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有18位鄉民被告了!(記協譴責柯文哲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shun c c)時間5年前 (2019/03/16 12:55), 5年前編輯推噓46(884285)
留言215則, 13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6/9 (看更多)
我留言的是這篇 https://moptt.tw/p/Gossiping.M.1533690862.A.F95 只是留了一句 打手一隻 https://i.imgur.com/YPn29ox.jpg
自己謹慎點 恐可能有人也想看看你是誰 ※ 引述《Becuzlove (一褲子熱ヽ(‵Д′)ノ )》之銘言: : justin531xx大大你好 : 小弟也是接到電話的18人之一 : 不過小弟的推文罵的是柯P就是了 : 你看嘛~人家記者辛辛苦苦工作 : "北市府高層卻打電話給媒體壓新聞,且柯文哲甚至還在接 : 受該記者採訪時,脫口稱「到底我們擺平你了沒有?」" : 還有 : "寫了北市府和承包商的事情,卻遭柯文哲下令「封殺」,要求 : 所有一級主管都不要接該記者電話。" : 以及後續的消音事件,嚴重打壓新聞工作者的成果 : 身為民意直選上來的市府首長,居然動用全力抑制媒體的聲音 : 這對於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根本就是踐踏! : 又失言了!!! : 對於同樣使用PTT,享受言論自由的個人來說,是無法接受的 : 何況以前還以為他是個跟其他政客不一樣的人物,這個反差作用下 : 當下氣火攻心,柯XX又一個人渣就破口大罵,但是轉念一想 : 要是被台北市政府吉了囧麼辦,但是心中情緒無從宣洩 : 為了怕被阿伯吉,才想說故意用拐彎抹角的方式 : "又一個人渣被抓包了" 這邊指的是一個道貌岸然的首長,被揭露醜態的寫照 : 就如同以前被媒體抓到小辮子的政客一樣,又一個抓到了吧 : 這樣罵柯P還不會被柯粉罵,科科 : 是的,然後就換我科科了 (つд⊂) : 當時心情一整個浮動,沒有注意到該文章的大略狀況 : 不料因為在該文章中的推文及環境下,被陳小姐誤會是攻擊她 : 今天得知消息後感到震驚,事後回頭檢驗該文章 : 發現這種留言方式的確有可能往我不期望的方式去推導 : 這是8月當時的我所沒有遇見,所疏漏的 : 在此向陳小姐致上最誠摯的歉意,造成您的誤會我感到萬分抱歉 : 這並不是我的本意,請不要誤會我對您個人並沒有特別的意見 : 您辛苦工作所得到的結果都是為了捍衛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 : 為了言論自由而戰,雖然大眾有些微的誤解 : 但我相信總有一天人民會了解你的努力的 : 至於柯P : 有鑑於當時的事件影響,我覺得不能再盲從網路上的說法 : 必須自己去找資料,去了解 : 才能夠對於時事作出合理的判斷 : 而我在小小的努力之後發現 : 不管是人事遴選公開透明、會議紀錄公開上網、政府開放資料平台 : 以及在為了還債而進行的預算改革,使預算執行率逐年提升 : 且不隨便追加預算,幫助納稅人將心血用在需要的地方 : 東西區門戶計畫、社子島開發計畫等都在他的任內開始進行 : 環南市場、成功市場等一系列的改建,也是希望讓市民朋友擁有安全、舒適的購物環境 : 公宅建設改善年輕人購屋壓力 : 對於年老的市民更是照顧有善 : 比方說395處老人照顧聚點、24家老人日間照顧中心、52處公共托育家園、21家托嬰中 : 等等措施 : 族繁不及備載,我發現一個人縱然有所缺點,但卻能夠在其他方面造福更多人民 : 那麼我個人就不便在對柯P有所苛責,特在此收回對於台北市長柯文哲先生的影射謾罵 : 也感謝陳小姐在新聞工作上的努力,也藉此機會讓我學習到 : 即便非本意,但還是有可能傷害到你原先不想傷害的人 : 讓我再次審視自己的缺點 : 再次向陳小姐致上我發自內心的歉意 : 也請台北市長柯文哲先生大人有大量,原諒我這個小心眼小鼻子的人QAQ : ~~~~~~~~~~~~~~~~~~~~~~~~~~~~~~~~~~~~~~~~~~~~~~~~~~~~~~~~~~~~~~~~~~~~~~~~~~~~ ~~ : 話說除了justin531xx大大以外 : 還有沒有其他網友也是被通知的呢 : 要不要一起約個時間上去三重呢@@ : 有人說不用去,但我覺得方便警方作業也好@@? : 但我拿不定主意 : 希望大家可以一起討論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52.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2712116.A.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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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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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2:56, 5年前 , 2F
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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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內文?部會全文貼出來喔!又再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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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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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被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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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wer7879 (114.45.152.70), 03/16/2019 12: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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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撥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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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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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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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管轄權轉到你戶籍就贏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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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囉 可以上法院噴法官了 羨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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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球請打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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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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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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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18人 不是應該有KPa48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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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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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言論自由等於惡意謾罵阿 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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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3:00, 5年前 ,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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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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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堆人要用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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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可以盡情享受言論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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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wer7879 (114.45.152.70), 03/16/2019 1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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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怕 正義必得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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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說籃球打手犯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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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跳板還是抓的出來啊,只是肉搜起來比較不方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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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3:02, 5年前 , 24F
惡意謾罵?打手一隻是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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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預感會被抓可以用跳板啊,就像墨西哥毒梟用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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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3:04, 5年前 , 26F
在這吵沒用 只能精神上支持你 多找些怎麼應對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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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告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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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跟法官講啊 你沒證據講人家打手?這不叫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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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爽啊,一堆柯粉整天罵人黨工、廠公、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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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3:05, 5年前 , 30F
不用太擔心啦,人生的閱歷,當個任務破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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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搞笑的而以 就去阿 怕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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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鄉民不想告而已,柯粉還真以為亂罵人沒事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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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3:05, 5年前 , 33F
