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英九力挺慰安婦 學者:軍中樂園不也該設銅像?已回收
以前就有爆卦了,重溫一下PTT舊文
https://disp.cc/b/163-8Sts
字太多,嫌麻煩直接看摘要
831樂園絕對合法,以下待遇也是完全合法
1986年就有16歲合法雛妓,一天給40幾個軍官幹,
說是幫忙找工作,其實是被人蛇掮客騙到金門做妓女
1960年代,“八三一”的妓女被騙、被搶、被賣的比例更高,
當時強迫女子賣身事屬常見,尤其背後有個狠心的父母或困苦的家庭,
鑿比當時價位,一兩萬元就足以令她被一賣、再賣,永遠也脫離不了皮肉生涯的鎖煉。
對于軍妓的業績,台灣本島是以高壓式來強迫管制,外島則擁有“返台假”的大權,
成為除了金錢收入外的最有力的控制王牌。
軍方說,我也是受害者,因為我不知道那掮客用非法的,所以我沒有責任
特約茶室這種良好優質的工作環境當然全部都是自願的阿~
(一)她們經期來時只准休息一天,第二天起即被迫用棉花塞進子宮裡繼續接客。
(二)她們所賺皮肉錢,除少數給予一次一元零用外,大部份是分文不給。
(三)年齡未滿十四歲,發育不全者每星期打荷爾蒙針劑六針。
(四)茶室裡有兩道鐵門,派有專人把守,她們沒有自由活動的權利。
(五)處女接客時,派有保鑣在房門外監視,不准哭叫,不准反抗。」
也絕對合法
隨手記管大文章就有以下理由,絕對自願
1.逃家被歹徒強暴後轉賣
2.被生父販賣
3.母親被歹徒所騙將女兒送去工作
4.丈夫用妻子為票據法人頭..妻子被關後為抵免刑期轉軍妓
5.被綁架轉賣
還提供弱勢本省人及原住民保障
確保外省人不會來搶這麼優質的工作
(補充)李敖對軍妓的回憶:
「一個小妓女拉我衣服說:『排長啊!買張票。』我也不是故作清高,
我說:『排長壞掉了。』我就指著我下面,
我說:『壞掉了,不能搞。』
她說:『我給你看樣東西。』她把裙子一撩,大腿上一條一條都被打得那個紫的痕跡,
紫的傷。
她說:『排長請買張票,不然他們會打我。』
我一看這樣子,我說:『好,我買張票給你。』
她說:『你要進來一下,你不搞我沒關係,可是你要進來坐一下,
不然的話他們會說,怎麼排長沒搞就走了?你把排長給得罪了。』
還要拉我進去坐一下,坐一下以後我才出來。
人被打成這樣子因為每天接的客人不夠。要接多少客人呢?
要比賽,我接三十個人,我接四十個人,我接五十個人。接五十個人放鞭炮慶祝了。
請大家想想,一個女孩子一天接五十個人是什麼感覺!那種黑暗是你想像不到的。
我當兵回來,有一次跟殷海光聊天,我講軍中樂園的這個女孩子情況給大家聽。
我說:『殷老師,如果我是這個妓女,我身分證被沒收了,我人生自由被控制了,
我要跑的話,他們把我腿打成一條一條紫紅色的傷痕,我沒有辦法,
我非做妓女不可。
可是如果台灣換一個政權,每天接客四十次,每一次接客多一塊錢,
我有什麼選擇呢?我就會支持這個政權。它能夠改善我的生活,
把我的悲慘世界改善一點點,這個政權我就擁護它,
管它是國民黨,管它是共產黨,管它是日本人,對我沒有意思啊!
國家對我沒有保護,我的生命是這麼樣的悲慘,根本沒有保護我,我有什麼選擇呢
?』
我說:『殷老師啊!你們談自由、民主、人權、博愛,
對這些中國人而言,對這些下層的群眾而言沒有意思,完全沒有意思!』
殷老師聽了潸然淚下,他哭了。我說:「你們幹的事情,
你們不瞭解另一個時代的另一個族群,她們怎麼在活,她們也是中國人。
所以,作為一個妓女眼光裡看起來,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人,
管你是什麼黨,管你是哪省人,你們根本都是壓迫我們的人,
你們是不能夠解決我們生活的人。」
我覺得啦,對於831的性剝削,立銅像實在遠遠不夠,應該上24k金,做831紀念堂
才對得起這些被剝削的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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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2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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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贓物也是有罪的,這一看就知道未滿16歲,沒有一個人發現怪怪的
還是裝不知道暗暗爽,那種說法比較合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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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論調很有趣,軍中不合理可以申訴的啊,一定還你公道
要是真這麼好就天下太平了,軍中的腐敗,當過兵(不含4個月的)的,相當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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