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甩醫師鑑定 二審認王景玉是「半個俘虜」可減刑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雲想衣裳花想容)時間7年前 (2018/07/04 12:46), 編輯推噓1(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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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台灣判通姦罪要求的比砍掉小女生的頭要更嚴謹呢 一堆「雖行為可議,但無直接證據證明兩人有性行為」 「不能判除證據有交互污染的可能」 所以有疑慮,將利益歸於被告而判決無罪的判例。 而砍掉小女孩頭時的精神狀況,就是以法官自己的認定,醫生的鑑定當放屁。 說白些就是「老娘就是認為他有病啦 不然怎麼樣」 ※ 引述《paralux (RED猩咬蚊子被盜懶覺^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不甩醫師鑑定 二審認王景玉是「半個俘虜」可減刑 : 3.完整新聞內文: : 3歲女童小燈泡遭男子王景玉當街殘殺,引發全民激憤,一、二審囑託醫師進行精神鑑定 : ,都認定王男行兇時辨識行為能力並無顯著降低,但高院不採醫師見解,認定王景玉「殺 : 人時不是完全基於自由意志,是思覺失調症的半個俘虜」,並據此改依《刑法》第19條第 : 2項為他減刑,才讓王景玉再次逃過死刑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69.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0679571.A.BD8.html

07/04 12:48, 7年前 , 1F
還真的不能對法官怎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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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疑惟輕 而且通姦這條爭議本來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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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疑慮,將利益歸於被告而判決無罪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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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你都這樣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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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個無視鑑定結果,自己認定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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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認知有問題的情況下判決,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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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都說他沒病,法官硬要說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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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先入為主,先射箭再畫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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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 報告裡用語 無顯著降低 感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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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上都說以法以證據判決,其實還不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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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法官判斷了 醫學不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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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己的認定去判,反正怎麼判都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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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不抓感情出軌 只抓當下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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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知道,還用你屁話不捉感情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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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性行為 你當然得拿出有性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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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證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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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直接證據你連成立的要件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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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垃圾桶找出男女體液混合的衛生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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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什麼好腦補類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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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說是不能排除有證據交互污染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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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不抓感情出軌啊 感情出軌麻煩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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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離婚訴訟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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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是在支持法官不是打臉法官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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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只憑通訊對話內容判通姦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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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台灣司法面對死刑犯,真的是上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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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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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有疑慮利益歸於被告 法官有疑慮當然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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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不就是看判你這案的法官是支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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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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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通姦除罪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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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3:04, 7年前 , 31F
是啊,他這樣判當然合法,但不合理,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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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3:04, 7年前 , 32F
視醫生認定的鑑識結果,以自己認定的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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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3:05, 7年前 , 33F
準去判決,那還有鑑識,有找專業人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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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3:05, 7年前 , 34F
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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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3:20, 7年前 , 35F
Help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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