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遭撿屍 清醒後竟答應再戰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膽固醇歐吉桑)時間6年前 (2018/04/22 09:26), 編輯推噓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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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fin (沙皇)》之銘言: : 蘋果 : 女遭撿屍 清醒後竟答應再戰 : 第1次未經同意 上醫院檢傷告性侵 :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我的身體由我作主!台北市一名女子,上月與男性友人餐敘被灌 : 醉,事後遭對方撿屍性侵,女子醒後質問男方:「在我意識不清醒時做這種事,你與李宗 : 瑞有何不同?」沒想到男子厚顏地說:「現在清醒了,那可以炒飯嗎?」女子竟答應第2 : 次性行為,而且在2次性愛結束後到醫院檢傷,控第1次性行為非自主意願,提告男子性侵 : 。 好奇問一下 如果出國考考題 第一次 ok 是違反性自主 那在個人見解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加上 被害人又答應第二次性行為 又在第二次事後才去驗傷 新傷蓋過舊傷 是有破壞證據 或者是製造證據問題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08.1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4360384.A.E2A.html

04/22 09:27, 6年前 , 1F
先吉婦產科啊 有吉有希望不是嗎? 大吉大利啊 跑跑法院而已
04/22 09:27, 1F

04/22 09:32, 6年前 , 2F
看法官 有沒事證也成立的
04/22 09:32, 2F

04/22 09:37, 6年前 , 3F
為什麼出國還要考考題?
04/22 09:37, 3F

04/22 09:40, 6年前 , 4F
說不定第二次還讓男的中出才去醫院驗傷,真是心機
04/22 09:40, 4F

04/22 09:49, 6年前 , 5F
考試的話 基本上都是以該事件為真實狀況 不用考慮有人說
04/22 09:49, 5F

04/22 09:49, 6年前 , 6F
謊 或是實情不是這樣(你想討論其實沒有醉倒的那次 根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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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9:49, 6年前 , 7F
只有幹清醒的那次 被害人說謊?這樣太無邊無際了)總不會
04/22 09:49, 7F

04/22 09:49, 6年前 , 8F
保持證據的完整是被害人的義務吧? 被性侵去驗傷也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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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9:49, 6年前 , 9F
問題 不需要多考慮那些。
04/22 09:49, 9F

04/22 10:22, 6年前 , 10F
基本上還發生第二次且還是自願,就很難說服法官你第一次
04/22 10:22, 10F

04/22 10:22, 6年前 , 11F
是非自願
04/22 10:22,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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