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停車格遭人無賴佔用 警建議先做這兩個動作...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ω‧‵)時間7年前 (2019/04/07 04:59), 7年前編輯推噓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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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一切照合法走 最後是 停車位被佔太不爽 她告贏獲賠60元但裁判費要988...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327/892617.htm 花大把時間打官司下來 拿到60塊啦 好蚌蚌 碰到類似佔位無賴真的無解 私人土地警察只能幫你聯絡車主 車主拖幾個小時才來 你也沒辦法 ※ 引述《aaaaaaaaaaac (hello stranger)》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自由 : 2.記者署名 : ※ 沒有記者署名的新聞會被版主刪除喔 : 吳政峰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停車格遭人無賴佔用 警建議先做這兩個動作...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女的停車格被一輛賓士車竊位長達6天,氣得刮 : 車洩憤,反吃上刑、民事官司,得不償失,對此,基隆市交通隊副隊長吳誌權建議,遇到 : 這種狀況可先報警並拍照存證,以利之後求償。 : 吳誌權表示,停車格糾紛屬於私權爭議,非警方拖吊車所能處理的公權力範圍,不過,一 : 旦遇到停車格遭竊佔,仍可先請警方通知對方移車,並拍照存證,若車主長時間不來移走 : ,就逐日拍照,這些紀錄都可以當成日後的呈堂證供。 : 若停車格位於社區,車主就可依管理委員會所訂的停車規範處理,多數可對違規車輛上鎖 : 限制行動,等到繳完罰款才能讓他領車;若停車格為公有停車場,承租人有固定車位,也 : 可依停車場法的相關規定辦理。 : 「千萬不要動手!」吳誌權強調,不只刮車有問題,洩氣也可能涉及毀損,民眾切勿氣急 : 攻心做錯事,受害者反變加害者。 : 吳誌權表示,竊位的案件很多,但像這種狂佔6天的案例很罕見,呼籲駕駛如有緊急需求 : 要暫停他人車位,應留電話以利聯繫,接到通知也應立刻移車,以免後續風波。 : 曾任法官的律師顏世翠則說,竊佔罪通常指的是無法移走的固定物品,或是用定樁圍住不 : 動產,因此停在別人停車位不太可能構成竊佔,不過,竊位妨害了所有權人行使權利,恐 : 涉強制罪。 : 民事部分,顏世翠建議,所有權人可先拍照,看對方竊位幾天,事後再以侵權行為向車主 : 求償;或先花錢請民間拖吊車把車拖到保管場,再請車主給付拖吊費,若車主拒絕給付, : 可循民事提起損害賠償。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51021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前情 : 賓士男亂停車被刮 還告停車位主人毀損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50579 : 看似還是沒有及時排除佔位的方法 -- Q S \\██ // 發財發財 W '' ) 發財發財 E | 發財發財 E \=== ︶︶ ==== 發財發財 T ▃▃▃▃▃▃▃▃ \ 發財發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10.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4584367.A.5EC.html

04/07 05:14, 7年前 , 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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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5:15, 7年前 , 2F
人爭一口氣 不是錢的問題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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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5:17, 7年前 , 3F
鬼島就是加害者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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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5:20, 7年前 , 4F
是非對錯都分不清的社會 唉真可憐 辛苦這個女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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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5:26, 7年前 , 5F
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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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5:33, 7年前 , 6F
上面例子的法官真的是造福很多找不到車位的人,反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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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也只能照附近的停車費價格求償,浪費時間找車位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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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5:33, 7年前 , 8F
,直接占人家的就好,要是對方沒求償,省停車費,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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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5:34, 7年前 , 9F
償再付就好,如果碰到像這件的地主,還能敲一筆,超讚
04/07 05:34, 9F
你花了幾十萬上百萬買車位 結果回家一看 還是只能去找公有停車位 呵呵....60塊付停車費夠嗎? ※ 編輯: Workforme (118.166.210.68), 04/07/2019 05:38:08

04/07 05:46, 7年前 , 10F
又不是停到法律人的車位 當然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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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6:11, 7年前 , 11F
支持立法侵占停車位,車輛強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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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7:15, 7年前 , 12F
裝有刺的地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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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8:14, 7年前 , 13F
因為不是停到法官的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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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9:26, 7年前 , 14F
以後看到空位直接停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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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9:29, 7年前 , 15F
台灣法律人真的全都垃圾
04/07 09:29,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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