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趙怡翔違法擔任駐美代表處政治組組長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熊)時間5年前 (2019/01/13 21:59), 5年前編輯推噓17(25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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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論法,大家先收起偏見,我們來看看中央法規標準法怎麼說: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一條: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 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 之命令。」 2. 法律: 指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規定: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需經 立法院通過,總統 公布。 例如公務人員任用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省 縣自治通則。 === 所以現在問題出在哪裡呢? 出在口譯哥這個人的身份 他的身份在 1.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 & 2.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裡面是相抵觸的 純粹用1來看 口譯哥只要掛上了正式的職稱 比如說組長,那麼就是違法 因為他沒有資格掛正式名稱 他今天掛組長其實跟掛大使是一樣嚴重的,因為都是違法。 但是如果用2來看 他的組長只是個對外名稱 如同保險裡面來跟你談保險的永遠是X理,出去談業務的人永遠都是掛X長是一樣意思。 其實無傷大雅,只是方便做事情。 那麼好像又說得通了。 那麼到底 1.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 2.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兩法競合時怎麼辦呢?? 在法律裡面,有一個原則叫做後法優先原則 所以 1.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 最後修正日期是20180117 2.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最後修正日期是20180613 答案是2的優先順序大於1 所以,這個任命案不違反法律 只是……真的影響人民觀感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40.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7387968.A.261.html

01/13 22:00, 5年前 , 1F
比較好奇那通則是誰修的
01/13 22:00, 1F
行政院

01/13 22:01, 5年前 , 2F
某些人動這種歪腦筋特別快
01/13 22:01, 2F

01/13 22:01, 5年前 , 3F
因為很少人知道細節,不講清楚會被帶封向
01/13 22:01, 3F

01/13 22:02, 5年前 , 4F
黨證>>>>>>>>>>制度。後台很硬的
01/13 22:02, 4F

01/13 22:03, 5年前 , 5F
就是靠關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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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3, 5年前 , 6F
承認就好,別人考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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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3, 5年前 , 7F
他是有啥委屈,實領十五萬,哦原來是扣掉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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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4, 5年前 , 8F
其實是21萬,一般人講薪水不會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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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4, 5年前 , 9F
組長是加銜來的,不是組織法的組長,一堆人又在帶風向
01/13 22:04, 9F

01/13 22:04, 5年前 , 10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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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4, 5年前 , 11F
這人不老實,想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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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5, 5年前 , 12F
說多優秀的學經歷會口譯,台灣起碼找得到一千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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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5, 5年前 , 13F
像他這樣的人,別人乖乖去考錄取率三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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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5, 5年前 , 14F
觀念正確但說的不好...是法律同位階才後法優於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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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法律位階是相同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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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趴的外交人員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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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5, 5年前 , 16F
任用完全合法啦,低端嫉妒也改變不了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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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6, 5年前 , 17F
但是不會叛國的很少
01/13 22:06, 17F
這句話有點嚴重 請問最近有誰叛國了嗎?? 快去舉報

01/13 22:06, 5年前 , 18F
美國就是怕一堆中國間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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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6, 5年前 , 19F
說國民黨怎樣,國民黨就是黨國體制才被輪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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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6, 5年前 , 20F
機要的任命,長官決定啊,一堆人比他長官還多意見。
01/13 22:06, 20F

01/13 22:07, 5年前 , 21F
尼冥盡洞有樣學樣,還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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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7, 5年前 , 22F
那一千個口譯有誰可以直接打電話給總統和外交部長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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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7, 5年前 , 23F
講就是總統要派個自己人跟美方接洽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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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7, 5年前 , 24F
而且小強起碼有考過國考過。他才敢出來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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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8, 5年前 , 25F
我個人看不慣他跑出來裝委屈的言論
01/13 22:08, 25F

01/13 22:08, 5年前 , 26F
得了便宜還賣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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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8, 5年前 , 27F
總統的English沒有差到要口譯好嗎?...她的English好
01/13 22:08, 27F

01/13 22:08, 5年前 , 28F
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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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10, 5年前 , 29F
實際上台灣內可以取代趙的根本一堆,但這職位就政治
01/13 22:10, 29F

01/13 22:10, 5年前 , 30F
任命台灣合法制度無解
01/13 22:10, 30F

01/13 22:11, 5年前 , 31F
尤其在台灣領錢研究+玩制度的特別多
01/13 22:11, 31F

01/13 22:11, 5年前 , 32F
結果就是這樣,講再多也沒啥用
01/13 22:11, 32F
還有 34 則推文
01/13 22:44, 5年前 , 67F
外外交領事人員,所以其任用不適用該條例
01/13 22:44, 67F

