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人比我慘嗎?已回收
小弟衛生所打工仔對於護送就醫稍有了解
可能很多人對精神疾病不太了解這種思覺失調(以前稱作精神分裂)的病人,他們典型的症
狀就是會有妄想跟幻覺,所以會有異於常人的行為或言語出現,很多人可能網路上打打就
讓他去死,但這些人是病人很有可能真的就會做出這些行為來。
而且有的時候會干擾到其他人,嚴重甚至會造成自傷傷人的狀況,
所以才有"護送就醫(以前稱為強制就醫)"出現,
而就醫之後醫院也有一個"強制住院"的流程。這邊就不探討。
根據精神衛生法,護送就醫是由警察、消防及衛生機關協調執行。
一般流程來講因為民眾都是打119或110,所以通常警消會第一個到現場,
這時候視現場狀況當然如果很明顯自傷傷人傾向就會直接強制護送就醫。
然而有些病人很聰明,他知道如果警消在現場他還表現出很混亂的樣子,
他一定就會被抓走,
所以他會裝出正常人的樣子(例如有妄想卻欺騙別人自己的想法是正常的),
這是很有可能的。
而等他們走了之後,病人又會恢復症狀。
所以有的時候在現場警消也很難判定是否有自傷傷人的機會、更何況有些時候警消也無法
判斷他是否有精神疾病,再加上這幾年對於"人權"、"人身自由"的重視,常常有病人出院
後馬上告那些當初送他就醫的人,害這些人常常要跑法院,即使可能無罪,
但也會造成身心疲憊。
所以通常警消也會採比較消極的做法,希望息事寧人。
那你說不是還有衛生單位可以判定,是的這些精神病患通常衛生單位(通常是衛生所)會列
管,大部分他們都可以查到該病人是否有精神疾病,或是否為該疾病造成的行為,而且有
的時候有些病人是初發病或者沒列管紀錄的。
更何況也常常發生衛生單位的人員(如公衛護士或者專科醫師,視各縣市的流程而定)希望
送醫,但警消認為現場狀況不符合送醫的狀況,所以最後是執行單位之間沒有辦法協調好
。
之前還有遇過執行單位堅持不送,結果鄰居被亂到受不了包圍警察局或請民代介入的狀況
,結果病人最後還是被送去了。
所以說其實目前台灣精神疾病護送就醫方面還有許多問題存在。這也造成執行單位、家屬
許多的困擾。這種病患其實真的很可憐,而且常常影響不是只有他一個人而是整個家庭甚
至是鄰里。
我個人認為應該要有獨立單位來協助評估、處理或管理甚至是提供諮詢等協助才是,
而台灣目前對這些精神病患的做法居然是把管理列管的機制丟到衛生所,衛生所平常一堆
預防保健醫療服務現在還有長照業務,
又要分身管理處理越來越多的精神病患列管實在是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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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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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BVirus (117.56.14.73), 03/31/2018 10:03:35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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