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 監院認定管中閔違規兼職在先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A柏)時間7年前 (2018/08/16 19:51), 編輯推噓8(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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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引述《F5 ()》之銘言: : :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521238 : :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 監院認定管中閔違規兼職在先 : :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針對台大校長遴選爭議,監察院今召開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糾 : : 正台大與教育部。監委調查發現,台大和教育部在台大進行校長遴選時,對於所有候選人 : : 資格未充分調查並完整揭露資訊,明顯失職,導致遴選委員會委員審查時,未知悉各校長 : : 候選人的完整資訊,而其他校長候選人亦無法依台大校長遴選的相關規定。 : : 調查報告並認為,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部分,是在書面申請獲 : : 核准後才兼職;但在任台哥大審計委員會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二職務部分,則和教 : : 育部見解相同,明白確認是違規兼職在先,已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原則」的 : : 相關規定,監察院預計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對外公布調查報告。 : : 註:送!管中閔被拔就是94爽 : 我怎麼覺得監察院程序有問題啊 : 現在教育部根本管沒聘任管為校長 : 程序根本就沒完成 監察院怎麼去認定 : 某些人高喊程序正義 這時候就不需要麼嗎? : 假裝一邊一棒 其實怎樣 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https://goo.gl/fNHH7S 臺大校長遴選引發爭議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及臺大 監察院新聞稿 節錄部分 (二) 經核,台哥大獨立董事為年報酬高達500萬~1,000萬元區間之職務;富邦集團蔡明忠 、蔡明興兄弟分別為該公司之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管中閔教授為台哥大「公司派」(即董 事會)所提名而獲選任之獨立董事,嗣並兼任該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等 職。則以管中閔教授兼任上開三職務所可領取之高額報酬,及其係因董事會提名而得出任 系爭職務等背景,復且考量其於台哥大之職權,除一般董事之職責外,尚包括董事利害關 係事項之審議(台哥大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第6條)、董事薪酬制度的定期評估與確定(台哥 大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等事項,且管中閔教授確曾於106年8月2日就台哥大「 董事長、副董事長105年年度酬勞發放建議及106年年度調薪案」進行審議;依一般社會通 念,台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與獨立董事管中閔間,具有相當之利害關係甚明。 蔡明興既獲選擔任臺大校長遴選委員,嗣管中閔遞件參選臺大校長並經資格審查通過,蔡 明興竟未自律將管中閔在其所屬之台哥大擔任獨立董事一事「自我揭露」;另遴委會幕僚 中,包括人事室任免組王組長、人事室黃主任,以及督導秘書室協助遴選作業之秘書室林 主任秘書等人,既均曾於管中閔上開2次之「兼職簽辦表」上會簽在案,對管中閔教授與遴 選委員蔡明興間之關係,實難諉為不知,竟亦未曾本於其職責將上開情節向遴委會主動報 告;再者,「臺大校長被推薦候選人資料表」中雖有「專兼任」職務之欄位,惟管中閔教 授之資料表上並未就其另於台哥大兼職乙節確實填載(註3),以至於就管、蔡二人前揭職務 上之利害關係,部分遴選委員知悉,部分不知悉;遑論於遴選過程中,遴委會得就上開情 節對蔡明興委員須否迴避或解職進行正式之議決。終致本案校長遴選結果出爐後,引發輿 論對「副董選獨董」之程序公正性質疑。與此相對照,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亦為本案臺 大校長遴選委員,嗣該院副院長周美吟參選臺大校長,周美吟於第4場校長候選人治校理念 說明會時,即有教師針對廖俊智院長是否須迴避一節提出詢問,顯見公眾對利益迴避議題 的關心程度;廖俊智院長嗣並於107年1月5日第4次遴委會會議中,於投票選舉新任校長前 ,主動就其應否迴避一節提案討論,而經遴委會確認毋須迴避;相關處理程序,顯然更為 慎重且周妥 註3:依監察院約詢之3位校長候選人均表示:臺大校長遴選雖名義上為公開徵求各方推薦 ,惟實際上「臺大校長被推薦候選人資料表」上之相關資料(如: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 日等基本資料、專兼任職務及到職年月日、著作、作品及發明、治校理念及抱負……等) ,均有賴「被推薦人」自行填寫;且實際上亦確係「被推薦人」自行填寫。另外,有遴選 委員認為,「臺大校長被推薦候選人資料表」之設計不當,造成須否將學界以外之兼職亦 一併填入存有模糊地帶,應予檢討。 附表 https://imgur.com/bUhgS5k
台大遴選時序表 https://imgur.com/i7wIOAF
管中閔兼職時序表 https://imgur.com/spFNFvf
兼職&遴選綜整表 就內容來看 大概是因為糾正的單位是教育部和台大 所以相對沒管中閔的份 不過就兼職部分就是直接認定違法兼職 然後拿來當糾正的依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92.1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4420288.A.D03.html

