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如果和平協議是以國與國方式簽?已回收
※ 引述《decorum (Festina Lente)》之銘言
: ※ 引述《Townshend (the WHO)》之銘言:
: : 記得蘇聯跟德國有簽德蘇互不侵犯條約
: : 日本跟蘇聯也簽過日蘇友好條約
: : 假如華國跟中國以對等方式簽和平協議
: : 美國當公證方
: : 辦的到嗎?
藏人行政中心專訪如下:
基本上主辦方也有代刻印章的服務,很貼心吧!
http://bit.ly/2UuelG3
http://bit.ly/2UtCSv1
專訪達瓦才仁:西藏十七條和平協議究竟和不和平?(上)
March 8, 2019 vot.org
【西藏之聲2019年3月8日報導】近日在台灣討論沸沸揚揚的兩岸和平協議,不少人拿此
協議與西藏1951年和中共簽訂的十七條和平協議做比較,和平協議究竟和不和平?為什
麼西藏要和中共簽訂這份協議?本台採訪藏人行政中央駐台代表達瓦才仁,透過他的介
紹讓我們更了解簽訂十七條和平協議的歷史背景。
西藏代表與中共簽訂十七條和平協議時的合影
置身事外引來殺身之禍
達瓦才仁表示,西藏在過去的第一、二次世界大戰都是作壁上觀,即使是鄰近國家──
中國內戰的時候也是置身事外,因為西藏人從來不認為跟中國有什麼關係,西藏本身是
個獨立的國家。
所以1949年當西藏人得知中國內戰結束的時候,西藏的外交部正式發函給中國政府,一
是表示恭喜,二是想和中國商討過去被中國政府(國民黨)侵占的土地歸還問題,而且也
希望中國政府能約束邊界的軍隊,不要越過邊界引發衝突。他提到:“西藏政府當時的
心態是希望能夠利用這個新政府的成立,把中國政府過去,也就是國民黨政府過去侵占
的土地,比如說西康省、青海省,把這些地方收回來。”
達瓦才仁指出,當時毛澤東在收到西藏外交部的信以後,給中國軍隊的指示是“解放西
藏宜早不宜遲”,因為當時西藏的軍隊只有七千多人,很容易可以解決。但是因為西藏
的主權地位,可能會引起國際的干涉,而中國政府為了避免發生這樣的問題,便以快刀
斬亂麻的方式去解決。
求助國際支援無門
1950年中國軍隊就對西藏發動了進攻、入侵,西藏軍隊一共才七千人,這樣的狀態下藏
軍當然就一下子就戰敗了。而西藏政府跟人民聽說了中國入侵西藏的消息,舉國嘩然。
當時達賴喇嘛尊者已經親政了,他到西藏的邊界城市卓木,向聯合國和國際社會請求支
援,希望能夠借助國際力量來保衛自己。達瓦才仁表示:“但是國際社會對西藏的請求
非常冷淡,因為在過去西藏滿足於自己孤立主義的身分,沒有跟國際上做很好的功課,
所以說在國際上我們也缺乏這樣的一個國家、朋友。”
而中國政府在打敗藏軍以後,不斷的要求西藏派遣代表去跟他談判,而且還指定被中國
政府俘虜的西藏康區的總督阿沛‧阿旺晉美為代表團的團長。
誘之以利,脅之以威
達瓦才仁指出,這就是當時雙方談判前的背景,而那時候中國政府當然沒有說西藏是一
個獨立國家,但中國也沒有說西藏必須要把自己當成地方政府,而是先進行談判,但是
談判成功的話,中國就能確定西藏的地位。所以中國政府是很急迫地想要達成他的和談
,並提供了很優渥的條件和做了非常好的承諾。
他表示:“在這些條件和承諾下,西藏人會覺得既然已經亡國了,我們的軍隊也已經被
打敗了,而中國政府提供了這麼多的優惠的條件和這麼多的承諾,也願意跟你簽協議,
那麼西藏的未來、宗教、文化和民族多少都有保障,所以這個雖然不是最好的結果,但
也不是最壞的結果。”
但是西藏的代表去中國的時候,西藏政府一再地明確的告訴他們並沒有簽約的權利。
達瓦才仁表示:“他們到那里中國強迫他們簽的時候,我猜可能也受到了中國政府所提
供的十七條協議裡面給予的很多條件的誘惑,或者是怎麼說呢,總之他們就屈服於中共
的壓力而簽署了協議。”
他提到當時簽訂協議的時候需要蓋印,其實代表團有帶印章,但他們對中國政府表示沒
帶印章,而中國政府就在北京給他們刻了印章,他說:“那印章的一些字還被刻錯,那
些刻錯的印章到現在還蓋在十七條協議的正式文本上面。”
所以通過這樣的方式中國政府確立了對西藏的主權,條約的第一條說西藏回到了祖國的
懷抱,而且第十七條的規定就是本協議簽字後立即生效。
專訪達瓦才仁:西藏十七條和平協議究竟和不和平?(下)
March 9, 2019 vot.org
【西藏之聲2019年3月9日報導】西藏在無可奈何之下簽訂十七條和平協議,只是為了保
障西藏的未來、宗教、文化和民族。而這十七條協議雖然寫作和平,但卻是讀做屠殺,
中國假和平之名將西藏推向專制極權。藏人行政中央駐台代表達瓦才仁,透過他的介紹
讓我們更了解簽訂十七條和平協議後西藏的處境,以及透過十七條和平協議,他又是如
何看待台灣的兩岸和平協議。
無可奈何只能接受
達瓦才仁提到,當時達賴喇嘛尊者是透過中國的電台才知道代表團簽了協議,他感到非
