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游信義 - 「婚姻」已定義為「一男一女」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不能鬆懈啊)時間5年前 (2018/11/30 14:26), 編輯推噓6(603)
留言9則, 7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6/7 (看更多)
制定同性婚姻法本來就是最好的選擇了,挺同應該歡喜接受,再怎樣不滿意,總比沒有好太 多了!反同安分一點,過度反同性婚姻是侵犯人權的行為,太過份就應把萌萌這些違憲團體 強制解散。 有了同性戀婚姻法,我們就可以在這部專法內定義同性通姦罪跟同性妨害家庭罪,取代刑法 定義的男女性器結合才是通姦的認定,給予甲甲跟拉拉充分的刑事及家事求償的保障,也可 以遏止某些喜歡雜交的淫蕩甲甲要乖一點。 不過立法院還需要制定跨性別婚姻法啦,處理想變性當拉拉、想變性當甲甲,還有兩個甲甲 情侶一起變性又搞在一起變成拉拉情侶的奇怪問題,還有已經有小孩的變性人面對他的變性 爸媽的問題,這些也應該立專法好好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17.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3559193.A.11C.html

11/30 14:27, 5年前 , 1F
我也覺得兩邊都退讓一步 取得最大公約數 社會多點和諧
11/30 14:27, 1F

11/30 14:28, 5年前 , 2F
反同應該會吵專法不能用婚姻兩個字
11/30 14:28, 2F

11/30 14:28, 5年前 , 3F
如果到時候立同性伴侶法,同同可能也不能接受
11/30 14:28, 3F

11/30 14:29, 5年前 , 4F
把LGBTQIAPK綁在一個專法省事點
11/30 14:29, 4F

11/30 14:37, 5年前 , 5F
本來就不能用婚姻兩字
11/30 14:37, 5F

11/30 14:38, 5年前 , 6F
反同不用吵 DPP也沒膽放 要跟765萬人作對?
11/30 14:38, 6F

11/30 14:38, 5年前 , 7F
所以才說直接改結婚雙方省事啊 在那邊甲拉黑甲拉
11/30 14:38, 7F

11/30 14:41, 5年前 , 8F
有多少科學家死在這宗教手裡
11/30 14:41, 8F

11/30 14:45, 5年前 , 9F
現在就看專法是怎樣的專法囉。不違背釋憲的專法有的等了
11/30 14:45,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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