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大校長選舉的問題(懶人包)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連鎖效應)時間6年前 (2018/02/25 14:40),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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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yalibi (......)》之銘言: : 一、何謂「大學自主」?就國立大學選校長而言,「大學自主」的觀念呈現在大學法第9 : 條:大學由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校長人選後,由教育部聘任之。所謂「自主」,是指校長 : 人選由大學的遴選委員會運作產生,而不是像威權時代由某個外在程序指定。但是第9條 : 下一句「由教育部聘任」的描述,在字面上我們看不出來其為形式程序或實質程序。以往 : 教育部對大部分校長聘任不予實質審議,也許只是因為這些案子沒有疑義,並不表示教育 : 部碰到疑義時不得審議,或是一旦審議就是侵犯大學自主。此外,各大學遴選辦法不同, : 故教育部處理陽明大學、文化大學的案例,不見得適用台灣大學。因此,還是要依台大爭 : 議的本質做判斷,而不能套個「大學自主」的大帽子就一鎚定音。 大學自主的精神是 "尊重" , 而不是硬要把奇奇怪怪的 "價值觀" 套入到學校選出來的當選人。 你提到的疑義,並沒有明確的定義何謂疑義; 那今天如果不管教育部、政府官員、某高層, 只要他不爽大學校長的當選人選,是不是都可以用 "有疑義" 來審查當選人? 那只要選出來的是自己想要的就說尊重大學自治, 選出來不是自己想要的就各種疑義, 那除了比較無恥之外,我還真看不出來跟威權時代有甚麼差別? 我們是法治的社會,要盡全力去避免這種人治的狀況,不是嗎? 法治是甚麼?遴選辦法是甚麼? http://event.ntu.edu.tw/president/ 相關法規 大學法 大學法施行細則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 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 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 相關法規摘錄 ok,這裡的法規有那麼多,你教育部扯到現在卻說不出是違反哪條法規, 請問你是在疑義三小?有本事就找出違反哪一條規定, 不然你在這邊鬼打牆卡管,不是智障,就是混帳。 : 二、教育部「七道金牌」刁難台大?教育部迄今已經七次發文台大,要求補充說明。七次 : 發文代表教育部在刁難台大嗎?這也許是一個「外人」的角度,但教育部行政人員也有他 : 們的委屈。在目前台大師生、校友大規模集結之下,一方要求教育部「不可核定」,另一 : 方要求教育部「儘速核定」,弄得教育部裡外不是人。這就像當年藍、綠民代為首長特支 : 費對幹,結果政治人物只是動嘴皮,卻害馬英九的小秘書余文坐牢兩年。教育部的官員面 : 對藍綠叫陣,都擔心自己是將來的「余文」。教授與媒體實在可以饒了教育部,要對幹就 : 找「對方」幹,不必再去逼可憐的教育部官員。所謂「七道金牌」看起來是教育部在拖延 : ,其實是行政人員在雙方對峙下觀望。 還是一個法治的概念啊 .. 選完了,選出的不是自己想要的就開始抗議, 這是法治的社會嗎? 因為有人抗議,就要放棄法治,這是甚麼神邏輯? : 三、「蔡董選管董」是不是爭議?蔡董選管董有沒有爭議,不能只看台灣大學遴選委員會 : 的迴避文字規定,而要從「行政程序」的角度檢視。從公法角度來看,台大遴選委員會選 : 舉校長,確實是在大學法規範下的「公權力授予」,既要受主管機關教育部的適法監督, : 也要符合公權力執行的行政程序規範。媒體報導,管中閔與蔡家兄弟有四十幾年的麻吉交 : 情,現在管與蔡更是台哥大公司的共同經理人,故管、蔡絕對是「利益與共」。這樣密切 : 關係的兩個人,一個負責遴選、一個參與候選,不是絕對不可以,但是一定要揭露,讓大 : 學校務會議及遴選委員會來決定這種特殊狀況下的遊戲規則與限制。如果事先不揭露,讓 : 選舉在資訊嚴重不對稱下進行,迴避了本來應有的限制,進而影響投票,當然違反了正常 : 合理的執行公權力行政程序,教育部恐怕必須要管。 這是匿名投票,你是要怎麼知道蔡董有沒有選管董? 再者,管當選校長之後,就要把台哥大相關的職務如數辭掉, 你可不可以用點腦筋,用點邏輯思考一下, 管若當選校長就與台哥大業務無關,那請問台哥大董事幫他拉票有甚麼好處? 而且獨立董事的定義是啥? http://www.rclaw.com.tw/post-274-8239 獨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係指外部非關聯董事,即外部且獨立的董事,其須 非公司一定持股比例之大股東,亦未在公司內部任職,且非公司營運相關之關係人,而可 對公司事務為獨立判斷與提供客觀意見之董事,強調的是其獨立性與專業性,而有助於監 督公司的運作和保護股東之權益。   