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LINE更改條款,投訴消基會有用嗎?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時間5年前 (2018/07/12 23:52)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 7人參與討論串8/12 (看更多)
找消基會或消保處太慢了,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266&pid=81973
找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立委,
不管你是支持哪個黨的,
直接寫信或者在臉書上直接寫信給該委員。
鄭運鵬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phoenix.cheng.96
林俊憲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1046446188
洪慈庸臉書:https://tinyurl.com/yabj627s
太多立委了,我就不找了。
因為交通委員會負責審查國家通訊傳播之法案與政策,
NCC就是要向交通委員會報告。
如果不想你的隱私被LINE強迫踐踏,
請各位向各位立委發訊息,給予立委壓力,加上要選舉了,
可以造成輿論壓力,對LINE施壓,到今天LINE還想成立網路金融,
如果哪天金融交易資料給他這樣用,各位還有什麼隱私嗎?
我把版上幾位版友的文字結合起來,各位如果不嫌棄可以直接拿去用。
我寫的不好,有鄉民先進願意出手修改,絕對歡迎。
委員您好,近日LINE更新隱私權政策,不知道委員您是否知道相關的資訊?由於LINE強迫
用戶接受,否則不可繼續使用LINE的服務。但企業要蒐集、使用個人資料都是要基於和客
戶互相同意的使用目的。當初使用LINE是要通訊,不是要給他們做目標行銷。現在他們自
己長出來要進行目標行銷的營業項目,就強迫本來的客戶要同意條款才能繼續使用。但即
便不想使用,裡面的資料也不屬於LINE。這樣不同意也不讓客人保全資料,明顯觸法了。
先同意後關閉代表使用者有一段時間是給予授權的,這樣他們還是可以依據該段時間有授
權進行資料使用。這和一開始就拒絕或沒同意進行授權完全不同。
前陣子Yahoo也是要求客戶要同意Oath新版隱私條款,但也沒有這樣無限上綱使用個資,
也沒有讓人必須同意才能繼續使用。
另外LINE目前為台灣通訊APP龍頭,藉由市場壟斷之地位,強迫用戶接受該隱私服務,是
否抵觸民法第247-1條: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或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其他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想請委員洽詢NCC詹主委理解,LINE這次的行為國家是否可約束?
謝謝委員撥冗閱讀本文。
※ 引述《iamfenixsc (哈囉你好嗎)》之銘言:
: 今天LINE突如其來更新隱私條款
: 裡面有個:本人同意LINE為了行銷目的使用及分享本人資訊
: 也就是說 你的個資LINE可以拿去行銷拉
: 而且不同意就不能用
: 這樣算是片面更改條約嗎? 想知道這樣有沒有損及消費者權益
: 想去消基會之類的單位申訴,但是不知道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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