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性戀可以跟異性結婚,這自由沒被剝奪」政大教授激動反對「同性婚姻」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A柏)時間8年前 (2018/03/11 08:37), 8年前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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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牧彥來函: : 我的論點: : 1、按傳統的、字典的文義,「婚姻」是「男女結合」、也就是「異性結合」。 : 2、所以,「同性婚姻」是邏輯矛盾的名詞,宜用「同性結合」取代。 : 3、名詞定義的厘清完全無損於748釋憲保障「同性結合」的意旨。 : 我的提問: : 1、同性戀者有「婚姻」自由嗎? : 答:有。 : 任何人都可以跟異性結婚。只是這不是同性戀者要的。所以,748釋憲文要求立法保障「 : 同性結合」。 : 2、「同性結合」=「婚姻」才是合乎基本人權嗎? : 答:不是。 : 根據2007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表的日惹原則,「同性結合」與「婚姻」都是建立家庭的 : 形式。所以,「同性結合」建立家庭是基本人權;「婚姻」(也就是異性結合)建立家庭 : 也是基本人權。但是,「同性結合」=「婚姻」不是基本人權,也把兩種產生家庭的原因 : 搞混了!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0rz.tw/v2CZl : 5.備註: 如果要試著讓反對許牧彥的人了解他的邏輯的話 應該要用"夫妻"這詞來向其說明 為啥婚姻在修法後這詞可以同異適用而夫妻不行? (印象中夫妻如果修法會變伴侶) 都是國文課說文解字層級的問題壓,就是戰定義 一方覺得a詞可以包異同、b詞不行 另一方覺得你b詞可以分異同、為啥a詞不行 某種程度上就是互相在訓詁 不過為啥這事件這幾天都是同一篇新聞壓(雖然有新增內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94.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0728642.A.9FD.html ※ 編輯: hk410050 (125.224.94.226), 03/11/2018 08:38:42

03/11 08:41, 8年前 , 1F
異性戀被剝奪了與同性戀結婚的權利,還不快憤怒一下
03/11 08:41, 1F

03/11 09:12, 8年前 , 2F
異性戀男就不能和同性戀女結婚嗎?
03/11 09:12, 2F

03/11 10:53, 8年前 , 3F
https://goo.gl/v3UzSr 許教授的原話,應是失鹽, 把平常
03/11 10:53, 3F

03/11 10:54, 8年前 , 4F
心裡話講出來了
03/11 10:54,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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