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第一次執勤開槍就擊斃少年 警員判刑5月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挑戰國考第5年)時間5年前 (2018/08/12 09:16), 5年前編輯推噓2(9719)
留言35則, 1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7/8 (看更多)
※ 引述《Bush731 (布希)》之銘言: : ※ 引述《yoyoflag (伊莉一咻)》之銘言: : : 這會輸 完全不意外 : : 就算遇到極右派法官 一樣會輸 : : 因為這警察的供詞 : : 本身就違法了 : : 【懷疑車上乘客有藏毒、其他刑案 才開槍】 : : 假設我們給警察比較大權力 : : 可以對藏毒、其他刑案 直接開槍好了 : : 但光是【懷疑】 : : 也無法構成開槍理由 : : 連【因懷疑而盤查】都違法了 : : 哪可能讓你【因懷疑而開槍】 : : 還不如供稱【台灣應像美國 被攔逃跑就開槍】 : 對呀! 他就是被攔而加速逃跑這沒錯啊 : : 也比【因懷疑而開槍】 還要有合理性 : : 這刑期算低了 : : 遇到比較右派的法官 運氣不錯了啦 : 你哪知道歹徒下一步會幹嘛? : 台灣真奇怪耶,法條都跟不上時代潮流的 : 警開槍也錯不開槍也錯 開槍了就被判刑 : 不開槍就自己沒命 到底是要怎樣啦? : 他不開槍的話,9成以上的機率就是自己沒命你可知道? : 所以與其自己去見閻王還不如活著被法官判刑 : 今天同樣行為,別說在老共跟北韓那邊啦 就是在俄國還有菲律賓警察這樣幹都無罪啦 : 很多時候法條根本無法應變那個當下的時空背景 : 我是不知道台灣是法官比較恐龍還是老百姓比較恐龍啦 說實在話啦~ 警除了開槍 還有很多選擇 警察不能開槍 + 警察有可能遭受攻擊 如果真的有危險 你可以逃跑啊~ 也不用說要等到歹徒開槍才逃 如果覺得歹徒有可能有槍 這時候就應該要逃了 歹徒也不想惹麻煩 如果警察逃走 歹徒通常不可能窮追猛打 等安全之後 再用無線電烙人圍捕 之後就沒有這警察的事了 多一點警察一起處理 安全又沒責任 不管怎樣 開槍就是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48.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4036609.A.A7C.html

08/12 09:17, 5年前 , 1F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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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17, 5年前 , 2F
不管怎樣,打人就是不對
08/12 09:17, 2F

08/12 09:18, 5年前 , 3F
他媽錢那麼少還要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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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抓人就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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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啦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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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18, 5年前 , 6F
不同國家警察做同樣的事情,怎麼中朝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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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19, 5年前 , 7F
俄就沒事,台灣的就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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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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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19, 5年前 , 9F
他可以打車打駕駛,今天打死副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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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19, 5年前 , 10F
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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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20, 5年前 , 11F
副駕駛本就可視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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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20, 5年前 , 12F
以為對行進間的車還能打那麼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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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23, 5年前 , 13F
就算是共犯,再追捕過程中沒衝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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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23, 5年前 , 14F
攻擊警察,怎麼能從後面將他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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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24, 5年前 , 15F
所以如果是沒射準,不小心打死,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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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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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25, 5年前 , 17F
這通常都是不小心打到的,在動的車子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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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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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27, 5年前 , 19F
所以他不小心打到,本來要射車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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贓車要逃跑 就讓他跑 再用無線電烙人圍捕 歹徒要攻擊 警察就逃跑 再用無線電烙人圍捕 只要有烙人一起處理 警察.歹徒安全又沒有責任 ※ 編輯: aass5566 (223.138.148.51), 08/12/2018 09:28:56

08/12 09:27, 5年前 , 20F
人,被判刑到底哪裡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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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29, 5年前 , 21F
所以說你這種觀念,就別怪行政效率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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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29, 5年前 , 22F
因為這在三個大國都不用被判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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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30, 5年前 , 23F
都給你們鍵盤說話就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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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30, 5年前 , 24F
不用在那邊反諷,沒空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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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30, 5年前 , 25F
台灣有比三個大國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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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31, 5年前 , 26F
你又知道在別國會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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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31, 5年前 , 27F
廢文
08/12 09:31, 27F

08/12 09:31, 5年前 , 28F
每個案子的細節又不同
08/12 09:31, 28F

08/12 09:35, 5年前 , 29F
拿水槍執勤好啦
08/12 09:35, 29F

08/12 09:35, 5年前 , 30F
見證理盲濫情鍵盤法律專家酸民的一刻
08/12 09:35, 30F

08/12 09:46, 5年前 , 31F
中朝菲拿出來當例子很好笑就算了,美國開
08/12 09:46, 31F

08/12 09:46, 5年前 , 32F
槍也不是天下無敵,有一堆被免職的……
08/12 09:46, 32F

08/12 09:48, 5年前 , 33F
而且美國持有槍枝的情況跟台灣完全不同
08/12 09:48, 33F

08/12 10:07, 5年前 , 34F
打殘跟打死哪個賠的比較多?
08/12 10:07, 34F

08/12 10:59, 5年前 , 35F
不管怎樣,碰到女生就是不對
08/12 10:59,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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