在我國,依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2 條第1項規定, 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應取得下列專業資格條件之ㄧ,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一、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二、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 職業及技術人員。 三、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另依同條第 2 項規定,有下列情事之ㄧ者,不得充任獨立董事,其已充任者,當然 解任: 四、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六、違反「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定獨立董事之資格。   此外,依同辦法第 3 條規定,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須非為公司或其關 係企業之受僱人、董事、監察人、持股一定比例之股東或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 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等等,對於其「獨立」行使職權,即有特別嚴格 之要求。 https://www.ey.gov.tw/Upload/RelFile/45/32172/710301737971.doc 對於獨立性的認定,如從實質之觀點出發,似應主要限於與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無經濟上之 關聯者始足當之,亦即,應不為公司業務執行之高級職員所能控制之人,始能獨立行使其 監督權能,並確保業務執行之高級職員得以忠實履行義務 。美國實務上即強調此類董事 不得存有僱傭關係(如曾受聘為公司員工)或具有重大的經濟利益或親近關係(如擔任公 司常年法律顧問),以免影響他(她)們獨立超然的立場。有些規則甚至進一步要求 獨立董事須具有財務、會計等專長,以發揮興利的功能。 == 所以獨立董事本身有其獨立性, 甚至其扮演的腳色是以 "監督" 為主,反不應與公司有太多經濟利益關係。 除非你能找出具體事證證明蔡與管有利益上的糾葛, 否則衝著 "董事" 就說有利益衝突可說是含血噴人。 揭露更是假議題;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03755 獨立董事一向是公開資訊, 且前面的規定並無任何條文規定需要再揭露一次, 一直強調需要揭露的根據是甚麼? 綜言之,一整段其實就用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去誤導腦波弱的人罷了。 : 四、具體法源在哪裡?依教育部頒「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六條二 : 項,有具體事實足認某遴選委員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遴委會舉其原因及 : 事實,經遴委會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但是由於管中閔與蔡明興均未揭露其利益與共 : 的關係,使得其他利害關係人無法依法向遴選委員會提出其「虞」,形成程序瑕疵,所以 : 他們現在請主管機關教育部做補救,教育部也可以依循此條而做補救裁定。 承上,你的具體事實根本具體不出來啊! 你要怎麼具體的說獨立董事跟董事有利益關係? 除非你有證據,不然獨立董事本就不該與其他董事有利益關係啊? : 五、公開資訊就不必揭露?這種扭曲論點由一位深藍大律師提出,令人驚訝,也令人慨嘆 : 藍綠顏色對是非論述之扭曲。上市公司董事確實是「公開」資訊,公開的對象是公司不特 : 定利害關係人。但是這類公開資訊滿坑滿谷,如果不向遴選委員與校務會議代表揭露,整 : 天埋首研究的教授、院士根本不可能會知道。例如,「學測榜單」也是公開資訊,但若周 : 美吟不揭露學歷,有誰知道她大學是哪校哪系畢業的?其實,「公開」是不及物動詞,「 : 揭露」是及物動詞,後者的及物對象是遴選委員會與校務會議;揭露義務絕對不會被資訊 : 公開所取代。說不及物動詞等同於及物動詞,是睜眼說瞎話的偏頗之論,幾乎是為了顏色 : 不顧是非,殊不足取。 最簡單的原因就如上, 你要不要先具體地拿出他們的利益關係證據? : 六、「揭露」是誰的責任?管中閔先生說,他是被推薦人,推薦表格不是他填的,言下之 : 意他沒有揭露責任。這種辯詞其實大有問題。所有台大校長候選人必須要簽字「同意被推 : 薦」才能開始程序,難道管先生完全不看推薦書內容就簽名同意?難道推薦書像是掛名文 : 章一樣廉價?就蔡明興而言,他做為遴選委員,當然看得到推薦書,難道他不需要提醒其 : 他遴選委員:「我與中閔兄是四十年麻吉,目前他是本公司共同經理人,我委託他薪酬委 : 員會大任」?再說,管中閔也不是「被推薦」那麼羞澀被動,而是在臉書一篇接一篇地傳 : 遞意見給選民,那麼他為什麼吝於傳遞「遴選委員蔡董與我是麻吉」的訊息呢?外人看起 : 來,管是競選者、蔡幾乎是遴選委員會裡管中閔的「樁腳」,他們有這麼無辜嗎?揭露這 : 麼困難嗎? 拿不出具體事實這段是鬼打牆,可以跳過。 : 七、為什麼選舉結束了才爆爭議?可能的原因有二,一是爆料者原先確實不知道這個訊息 : ,事後才知道;二是他(她)原先知道,但是根本不認為管中閔會當選,犯不著去理會。 : 關於後者,涉及台大特殊的遴選程序,需要一點解說。管中閔與陳明憲是台大校務會議同 : 意票最後兩名,事前大家都看好陳弱水、周美吟、張慶瑞三人。但是台大遴選委員會的奇 : 怪投票規定創造了策略性投票空間:在第一輪投兩票時遴選委員極有可能投給其最偏好的 : 三位候選人之一,再搭配一位最不看好的管中閔與陳銘憲其中之一。在如此策略投票之下 : ,最後管中閔與陳銘憲進入二輪,也許確實是意外。選後爆料,也許正是選舉「意外」之 : 後的「必然」。 不爽請去修改投票機制好嗎? : 八、難道該揭露的只有管中閔一人?事後法律實益看來,確實如此。沒錯,周美吟與廖俊 : 志之間,也是有「共同管理中央研究院」的合作關係,也應該在選舉過程中揭露,由校務 : 會議、遴選委員會決定其迴避的範圍。但是由於周美吟沒有當選,所以周廖之間過去的揭 : 露是否足夠,現在並沒有討論的實益。至於其他副校長與教授之間、中研院長與院士之間 : ,既沒有隸屬或利益關係,也沒有人因為未揭露關係而當選,更沒有討論之必要。換言之 : ,專注討論蔡、管之間的關係,未必是因為外界藍綠取向或大小眼,部分是因為選上的人 : 才需要被檢視。 制度面有問題,可以從制度面去處理。 制定新的 SOP,這我絕對贊成。 但是不應該因人設事,在這邊把沒有違反任何規定的事卡半天, 這絕對是 "人治" 而非 "法治" 好嗎? : 九、誰掀起此次藍綠對決嗎?要說選後諸多爭議背後沒有藍綠色彩,那是自欺欺人。看看 : 現在各有上千人聯署的集結,其中一邊有蔣丙煌、蔡玉玲、葉匡時、魏國彥、馮燕等深藍 : 前閣員,另一邊也有親綠的台教會、FAPA、李遠哲。擁管派也許有人真的相信「大學自主 : 」、「選舉公正」的價值,但是背後搶灘的算計與期待才是主要動力。如果管中閔先前沒 : 有「挺柱」、「衝中央黨部」的急統派紀錄、沒有「爺們」的族群優越色彩發言,他今天 : 的爭議根本不會這樣大。他過去的鮮明爭議,不會因為他選後聲言「退出政黨活動」而淡 : 化。君不見:美國所有大法官提名人,都是「由過去判案紀錄判斷其未來釋憲傾向」。今 : 天台大校長呈現的藍綠爭,究其源頭只有一端,就是管中閔自己的鮮明政治色彩,怪不得 : 別人。 所以你也承認是輸不起啊? : 十、此事如何收場?前述「蔡董選管董」未予揭露的遴選程序爭議,教育部必須要處理。 : 而今天弄到千人對千人的藍綠對決,不論台大如何技巧性發文,教育部的「余文」都絕對 : 不敢簽文請予核定發聘,以免惹禍上身。教育部最可能的處置,就是用適法監督者的角色 : ,以「貴校程序仍有不符程序正義疑慮」為理由回文台大,要求台大再依合乎正義之程序 : 提報。教育部不致於說要重新啟動遴選,但是若干候選人、遴選委員都已經醜話說盡了, : 恐怕再無顏面戀戰於膠著戰場;撤的撤、退的退,最後台大不得不重啟遴選。管中閔如果 : 冷靜想想也會了解,他即使勉強上任,也是要面對無窮無盡的鄙視與厭惡。 雖然我很好奇你的反管千人是哪來的,複製貼上嗎? 不過目前在那邊蹲在地上耍無賴的怎麼看都是反管那些人啊? : 十一、我們得到什麼教訓?對台大或台灣許多大學而言,目前胡拼亂湊的大學校長選舉制 : 度,絕對要徹底修改;制度不改,不僅選不出好校長,也會有無盡的爭議。對台大校內各 : 有政治立場的教授學生而言,他們都該退一步,別去搞什麼神經病的抗爭。畢竟,如果自 : 己有政治盤算,別人也有盤算,焉能期待校園選出超越政治藩籬的校長。對幾位「董事」 : 當事人而言,套用林肯的名言:you can fool some people all the time, you can foo : l all the people sometimes, but you cannot fool all the people all the time. : 機關算盡,總是會踢到鐵板的。 這點我倒是同意,制度可以檢討,可以修改, 但不能像現在這樣,把明明合乎規定的事搞得好像重大違規一樣, 這說不過去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44.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9540837.A.666.html

02/25 14:41, 6年前 , 1F
懶人包字還那麼多 根本就失敗作品
02/25 14:41, 1F

02/25 14:42, 6年前 , 2F
這件事引不起覺青支持,早就失敗了,看得出來懶人包是新
02/25 14:42, 2F

02/25 14:43, 6年前 , 3F
手做的,沒插進中國或k黨很難調動覺青。
02/25 14:43, 3F

02/25 16:36, 6年前 , 4F
你如果知道轉懶人包的是會計出身在金融產業的美國移民還轉
02/25 16:36, 4F

02/25 16:36, 6年前 , 5F
就可以知道其中奧妙.....
02/25 16:36, 5F

02/25 19:10, 6年前 , 6F
為什麼要對黨工適用比勞基法優的福利是因為請不到比做
02/25 19:10, 6F

02/25 19:10, 6年前 , 7F
這種邏輯懶人包更好邏輯的黨工嗎?
02/25 19:1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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