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女大生控被同事撿屍 法官卻發現她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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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9→)留言11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unclefucka (Comic Lo )時間7年前 (2018/11/15 15: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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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這要從兩個法系的契約原則來看. 女的說不要--契約未成 被上--強制。事情已然解決。. 女的爽了搖--新要約 男的繼續上--意思一致達成契約。. 所以問題在於第一段契約未成時的狀況。. 若男的後來逃掉,雙方就有得玩了。. 然後呢. 雖然能告,但還是有有無判刑可能的考量。. 女的說不要--看起來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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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5→)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rr時間7年前 (2018/11/15 14: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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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只知道這個女大生於2016在台北市的XXX義麵坊工作,. 雖然我也是台北人,但是我對這間餐廳沒有什麼很深的印象,. 有沒有人在2016年的時候去這間餐廳吃過麵的?. 有相關的八卦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94.147. 文章網址: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TUSTNTU時間7年前 (2018/11/15 14: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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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都要和美國一樣也是可以. 但美國女生不會合意事後想一想不對勁亂告性侵,被證實誣告也會被判的很重. 台灣只要有性交的事實,誣告就幾乎不會成立. 還有美國是合法擁槍的國家,告誣告賺錢可能有錢沒命花. 而同理亂強姦司法不公時,私法可能就會出現. 所以不論男的女的在做這些事前都會想一下,不像台灣自助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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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4推 1噓 13→)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rr時間7年前 (2018/11/15 14: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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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法院判決書的摘要如下:. 【裁判字號】 106,侵訴,18. 【裁判日期】 1071108. 【裁判案由】 妨害性自主罪.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侵訴字第18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証翔. 法扶律師 王寶蒞律師. 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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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s2678132 (重力可可)時間7年前 (2018/11/15 14:00),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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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不一致?. 影片內容只是一部分. 判決明明還有寫到. 女方大可趁著3度回租屋處上廁所時離開,相反的卻同意男生陪同回到租屋處. 另外 本案只有女方口述 無其他證據. 所以女方證詞會被嚴格檢視. 當女方證詞與實際情形有出入的時候. 你覺得法官會信誰?.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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