教育有問題,這種高成低就、學非所用的情況,他「沒辦法救」。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0/355637.htm
我是5/8在蘋果粉絲團留言的梁小花,確實高職畢業,目前任職於群創光電南科技術員。
我第一時間並沒注意到郭董講的「不應只領22K」,指的是大學畢業生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40512/396469/
一開始明明沒有說限制大學以上才沒有低於22的薪水K,
而是不論學歷都沒有低於22K的薪水
網路上眾多薪資單打臉文出現後才改口成
大學生以上沒有低於22K的薪水
梁小花應該知道得罪郭董下場有多慘
只好找個藉口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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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i5e62nT.jpg
但本人在此特地聲明
本人近年內絕無任何使我困擾之慢性病或心理疾病
此事件雖讓我深感壓力,但絕不可能因此做出任何看似自殺的行為
本人近日內也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
1.開放性水域
2.以及以下可能發生危險之地點如:
2-1 .無救生員之游泳池
2-2 .設有高壓,危險氣體,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蓄水池,水桶等
2-3 .乘坐任何軌道類車輛一定遠離黃色警戒線後三步
2-4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2-5 .絕不接近任何含對人體有立即危害之幅射器材
2-6 .高樓,或未有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
2-7 .任何施工地點.
2-8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卻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
並將盡可能注意電器使用,瓦斯使用,火源之使用
本人居住之房屋在裝潢時已全數更新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
也絕未在家中放置任何可燃性氣體或液體,且不在加油時講行動電話
並關閉車輛電源
車輛也將做好上路前煞車,方向盤油,油門線等檢查
浴室中將不放置任何電器類產品並在睡覺前關閉所有電器開關
也絕不會跟隨機人士再起爭議
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所以若最近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
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
或發現無名屍
請幫我討回公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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