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蔡清祥認定虐童致死「沒故意殺人」 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9/03/07 10:04), 6年前編輯推噓6(823)
留言13則, 1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這種垃圾立法就沒屁用 我把一個人的手筋腳筋都挑斷、雙眼舌頭、鼻子耳朵都削掉 拿針插你十隻手指、十隻腳趾 腎臟一顆歪掉 性器官切掉、肛門用強力膠黏起來 之後打119急救回來 沒生命危險 跟我直接拿刀殺人 請問哪個痛苦程度比較高? 法匠會說 至少他還活著 沒殺人犯意 是呀 我沒殺人犯意,只是讓他活著比死還難受 結果我判比較輕哦^^ 不要說我拿特例,會有法官的存在 就是每個案件都是特例! 再說一次 垃圾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10.1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1924274.A.F95.html

03/07 10:05, 6年前 , 1F
喔?
03/07 10:05, 1F
只有這種回應我也是呵呵

03/07 10:06, 6年前 , 2F
不然你去中國好了 那邊法律跟大便一樣
03/07 10:06, 2F
為什麼不修法?那你遇到任何不平等的事就選擇去中國?

03/07 10:06, 6年前 , 3F
垃圾立法你罵法匠 怎不怪你選出來的垃圾立委?
03/07 10:06, 3F
為什麼罵法匠 新聞那件傷害致死有沒有判到上限嘛?每次都推給立法 那你怎麼不每次都 判到最高表達不滿?

03/07 10:08, 6年前 , 4F
文字遊戲
03/07 10:08, 4F

03/07 10:12, 6年前 , 5F
心理變態也是有人權的。遇到被變態凌虐是你運氣不好。
03/07 10:12, 5F

03/07 10:14, 6年前 , 6F
不保護無辜受害,只上綱變態罪犯人權,真是好棒棒人權
03/07 10:14, 6F

03/07 10:14, 6年前 , 7F
國家
03/07 10:14, 7F

03/07 10:15, 6年前 , 8F
馬上有法匠出來護航了。社會亂源無誤?
03/07 10:15, 8F
※ 編輯: shutout5566 (61.64.10.149), 03/07/2019 10:21:41

03/07 11:02, 6年前 , 9F
法律人7PUPU氣喘吁吁跑來噓
03/07 11:02, 9F

03/07 11:10, 6年前 , 10F
光是你說的只要做一兩個根本生不如死了
03/07 11:10, 10F

03/07 11:11, 6年前 , 11F
怎麼會要分這種東西
03/07 11:11, 11F

03/07 16:14, 6年前 , 12F
鬼島最大笑話 法律
03/07 16:14, 12F

03/07 16:18, 6年前 , 13F
說個笑話 台灣司法
03/07 16:18, 13F
※ 編輯: shutout5566 (61.64.10.149), 03/08/2019 10: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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