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大生控被同事撿屍 法官卻發現她還自己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重力可可)時間7年前 (2018/11/15 14:00), 7年前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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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uge (樹大便是美)》之銘言: : ※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銘言: : : 女大生控被同事撿屍 法官卻發現她還自己搖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台北市一對男女同事,前年於公園聊天喝酒,之後女同事(當時19歲,女大生)控訴被撿屍 : : 性侵,結果法官認為,兩人發生性行為時,女方數度配合變換姿勢、完事後還不願男方離 : : 開,因而判定前後供述不一致,且無其他證據,因而判男方妨害性自主無罪! : : #神秘防衛機制 : 我有時候覺得這種新聞 跟判決截的內文有點奇怪 : 在美國來講 : 女的說不要,被硬上之後爽了自己繼續,事後相安無事請你離開,能不能告你 : 答案是可以的。 : 在台灣來講 : 女的說不要,被搞爽了,就等於爽了。所以只要能錄下 : 過程中女的很快樂,就不算強爆了。 : 看來在台灣,技巧還是很重要的 : 另外也有很詭異的 : 女性在遇到施暴者時反抗,會是最危險的,很有可能導致施暴加重或是傷亡。 : 所以歐美一般的教育都是不要反抗,見機呼救逃跑。 : 在台灣如果你沒反抗到被打得鼻青臉腫,反而會變成妳爽的證據。 : 大多數人遇到這種情況 根本就呆了,還沒反應過來 快槍俠就結束了 : 所以法院是不是該公告個準則 : 女性被性侵犯應對準則,不要是要作這怎樣的程度才是不要? 哪裡不一致? 影片內容只是一部分 判決明明還有寫到 女方大可趁著3度回租屋處上廁所時離開,相反的卻同意男生陪同回到租屋處 另外 本案只有女方口述 無其他證據 所以女方證詞會被嚴格檢視 當女方證詞與實際情形有出入的時候 你覺得法官會信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5.174.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2261604.A.4D7.html

11/15 14:00, 7年前 , 1F
你不要那麼專業好不好
11/15 14:00, 1F
我同意他說女性受侵害時可能會需要演戲配合 但是他忽略其他部分真的呵呵

11/15 14:00, 7年前 , 2F
只要女生覺得被侵犯..就是被侵犯了好嗎
11/15 14:00, 2F
※ 編輯: s2678132 (140.135.174.23), 11/15/2018 14:01:45

11/15 14:01, 7年前 , 3F
給點台階下啊
11/15 14:01, 3F

11/15 14:03, 7年前 , 4F
跟鋁拳騎士認真 你就輸了
11/15 14:03, 4F

11/15 15:07, 7年前 , 5F
不管啦!女拳說性侵就性侵
11/15 15:07, 5F

11/15 15:17, 7年前 , 6F
不管啦,當下爽完事後越想越不對勁
11/15 15:17, 6F

11/15 15:55, 7年前 , 7F
你這樣會被自助餐說你 反智不道德啊 母湯啦
11/15 15:55,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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