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遭撿屍 清醒後竟答應再戰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三毛兒)時間6年前 (2018/04/22 13:57), 6年前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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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fin (沙皇)》之銘言: : 蘋果 : 女遭撿屍 清醒後竟答應再戰 : 第1次未經同意 上醫院檢傷告性侵 :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我的身體由我作主!台北市一名女子,上月與男性友人餐敘被灌 : 醉,事後遭對方撿屍性侵,女子醒後質問男方:「在我意識不清醒時做這種事,你與李宗 : 瑞有何不同?」沒想到男子厚顏地說:「現在清醒了,那可以炒飯嗎?」女子竟答應第2 : 次性行為,而且在2次性愛結束後到醫院檢傷,控第1次性行為非自主意願,提告男子性侵 : 。 : 撿屍後對話示意圖女子被灌醉遭男子撿屍帶回,女怒斥:「如果要炒飯,要在我清醒時, : 我才同意」,男子反問:「現在清醒了就可以炒飯嗎?」女子竟然同意。 : 被害女子小芳(27歲、化名)為了增加第二專長,上月到補習班學外語,因而認識邱姓男 : 子(32歲),邱男日前邀約小芳到北市東區一家高檔西餐廳用餐,席間點了一瓶白酒,微 : 醺後再追加一瓶紅酒,女子因不勝酒力醉倒,邱男帶至飯店性侵。 : 批劣行如李宗瑞 : 隔天凌晨,小芳恢復清醒,發現一絲不掛,床單有嘔吐物,邱男竟壓在她身上,氣得推開 : 邱男痛斥:「在我意識不清醒時做這種事,你與李宗瑞有何不同?」 : 捍衛身體自主權 : 邱男啞口無言,小芳又說:「如果要炒飯,要我清醒時,我才同意」,邱男反問:「現在 : 清醒了就可炒飯嗎?」小芳竟然同意。 : 小芳認為,第1次性行為是在她不同意的情況下發生,就是性侵,第2次經過她同意,所以 : 不算性侵,為了捍衛身體自主權,小芳先到醫院驗傷,再至警局提告,警方傳喚邱男,訊 : 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 律師:首次聽聞 :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撿屍男子意圖利用設計好的圈套,讓女子喝醉酒,或以 : 藥物使其喪失抵抗力,事後還因對方沒反抗,認定女子同意性交,這種顛倒是非的行徑十 : 分惡劣,主張法律應對撿屍性侵加重處罰。 : 律師陳志揚表示,他是第一次聽聞這種案件,可能女子想捍衛自主意願,第一次若在她不 : 清醒且未同意的情況下性交,恐構成性侵。 : 律師廖芳萱則說,酒醉後撿屍涉犯乘機性交罪,可處3至10年有期徒刑,奉勸酒後男歡女 : 愛最好問清楚,以免事後吃上官司。 : 遇性侵自保之道 : ◎避免激怒加害人,伺機逃跑至安全處 : ◎遭性侵後保持現場,保存沾有精液的保險套、衛生紙 : ◎勿淋浴、更衣、刷牙、如廁,以利採證 : ◎盡量記下歹徒身體特徵,或搭乘的交通工具及逃逸方向 : ◎撥打婦幼專線113或110報案,盡快到醫院檢查 :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422/37993424 : 做兩次 ??? 這樣跟常威聽起來很像啊 用藥趁戚秦氏睡著汙辱了她 等她醒來之後還想繼續玩她 但戚秦氏並沒有想再來一次 是常威不夠力所以戚秦氏不想要? 還是戚秦氏守護忠貞?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96.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4376652.A.95F.html

04/22 13:58, 6年前 , 1F
誰答應我就罵誰
04/22 13:58, 1F
如果你不反抗,就讓你爽到極點 ※ 編輯: khfcgmbk (49.217.196.198), 04/22/2018 13:59:11

04/22 13:59, 6年前 , 2F
爽到又賺到錢
04/22 13:59, 2F

04/22 14:02, 6年前 , 3F
跟宗哥差多了,宗哥有錢
04/22 14:02, 3F

04/22 14:27, 6年前 , 4F
臭雞掰
04/22 14:27,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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