08/16 19:57, 7年前 , 1F
比教育部那篇狗屁不通的意見書客觀不
08/16 19:57, 1F

08/16 19:57, 7年前 , 2F
獨董都不獨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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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57, 7年前 , 3F
少,至少咎責部分沒有揉成一團塞給管
08/16 19:57, 3F

08/16 19:58, 7年前 , 4F
台大都同意兼職了,只能算台大行政瑕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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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59, 7年前 , 5F
如果以這個辦公務員違法兼職=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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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59, 7年前 , 6F
我是不信辦的成啦,這樣有多少人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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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59, 7年前 , 7F
算是很大進步了,但對於獨蕫的迴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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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59, 7年前 , 8F
定還是很硬要,不過這部分責任在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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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59, 7年前 , 9F
興,為什麼這個人可以至今完全不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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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00, 7年前 , 10F
台大行政流程只有追認一條路,不想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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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01, 7年前 , 11F
台大沒有第二種流程,一律都是事後追認啊
08/16 20:01, 11F

08/16 20:02, 7年前 , 12F
靠這個來辦公務員違法兼職。全台灣多少人
08/16 20:02, 12F

08/16 20:02, 7年前 , 13F
要坐牢。。怎可能
08/16 20:02, 13F

08/16 20:05, 7年前 , 14F
要拔管,靠這個來針對不太符合正義
08/16 20:05, 14F

08/16 20:09, 7年前 , 15F
為哪一條法也還是沒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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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12, 7年前 , 16F
新聞標題下錯了。這頂多算台大行政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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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12, 7年前 , 17F
干管中閔P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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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48, 7年前 , 18F
台大申請兼職的表格去看一下,上面寫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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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48, 7年前 , 19F
事後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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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48, 7年前 , 20F
前幾樓有人說台大一律事後追認是錯的
08/16 20:48, 20F

08/16 22:04, 7年前 , 21F
管這個不是事後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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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2:04, 7年前 , 22F
管這個是先申請了 也同意了 流程沒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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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2:05, 7年前 , 23F
事後補申請是指彭文正這種 都已經兼職了
08/16 22:05, 23F

08/16 22:05, 7年前 , 24F
被抓包才去申請
08/16 22:05, 24F

08/16 22:49, 7年前 , 25F
你一定沒看台大兼職申請表,流程沒跑完就是
08/16 22:49, 25F

08/16 22:49, 7年前 , 26F
沒有得到同意就開始兼職,申請表有明文說
08/16 22:49, 26F

08/16 22:50, 7年前 , 27F
不可
08/16 22:50, 27F

08/16 23:13, 7年前 , 28F
看起來台大問題很大啊
08/16 23:13, 28F

08/16 23:48, 7年前 , 29F
dpp問題超大~~共產黨在台分支?
08/16 23:48, 29F

08/17 02:11, 7年前 , 30F

08/17 02:11, 7年前 , 31F
41/3121006
08/17 02:11, 31F

08/17 02:12, 7年前 , 32F
08/17 02:12, 32F

08/17 04:23, 7年前 , 33F
台大也只有一套流程,而且必然跑不完
08/17 04:23, 33F

08/17 04:23, 7年前 , 34F
台大的那套流程必然跑不完就要就職了
08/17 04:23, 34F

08/17 04:24, 7年前 , 35F
並沒有第二套簽呈方式,頂多糾正台大而已
08/17 04:24, 35F

08/17 04:24, 7年前 , 36F
你沒有選擇,你只能照著台大追認的流程
08/17 04:24, 36F

08/17 04:25, 7年前 , 37F
但請注意,台大都是追認獨董的。。。
08/17 04:25, 37F

08/17 04:25, 7年前 , 38F
行政瑕疵而已,干管P事。。
08/17 04:25,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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