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停車格遭人無賴佔用 警建議先做這兩個動作...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時間7年前 (2019/04/07 07:30), 編輯推噓4(512)
留言8則, 7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4/13 (看更多)
我沒房子住,可不可以趁屋主不在住進去 被發現不能當場強制我付錢 必須打民事官司,法院判決下來我才要付 而且還要照附近旅館的行情,住幾天就付幾天 沒道理車子可以,人就不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29.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4593409.A.351.html

04/07 07:32, 7年前 , 1F
停一次,砸一次,判決下來再賠錢,嘻嘻
04/07 07:32, 1F

04/07 07:33, 7年前 , 2F
你不懂法律人啦
04/07 07:33, 2F

04/07 07:33, 7年前 , 3F
侵入住宅罪
04/07 07:33, 3F

04/07 07:34, 7年前 , 4F
沒有侵入車位罪
04/07 07:34, 4F

04/07 08:08, 7年前 , 5F
車位不是住宅的一部分?!
04/07 08:08, 5F

04/07 08:08, 7年前 , 6F
以後我家停車的地方不叫停車位 改叫客廳
04/07 08:08, 6F

04/07 08:15, 7年前 , 7F
不要住到法律人的家
04/07 08:15, 7F

04/07 11:33, 7年前 , 8F
侵入住居罪在等你
04/07 11:33,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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