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嚴德發「不會為台獨而戰」 竟成共軍心戰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ShowDIE)時間8年前 (2018/05/30 16:41), 8年前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9/28 (看更多)
※ 引述《ilovesumika (老夫)》之銘言: : ※ 引述《pupulzlz (就是鑰PU)》之銘言: : : 還拿「ROC沒有台灣主權」來當說詞 : : 還知道按照國際法,領土要轉讓,必須雙方都要簽字啊 : : 既然~雙方都要簽字~何來事後由ROC及日方雙方簽的中日和約就無效呢? : : 更何況法律上所言的依XXX和約~並不完全是所謂依此合約來簽才有效 : : 更可以當成依XXX和約(前和約)之不足或不公而無效~再另行簽定和約 : : 就像中日和約第四條裡, : : 日本承認1941年12月9日以前和中國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 : : 換句話說,1895年的馬關條約也就無效了 : 世界上沒有任何國家承認這種解釋法,只有ROC、國民黨之流的統派五毛9.2在硬凹 : 而且連ROC自己都知道這種說法說不通,後來為了硬凹才用騙的 : 所以ROC外交部自己都說:舊金山和約僅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而未定其誰屬, : 此點自非中日和約可能補救 世界上的國內法都用這種解釋..更何況還國際法 就像國內法都常見..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像民法只有雙方的合約才會生效..單方面的片面合約都有爭議或無效 : https://i.imgur.com/sEvzWcK.jpg
: : 就算有蔣介石公文也只是單方面的公文 : 蔣介石是ROC總統,依憲法代表中華民國啊 : 所以他既然都承認台灣只是託管地了,就證明ROC來台並不是所有之意思,而是為他人 : 占有託管之意思 : https://i.imgur.com/QPn0Se4.jpg
就算蔣介石是ROC總統,依憲法代表中華民國 總統就能不用遵守法律嗎?? : 而當初是誰頒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讓ROC來台灣的?就是美國 : 所以美國才是真正的託管國,他才有能力決定台灣最後是要獨立,還是回歸日本 : 但如我之前所說,回歸日本,對美國、對日本、對台灣都是最好的一條路 : 而且也有前例,沖繩當年也是託管,最後也是回歸日本;那麼台灣自然也可以回歸日本 : 如果依國民黨所說ROC擁有台灣主權,那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呢? : ROC是中國舊政府 → 聯合國1971年2758號決議由PRC取代 → PRC有台灣主權 → : 可以以內戰名義攻打台灣 : 所以我們說國民黨就是敗類害蟲寄生蟲,就是要出賣台灣,他們到現在還在說內戰 : : 更無ROC及日方雙方簽字~何來舊金山和約,ROC沒出席也沒簽字~~就無效 : : 蔣介石公文這種單方面的公文~~就能有效呢?? : 筆者是國際法研究專家,曾經得過諾貝爾法律學獎。 連國內法都常見的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都不懂 就像整天靠北人權人權~~某些法律不足適用還不是援用國際法的2公約來解套 還自詡自稱為國際法研究專家~~ -- 《論語.衛靈公》:「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76.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7669674.A.424.html ※ 編輯: showdie007 (106.104.76.16), 05/30/2018 16:42:58

05/30 22:10, 8年前 , 1F
現在覺得那個精神病似的應該是反串,還千億勒
05/30 22:1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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