01/13 22:44, 5年前 , 68F

01/13 22:45, 5年前 , 69F
R5大每個新聞都是劍指用聘用條例耶難道是蘋果再發假新聞
01/13 22:45, 69F

01/13 22:46, 5年前 , 70F
第一位薦任加銜組長,之前只有資深簡任加銜組長
01/13 22:46, 70F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從民國61年後就沒變更過了 以後法優先原則 民進黨還是沒違法 當然啦 我也很不爽民進黨這種玩法的模式 可是真的要依法論法 還真的拿他們沒轍(攤手)

01/13 22:47, 5年前 , 71F

01/13 22:47, 5年前 , 72F
現任北美司長,簡任一等秘書才加銜副組長
01/13 22:47, 72F

01/13 22:50, 5年前 , 73F
說的好像國民黨都沒機會修法一樣 XDDDDDDD
01/13 22:50, 73F
看不懂噓的點

01/13 22:51, 5年前 , 74F
嗚嗚嗚目前真的沒機會阿
01/13 22:51, 74F

01/13 22:52, 5年前 , 75F
不同法沒有優先原則
01/13 22:52, 75F
同位階的法律應該有優先原則呦,除非我記錯

01/13 22:53, 5年前 , 76F
嗚嗚嗚 765萬票拿假的啊 2008年不是完全執政 嗚嗚嗚嗚
01/13 22:53, 76F
這位仁兄,可以請你再表達一次你想說什麼好嗎? 我是真的看不懂你在講什麼

01/13 22:59, 5年前 , 77F
你沒記錯啦哥手持程怡法緒課本
01/13 22:59, 77F

01/13 22:59, 5年前 , 78F
空降 還要拉一堆文官當背景 考試的基層 真心慘
01/13 22:59, 78F
依法論法就是如此 雖然我心裡也是覺得很遺憾 但是我也只能把所查到的資訊分享給大家嚕

01/13 23:00, 5年前 , 79F
樓上意思是民進黨能修法 沒修
01/13 23:00, 79F
原來如此

01/13 23:01, 5年前 , 80F
聘用條例第 7 條跟組織通則第7條合在一起看,可以解釋成
01/13 23:01, 80F

01/13 23:01, 5年前 , 81F
正職得加銜,約聘僱人員得給予適當名義對外,但不得適用
01/13 23:01, 81F

01/13 23:01, 5年前 , 82F
各該機關組織法規所定簡任職或薦任職各項職務之名稱
01/13 23:01, 82F
是的 所以如果政府有心 應該要給口譯哥另一個職稱 這樣子結局會比較圓滿

01/13 23:03, 5年前 , 83F
藍腦慘會跟你討論法律...
01/13 23:03, 83F
哈哈哈 能理性討論的我都歡迎啦

01/13 23:36, 5年前 , 84F
我只覺得花那麼多資源鬥一個美認可的人才有意義嗎
01/13 23:36, 84F

01/13 23:37, 5年前 , 85F
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 第6條 其資格仍依派用人員
01/13 23:37, 85F

01/13 23:38, 5年前 , 86F
派用條例之規定。可是這條例被廢止了,所以是無法可管
01/13 23:38, 86F

01/13 23:38, 5年前 , 87F
嗎?
01/13 23:38, 87F

01/13 23:40, 5年前 , 88F
還是法理上另有解釋,求講解。
01/13 23:40, 88F
其實這是落日條款 讓以前是派用的人員做完他們的任期 之後就沒有派用這回事 大概是這樣

01/13 23:52, 5年前 , 89F
這麼多人崩潰是全都在外交部上班喔...
01/13 23:52, 89F

01/14 00:23, 5年前 , 90F
對外名義 不是正式職稱 所以也不可能掛上 這樣理解嗎?
01/14 00:23, 90F

01/14 00:23, 5年前 , 91F
薪水福利也是聘用 不是比照組長的
01/14 00:23, 91F

01/14 00:31, 5年前 , 92F
觀感比國際關係重要
01/14 00:31, 92F

01/14 00:31, 5年前 , 93F
合理
01/14 00:31, 93F

01/14 04:26, 5年前 , 94F
這篇真的很有水準,繞來繞去這篇全都整理到了。
01/14 04:26, 94F
謝謝 我只是盡綿薄之力 當然如果還有什麼我思慮不周的地方還是歡迎大家指正:-) ※ 編輯: ato0715 (1.168.76.141), 01/14/2019 08:30:56

01/14 10:39, 5年前 , 95F
就一等諮議。
01/14 10:39, 9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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