常的驚訝,因為西藏政府並沒有授權他們簽訂協議,而是要求他們說服中國退出軍隊。
但是當代表團把協議拿回來的同時,中國軍隊也跟著進入西藏。
那時候國際社會又沒有任何積極的反應,在這樣的狀況下,西藏人發現自己的處境非常
的艱難,國際社會沒有人願意支持,而自己又沒有力量。
他表示:“那時中國又肯提供很優渥的條件、很好的承諾,而且苦口婆心的勸你,又是
用條約的方式來承諾,這個承諾在西藏人看來當然是很好的保證。”
自古至今,對西藏人來說簽約以後就代表會言而有信。
言而無信,協議化做一紙空談
達瓦才仁表示:“但是中國政府根本就沒有打算要去執行協議。他們簽訂協議,提供很
高的優惠條件就是為了引誘你簽約,通過簽約來確定中國對西藏的主權,然後把西藏變
成地方政府,西藏就變成地方政府,變成中國的一部分。而西藏問題就變成內政,之後
中國政府才開始肆無忌憚地去摧毀西藏的宗教、文化、屠殺西藏人,所有的事情、所有
的悲劇,就這樣發生了。”
他指出,在簽訂協議後的八年合作過程中,西藏人其實竭盡全力的把十七條協議做為自
己的保命符,拼命地想要去維護,無奈的是中國拼命地破壞、踐踏十七條協議。到最後
達賴喇嘛尊者被迫流亡到印度,變成現在這樣的狀態,從1959年3月到現在已經有整整六
十年了。
這顯示出“十七條和平協議”不僅不能維持和平,甚至還導致流亡、十幾萬人流離失所
、百萬人後來在中共統治下喪生的命運。
西藏十七條和平協議VS台灣兩岸和平協議
有的觀點說西藏簽和平協議和台灣簽和平協議不一樣,因為西藏是戰敗了以後才簽的,
台灣則是沒有戰敗以前。
達瓦才仁表示:“其實我覺得這效果都一樣,西藏人是因為在武力的逼迫下,被打敗了
所以簽了,而台灣其實沒有戰敗,但如果沒有中國的武力威脅的話,它也不會去簽,意
思就是說反正我打不贏,所以結果還是跟打敗是一樣的。”
他指出兩份協議都是為了避免變成最糟糕的結果,所以說不管台灣或西藏簽訂和平協議
的原因,或是出發點其實都是一樣的。
台灣民主社會,由人民自己決定
關於台灣是不是要跟北京簽兩岸和平協議,達瓦才仁表示,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
,他們的人民是最直接的利害關係人,他說:“我想台灣人民會用選票,會用他們的民
主制度會做出回應。”
他指出,在台灣有很多的華人和中國是屬於同個民族,因而致力推動兩岸和平協議,“
所以說是不是這樣的情感或者其他的原因,總之很多的因素,對台灣人來說是對自己關
係非常重大的問題,這個我們做為外人可能不是很能夠理解。”
達瓦才仁表示:“台灣人是可以自己做選擇的,不像西藏人必須要看北京的臉色。”他
提到,台灣有民主制度,而且是非常成熟的制度,台灣人民完全有自己選擇的自由和權
利,所以協議簽與不簽對台灣人民來說不是什麼問題。
: 老共不可能以國對國的方式和台灣簽訂任何協議,
: 但即使它願意,簽了會要求台灣履行,但對於中國,
: 只是白紙一張而已。遠的不說,就拿香港為例,
: 1984年,中英發表聯合聲明,中國承諾香港五十年不變,
: 結果20年而已,香港已經內地化得差不多了。
: 而且,老共毫不忌諱,大剌剌地說:
: 那是歷史文件,沒有現實意義!
: 英國是過氣的強權,拿老共一點辦法也沒有,
: 而老共對多邊的國際協議也當糞土一般。
: 現在美中貿易戰打得不可開交,
: 主因就是中國當年為了入WTO所做的承諾,
: 通通是放屁。
: 憑什麼相信它會遵守對台和平協議?
: 何況,西藏的例子血淋淋就在眼前!
: 會信的只有兩種人:
: 不看歷史教訓的白痴,
: 或準備賣掉台灣的混蛋政客!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2227757.A.EA6.html
→
03/10 22:24,
7年前
, 1F
03/10 22:24, 1F
→
03/10 22:24,
7年前
, 2F
03/10 22:24, 2F
→
03/10 22:25,
7年前
, 3F
03/10 22:25, 3F
→
03/10 22:25,
7年前
, 4F
03/10 22:25, 4F
推
03/10 22:26,
7年前
, 5F
03/10 22:26, 5F
推
03/10 22:27,
7年前
, 6F
03/10 22:27, 6F
推
03/10 22:31,
7年前
, 7F
03/10 22:31, 7F
→
03/10 22:31,
7年前
, 8F
03/10 22:31, 8F
→
03/10 22:32,
7年前
, 9F
03/10 22:32, 9F
→
03/10 22:33,
7年前
, 10F
03/10 22:33, 10F
推
03/10 22:49,
7年前
, 11F
03/10 22:49,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