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蔡清祥認定虐童致死「沒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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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垃圾立法就沒屁用. 我把一個人的手筋腳筋都挑斷、雙眼舌頭、鼻子耳朵都削掉. 拿針插你十隻手指、十隻腳趾 腎臟一顆歪掉. 性器官切掉、肛門用強力膠黏起來. 之後打119急救回來 沒生命危險. 跟我直接拿刀殺人. 請問哪個痛苦程度比較高?. 法匠會說 至少他還活著 沒殺人犯意. 是呀 我沒殺人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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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新聞雲. 蔡清祥認定虐童致死「沒故意殺人」. 台灣近幾年家暴與虐童案頻傳備受關注,引發民眾激憤希望提高刑責,立委6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案修法,加重刑期最高到死刑,不過法務部提案僅加重到無期徒刑。立委林奕華質詢時,質疑虐童致死為何無法比照殺人罪論處,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認為,虐童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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