你就上法庭去盡情享用言論自由自助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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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3:06, 5年前 , 34F
打籃球打手 這樣你開心嗎 如果這樣能讓你開心 我也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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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一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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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黑吉娃娃很急著高潮XD,這會有事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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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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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39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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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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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43, 5年前 , 178F
記者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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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44, 5年前 , 179F
那你就想辦法證明他是打手 讓法院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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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45, 5年前 , 180F
怎麼,先預設自己會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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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50, 5年前 , 181F
言論太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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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52, 5年前 , 182F
不會有事啦又沒指明 你我他 打手犯規加罰一球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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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52, 5年前 , 183F
不然推錯篇 笑錯篇 哈哈哈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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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54, 5年前 , 184F
哇嗚 好扯喔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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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05, 5年前 , 185F
爽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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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06, 5年前 , 186F
被告活該啊 敢說就要有被告的準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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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09, 5年前 , 187F
本來同情 但看到拿言論自由自助餐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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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12, 5年前 , 188F
敢做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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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13, 5年前 , 189F
本來就可受公評之事,告是他的權利,說也是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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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14, 5年前 , 190F
不像你只會嘴秋,不然我也想看看你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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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15, 5年前 , 191F
可悲的是你以為你自己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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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16, 5年前 , 192F
但事實上 你只是跟隨多數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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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24, 5年前 , 193F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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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24, 5年前 , 194F
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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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28, 5年前 , 195F
勇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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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39, 5年前 , 196F
VV收到沒? 全職柯黑假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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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40, 5年前 , 197F
概念式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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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41, 5年前 , 198F
你要怪誰!自己愛嘴!瞎扯藍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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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44, 5年前 , 199F
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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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45, 5年前 , 200F
製造業怕什麼?都敢寫了,討什麼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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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59, 5年前 , 20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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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6:01, 5年前 , 202F
這記者法盲吧 亂告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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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6:11, 5年前 , 203F
就去法院忙一趟吧 順便幫忙驗證法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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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6:27, 5年前 , 204F
PTT根本實名制,用錢買VPN發文才能好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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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6:38, 5年前 , 205F
沒證據也沒有實例說明的話就是抹黑啊,呂秀蓮之前放話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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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6:38, 5年前 , 206F
布懸疑之後也是丟一個爛消息當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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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7:11, 5年前 , 207F
記協又不是自然人 哪來名譽可以妨害
03/16 17:11, 207F

03/16 17:49, 5年前 , 208F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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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9:02, 5年前 , 209F
言論自由別人也有告你的自由啊,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很困難嗎
03/16 19:02, 209F

03/16 19:02, 5年前 , 210F
?台男該長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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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9:04, 5年前 , 211F
笑死亂告就是濫用權利阿一堆北七
03/16 19:04, 211F

03/16 19:15, 5年前 , 212F
怕.jpg
03/16 19:15, 212F

03/17 01:08, 5年前 , 213F
回原PO,是不是可受公評之事是法官說算,而不是你說了算。
03/17 01:08, 213F

03/17 01:32, 5年前 , 214F
03/17 01:32, 214F

03/17 02:02, 5年前 , 215F
嗶嗶!打手犯規!
03/17 02:02, 215F
※ 編輯: qwer7879 (101.9.27.32), 05/02/2019 10:05:39 ※ 編輯: qwer7879 (101.9.27.32), 05/02/2019 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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