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雙重標準?丁守中:只有台北選舉無效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燦's)時間5年前 (2019/01/14 13:43), 5年前編輯推噓9(906)
留言15則, 1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6/14 (看更多)
就事論事 在法律上來說 丁守中說只有台北重選是對的 第 118 條 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罷免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檢察官、候 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得自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 日起十五日內,以各該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或罷免無 效之訴。 選舉委員會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違法,足以影響 選舉結果,申請登記之政黨,得依前項規定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第 119 條 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無效確定者,其選舉或罷免無效,並定 期重行選舉或罷免。其違法屬選舉或罷免之局部者,局部之選舉或罷免無 效,並就該局部無效部分,定期重行投票。 就這兩條來看 沒有提選舉無效的別想重選 然後我就覺得很奇怪 邊開邊投就現有選罷法規定上是合法作為 結果有人說不能這樣解讀 怎麼在選舉無效這個部分同一個人又同意選罷法呢 雙重標準嗎? 口口聲聲喊邊開邊投不符合程序正義 那怎麼選舉無效的部分又同意這個程序了呢 只想針對自己覺得有利的地方去解讀來反駁我也是呵呵 雖然邊開邊投全台都有 但就法律層面而言 若台北市選舉無效之訴選委會敗訴定讞的話 只有台北市須重選 當然 我自己也還是覺得這個不合理 -- σ ◢◤ 有PTT使用上的問題嗎? ^ ^ 按 hh 會有〝小天使〞為你解惑唷! ▎▊ ▆▌ /: \ φseven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72.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7444594.A.1DA.html

01/14 13:44, 5年前 , 1F
這次一定要給柯屁一個教訓
01/14 13:44, 1F

01/14 13:45, 5年前 , 2F
好啊 重選啊
01/14 13:45, 2F

01/14 13:46, 5年前 , 3F
我也覺得你說的無誤 重點是其他縣市沒提告啊.
01/14 13:46, 3F

01/14 13:48, 5年前 , 4F
其它縣市有提啦!涂醒哲QQ
01/14 13:48, 4F
涂醒哲那個被駁回了我當沒這件事 ※ 編輯: ttnakafzcm (36.226.72.73), 01/14/2019 13:48:58

01/14 13:50, 5年前 , 5F
現在重選的話,再來一次白藍綠,依動員能力,藍的贏面大
01/14 13:50, 5F

01/14 13:52, 5年前 , 6F
前面都說就事論事了,不告不理有問題嗎?
01/14 13:52, 6F

01/14 13:54, 5年前 , 7F
嘉藥台灣阿成好像有提選舉無效
01/14 13:54, 7F

01/14 13:54, 5年前 , 8F
嘉義
01/14 13:54, 8F

01/14 14:07, 5年前 , 9F
打官司就這樣啊 誰會主張對自己不利是正確的
01/14 14:07, 9F

01/14 14:08, 5年前 , 10F
當然是主張對自己不利是錯誤的 對自己有利的就不提
01/14 14:08, 10F
不是 我說的這個人是鄉民 不是丁丁

01/14 14:16, 5年前 , 11F
不過判無效是否表示有人違反選罷法得受刑責?
01/14 14:16, 11F

01/14 14:18, 5年前 , 12F
還是判決出一個沒有任何人有責任,但結論是有問題而無效
01/14 14:18, 12F
※ 編輯: ttnakafzcm (36.226.72.73), 01/14/2019 14:26:54

01/14 16:55, 5年前 , 13F
長知識推
01/14 16:55, 13F

01/15 08:24, 5年前 , 14F
所以丁先提驗票
01/15 08:24, 14F

01/15 09:06, 5年前 , 15F
推 理性分析
01/15 09:06,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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