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系真的很慘嗎?消失
法律系本來就是這樣
不!!應該說台灣就是這樣
你要賺錢,就要刻苦耐勞、被操、付出你的青春時間能量
來換取鈔票
什麼科系都是一樣的,台灣的工作都是要勞力密集、刻苦耐勞
台灣人根本沒有什麼技術創造力,頂多死讀書厲害一點
都嘛是要被操的,即便是醫生也要經過一段操勞的實習階段
到了40幾歲才能開診所自己賺
台灣人哪個工作不是靠cost down
除非你是富二代炒房地產,
法律系爛也是不意外,本米蟲一個表弟就是台大法律系畢業
什麼財經法組的,現在也是一邊蹲事務所一邊繼續考律師
我還以為多強,還不是勞碌命....科科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 引述《RandyMarsh (同志友善の屎蛋爸)》之銘言:
: : 舉美國的例子就不對了
: : 1.美國的律師錄取率,有的州是超過五成,有的州是畢業就直接是律師
: : 但他們是學士後才能年
: : 簡言之,把門關在求學
: 美國讀JD一年大概5萬鎂(鄉下便宜一點也要3萬鎂),而且基本上申請不到獎學金
: 如果讀LLM只要一年會便宜一點,但出來大概也只能做小型訴訟辯護
: 說直白點,這是美金把關法
: 只要有錢能讀LLM,花個3000鎂考前衝刺barbri,不要求在哪裡考上律師
: 猴子都能考上美國律師
: : 2.重點是,美國很多東西都要靠律師
: : 律師的餅有作大
: : 去跟政府申請個什麼文件
: : 要填的資料都一疊,而且弄得很複雜
: : 一般人不會自己弄
: : 政府官員也不會教你,怕教錯被告
: : 要你去問律師
: : 所以非訟律師一大堆
: 那些非訟律師放在台灣叫做「代書」
: 台灣代書還不多嗎???
: : 主管機關也無所不用其極在打壓律師
: : 例如前一陣子說,律師不能收後酬
: : 很多當事人沒錢,願意用後酬方式委任的也斷路了
: : 完全跟不上國外的制度
: 刑事、家事不能收後酬是規定死的
: 我沒印象民事,公法案件不能收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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