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同志朋友們支持父子結婚嗎?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時間7年前 (2018/11/18 22:05), 7年前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2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讓我們來看看什麼叫做以修法麻煩為理由阻擋人權 只不過這次主角不是萌萌,是甚麼族群我也不清楚, 總之看來是跟萌萌一樣有法律大於人權的想法就是了 ※ 引述《lawfer (jack)》之銘言: : ※ 引述《todao (心裡有數)》之銘言: : : 純好奇,請教板上的同志朋友,假如有父子彼此發展到了愛情的程度,也想結婚,你們支 : : 持嗎? : 我們來假設 : 一祖父一祖母 : 一父一子 : (父母親未婚或已離婚,才能父子結婚) : 父子結婚 : 既有父子關係又有配偶關係 : 但對祖父母來說 : 與父原本是親子關係、與一子原是祖孫關係 : 兩者結婚,要變更成兒子+兒子配偶(父為主)? : 還是孫子+孫子配偶(子為主)? 聖經上說只能兒+兒,孫+孫嗎?別傻了,法是人修的 新修一個兒+孫配偶關係不就結了 : 如果是兒子與兒子配偶,父死亡時,遺產會優先給祖父母而非一子(此時為配偶) : 如果是孫子與孫子配偶,祖父母死亡時,遺產會優先給孫子而非父(此時為配偶) : 上述兩種關係要怎麼訂比較好? : 願聞其詳 新修一個兒+孫配偶關係,並規定是父子婚姻時, 父死亡看你是要走配偶,還是要走配偶+子的雙重身分拿兩份、甚至是拿比例修法都行 修法很難嗎? 不是修自己的法的時候腦筋就會打結了嗎? 法律不是你阻礙兩個相愛的人結婚的理由 嘻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210.39.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2549942.A.5C4.html

11/18 22:06, 7年前 , 1F
通篇廢文 法律>人權 卻在文中偷換要
11/18 22:06, 1F

11/18 22:06, 7年前 , 2F
修法
11/18 22:06, 2F
?? ※ 編輯: qazwsx0128 (218.210.39.174), 11/18/2018 22:27:27

11/18 23:36, 7年前 , 3F
人權是法律定義的沒錯喔 不是各人腦補
11/18 23:36,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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