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委提案酒駕犯不能參選、任官 蘇貞昌:不支持已回收
其實我搞不懂 明明政治人物 或是 政務官 要馬就是有助理不然就有司機
為什麼還會去酒駕? 難道是去喝酒的地方 是見不得光的地方?!
而且政客們都比一般人有錢吧 叫個小黃代駕或是坐計程車也不是難事
如果有人說 公務員服務法 不能因有酒駕前科就要剝奪考試服公職的權利
那擔任政務職或是非考試服公職的機要 增加 無酒駕前科的消極資格
應該沒有違憲的問題吧 想當公務員你還是可以用考的 是不是不能當政務職
我覺得蘇貞昌這次回的不是很好 為了護航一個小小的發言人 犧牲反酒駕的形象
在人民這麼痛恨酒駕的情況下 其實那些害政府形象不好的政客政務官應該知所進退
當官有那麼爽嗎 要一直這樣留戀 這麼愛喝酒 可以回到部落喝喝小米酒
與世無爭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99.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2665030.A.90B.html
→
03/15 23:51,
7年前
, 1F
03/15 23:51, 1F
推
03/16 00:40,
7年前
, 2F
03/16 00:40, 2F
推
03/16 01:59,
7年前
, 3F
03/16 01:59,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