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before sunshit)時間5年前 (2018/12/19 12:25), 編輯推噓-1(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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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根本錯誤 應該要禁止超跑上一般路 沒錯 就像重機禁上國道一樣 馬路是大家的 你弄了一台比人命還貴的玩具上路 然後弄壞了別人賠整個人生給你? 如果再不改善目前的狀況 以後我不小心撞到超跑 絕對是往死裡撞 沒撞死的再撞一次 一條人命幾百萬 第三人責任險都列出來了 差不多就那個價而已 超跑就貴多了 當然是撞死划算 有錢人委屈沒錯 窮人也委屈 既然這樣 就把超跑當成玩具 只能限定在賽道 愛玩自己去玩 就像現在有些改裝車也只能在賽道開一樣 ※ 引述《GrandTOTORO (叫我史特龍)》之銘言: : 推 sihfanchen: 您好 我是發起人 12/19 09:08 : → sihfanchen: 我想回應你一下 12/19 09:08 : → sihfanchen: 我目前著重的點只有車損 12/19 09:08 : → sihfanchen: 也就是民法範圍 12/19 09:08 : → sihfanchen: 涉及人的傷害賠償 12/19 09:08 : → sihfanchen: 會涉及刑法 12/19 09:09 : → sihfanchen: 因此不在我提倡修正範圍內 12/19 09:09 : 感謝發起人的回應 : 就浪費版面再回一篇 : 我原本回文也就只有提到民法的賠償部分 : 這一塊應該跟你在同一個點上 : 沒有跑題 : 但即便如此我也覺得不應該訂立上限 : 一部分理由如我上一篇所說的 : 這篇我想補充幾個點 : 民法的概念是損害賠償 : 也就是說你讓人家有損失了 : 就應該負責把損失填補回來 : 民法之中類似的概念有20%的利息 : 超過20%的部分債權人沒有請求權 : 這條也是在保護借款人 : 立法者已經假設借款人為經濟弱勢 : 經濟地位不對等的情況下 : 窮人很有可能受制於人 : 這種保障在我們的民法之中並非沒有 : 超跑賠償上限條款之中 : 我們固然可以假設超跑車主就是有錢人 : 但這個條款要生效的先決條件是 : 你要是肇事者 : 換句話說 : 這個條款保護的不是窮人 : 而是沒有專心開車的人 : 和利息上限最大的不同點是 : 借貸可能因為受限於經濟狀況 : 不得不去和高利貸借款 : 所以法律會去考慮這種不得不的行為下 : 窮人應該受到保護 : 但是超跑賠償上限的問題是 : 幾乎不存在一種狀況是 : 因為窮所以不得不去撞超跑 : 會去撞到的唯一理由只有因為粗心 : 這邊要做的切割就是 : 大家一直把這件事情往貧富的問題上帶 : 但是真正的關鍵根本不是貧富 : 而是是否會粗心大意 : 今天這個新聞之中的肇事者固然是窮人 : 但是會造成這個結果的並不是因為他的經濟背景 : 而是他的粗心大意 : 那為什麼我們要訂一條法律來保護粗心大意的人呢? : 更何況這個保護粗心大意的代價是叫沒有疏失的受害者吞下去 : 這個道理怎樣也說不通 : 退一萬步來說 : 如果真的要保護窮人 : 也應該是要保護謹慎小心的窮人 : 那麼這種財富分配方式應該是由國家來進行補貼 : 例如幫符合條件的窮人買責任險 : 在窮人非故意或是疏失的情況下 : 則能透過保險進行賠償 : 而不是告訴窮人說 : 因為你窮所以你可以粗心大意 : 簡單來說 : 要幫助窮人抑制貧富差距的方式很多種 : 但是如果要訂一個條款來鼓勵人們粗心 : 且讓沒有疏失的相對人吸收損失 : 道理上怎麼都說不過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3.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5193536.A.E99.html

12/19 12:26, 5年前 , 1F
標準窮人嘴臉
12/19 12:26, 1F

12/19 12:27, 5年前 , 2F
應該禁止私有車 大家都只能搭公共運輸 這樣比較環保
12/19 12:27, 2F

12/19 12:27, 5年前 , 3F
也不會有貧富差距
12/19 12:27, 3F

12/19 12:28, 5年前 , 4F
可憐
12/19 12:28, 4F

12/19 12:28, 5年前 , 5F
乾脆坐公車
12/19 12:28, 5F

12/19 12:28, 5年前 , 6F
建議政府統一民眾車款 大家都買一樣的車就沒問題了
12/19 12:28, 6F

12/19 12:28, 5年前 , 7F
撞死人就不用賠車?
12/19 12:28, 7F

12/19 12:30, 5年前 , 8F
你應該講的是 撞到超跑就再撞超跑車主到自己同歸於盡
12/19 12:30, 8F

12/19 12:31, 5年前 , 9F
人死了什麼都好談
12/19 12:31, 9F

12/19 12:31, 5年前 , 10F
這樣罪名和賠償都與其他人無關
12/19 12:31, 10F

12/19 12:31, 5年前 , 11F
怎不改進口車通通不准上路
12/19 12:31, 11F

12/19 12:32, 5年前 , 12F
一台超跑要付一千萬台幣的 富人稅
12/19 12:32, 12F

12/19 12:39, 5年前 , 13F
自己沒資格上路 怪其他人
12/19 12:39, 13F

12/19 12:43, 5年前 , 14F
這才是正確方向
12/19 12:43, 14F

12/19 12:44, 5年前 , 15F
禁止超跑上路
12/19 12:44, 15F

12/19 12:49, 5年前 , 16F
撞死有錢人的言論才是仇富0.0
12/19 12:49, 16F

12/19 13:31, 5年前 , 17F
乾脆都只能坐公車 司機責任全民買單
12/19 13:31, 17F

12/19 14:49, 5年前 , 18F
撞死超跑車主就不用賠超跑修車錢????????
12/19 14:49, 18F

12/19 18:37, 5年前 , 19F
應該可以再進階一點 限制全民只能購買Luxgen的車 至於車
12/19 18:37, 19F

12/19 18:37, 5年前 , 20F
款就依照經濟能力區分 像有錢人就能開U6GT220 孝子族群
12/19 18:37, 20F

12/19 18:37, 5年前 , 21F
就S3這類的
12/19 18:37,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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