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遇上"惡意解雇"的公司 該怎麼處理?消失
本人在 5/8 前往 伯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進行面試
由於當時的工作聘約到7/31號 面試的主管同意我在8/1號任職
因此本人在8/1號前往該公司任職 業務專員 一職
並且在當日於內湖簽下為期一年的房租合約
但該公司於8/3號早上臨時口頭告知
由於 1.本人太晚來報到,原預定的工作區域已經劃分
2.若安排負責較偏遠地區,會導致獎金不足,對本人不公平
3.因為才剛任職,辦理離職交接也較方便
因此請我當天辦理離職流程,另找一份新的工作。
至於資遣費則說給從 8/1 - 8/3 的薪資
當時我有反應 這樣的公司處理是否有點過分
況且我才剛租屋不到兩天就被資遣
先不說工作地點被限定在雙北通勤
單付每月一萬的租金就是個問題
若單方面承租違約還要多付保證金
主管就說
我知道這是公司內部的問題
對你也不太好意思 那就多給你一個月的房租
並表明"目前的權限 我最多就給你這些"
無奈之下 只好在當天公司辦理離職流程
離職流程中還包含一份"自願離職單"
但並未另外簽署有關所謂"遣散費"等字據
為了這份工作 本人額外買了約 1-2萬 的手機
因為主管說 該公司工作要準備空機
找工作的時間基本上就不短 台北的生活開銷也不少
這樣等於遣散後的開銷和為了工作所花的費用
都要我一個人承擔 公司幾乎都不用負責
而且在104人力銀行 該公司刊登該職務的職缺更新日為8/6號
那請我離開公司又是為了什麼原因?
最近對這公司所謂的處理 越想越覺得不合情理
如果公司真的給了他們所謂的"遣散費" 有種拿錢打發我的感覺
如果公司沒給 也可以憑著"自願離職單"說有權利不給我
但我手邊沒有"非志願離職單" 也沒辦法去勞工局領"失業補助"
想請問有經驗的各位 目前的狀況 我應該要怎麼處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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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7.4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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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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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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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不知道該怎麼辦 才請教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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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麼時候去高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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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該公司的離職流程有一份自願離職單需要簽
我當時也覺得很納悶....但考慮到不簽可能拿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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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才覺得很鬱悶 有種被公司打發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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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吃虧吃很大
首先8/1已經租房了 變成找工作侷限在雙北
不續租也可以 付押金當違約金
重找工作不可能不挑工作就去應徵
像生活費跟交通費 又是一筆額外支出
買空機的花費等於非常規支出 空機留著也沒用
我任職才2天 沒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只公司的內部問題 變成我個人單方面的損失 怎麼想都不合情理
※ 編輯: a0976134 (1.167.48.159), 08/07/2018 15: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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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的新聞 我看到也笑了
真的是身處高位 不知民間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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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各位回的文....
真心覺得台灣真的沒保障到工作者的工作權益......
感覺在業界還比學術界更加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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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但勞基法說 若是非本人因素 公司無故資遣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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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寄信勞工局 但不知道結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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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5 則推文
還有 8 段內文
基本上應該就是專門處理業務用的手機 非個人使用
雖然說現在手機有雙卡雙通的功能
但無法在通話中即時查詢並回覆相關資料
因此通常公司會建議自備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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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問題 只能說頂一個月
其他的 還是得靠自己
正在考慮租屋解約 不然每月一萬不是小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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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不挑工作的話 但攸關工作經歷 亂找反而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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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桃園的家到台北
如果是開車 的確30分左右就能到
但我是摩托 需要1小時3分才能到 還不含上班塞車
加上業務要跑點拜訪客戶 不是只是坐在辦公室吹冷氣等下班
知道在哪工作 不趕快先找地方安頓行李 怎專心工作?
不是每個人都為了省錢 吃穿住用都在父母家
也有一進社會工作 就在外面自己獨立生活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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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您是都擔心自己會隨時失業的人?
難道您會剛到職,就會猜到自己會馬上失業?
我是不知道您每天吃的菜有多少
至少我不會隨意嚥本來不是我點的菜
有些事為了生活可以忍氣吞聲
但有些事情就不行,那是誠信原則問題
難道一件錯事,為了生活你要說成是對的?
我只能慶幸,幸好我沒有跟您一樣的想法。
我遵守公司規定上下班,又非在任職期間損害公司利益
任職不到3天莫名被辭退,你跟我說冠上惡意?
今天在104有刊登相同職缺,更新日期還是昨天
表明我的離職原因根本有問題。
我占理,難道不能爭取自己的權利?
你不代表業界,請別隨便幫業界發話。
我相信業界不全都是只看利益輕重,不分是非。
至少我處事行的正,在處理這件事上,我問心無愧。
※ 編輯: a0976134 (123.194.189.80), 08/08/2018 0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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